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26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浙江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工作方案》指出,要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機制和「有限」自願有償退出機制。
根據「方案」的規定,浙江省要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確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積極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但是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
浙江省政府指出,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探索形成農戶對「三權」的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支持或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現階段要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
2015年6月,浙江省啟動新一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