(圖片來源: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
8月24日,由興安盟檢察分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包生榮涉嫌濫用職權、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圖片來源:興安盟檢察分院)
興安盟檢察分院指控:被告人包生榮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00餘萬元,另尚有超過12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為國家造成重大損失29億餘元。
本案將於近日擇期宣判。
文字來源:內蒙古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 師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