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市民在佛山市一樓盤看房。
3月24日晚間,廣東省佛山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稱,從3月25日零時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在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繳不予認定。
新華社記者盧漢欣攝
3月25日,市民在佛山市一樓盤看房。
3月24日晚間,廣東省佛山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稱,從3月25日零時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在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繳不予認定。
新華社記者盧漢欣攝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