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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認為邪惡的信仰,它們的發展其實是一部描繪人們恐懼的歷史

塔拉·伊莎貝拉·伯頓(Tara Isabella Burton)是一位作家,擅長撰寫宗教、文化等領域的文章。她先後在《國家地理》、《華爾街日報》、《大西洋月刊》等媒體發表過作品。她是牛津大學三一學院的克拉蘭敦學者(Clarendon Scholar),目前正在攻讀神學博士學位。最近,她剛剛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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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邪教和色情文學非常相似:你看到它們的時候便能一眼識別出來。去年我去田間野外進行實地考察,發現二十個人在威斯康星州鄉下的基督教大農場里勤勞地義務勞動。他們對自己的領袖尊崇有加,相信領袖是這個世界上最接近上帝派到人間代表的化身。這時候,你腦海中便會不由自主的將他們與「邪教」這個詞聯繫在一起。當然他們也會慷慨陳詞,竭力辯稱自己不是邪教組織。我在納什維爾(Nashville)郊外見過一個有兩千成員的教會,他們的情況也非常類似:所有郊區居民都被一個表面上看起來像基督教飲食項目(Christian diet programme)的東西所洗腦。魅力超凡的教會領袖許下諾言,所有成員只要賣掉自己的房產就可以搬去新耶路撒冷(New Jerusalem)區域內的「一平方英里」(one square mile)土地內居住。在那裡,所有人可以按照上帝與教會領袖的旨意安排飲食和享受生活。對於不在教會的外人來說,你憑直覺就可以輕鬆得出結論:沒錯,這肯定是個邪教組織!

不過,要解釋清楚為什麼某個組織是邪教就不那麼容易。下意識的直覺判斷不能幫助社會學健康發展。究竟因為什麼才會覺得一個組織是邪教(也就是與「合理」宗教活動截然相反的東西)?通常而言,這都是我們根據自己感受到的某個組織的合法正當性做出的主觀判斷。這裡所說的「感受到的某個組織的合法正當性」,其實又是基於自己年齡、社會傳統、社會地位(體面的中產階級夫婦沿街傳教讓人尊敬,但是湯姆·克魯斯在沙發上上躥下跳則恰恰相反)而做出的價值判斷。從理論層面來分析,我們發現邪教具備很多特徵:只有一個魅力超凡或者具有神賜能力的領袖、與世隔絕的組織結構、看上去有著宗教色彩的吸引力、成員需要支付費用…然而,很多不是邪教的新興宗教或者正在發展壯大的現有宗教也符合這樣的描述。

圖片來自

Pixabay

大多數時候,我們對邪教的判斷能體現很多問題:既反映出我們對邪教的認識,也反映出我們對自己的看法。在這個問題上,邪教又與色情文學高度一致。

回顧歷史可以發現,我們對邪教的困擾似乎是在宗教處於不穩定的時期漸漸發展成長起來的。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誕生了多種多樣的宗教,宗教力量傳統體系的統治力和號召力都受到巨大衝擊。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反邪教」運動(anti-cult)進入全盛時期。經濟史學家羅伯特·福格爾(Robert Fogel)將這個時期命名為「第四次大覺醒」(Fourth Great Awakening):人們認識到個體精神的力量,宗教活動數量激增。與此同時新教(Protestantism,是基督教的一派,與天主教、東正教並稱為基督教三大派別——譯者注)的影響力有所下降,而大量新興宗教勢頭正盛。有些新興宗教本質上還是基督教,比如「耶穌運動」(Jesus Movement)。其他新興宗教則備受偽東方(pseudo-Eastern)流行文化和新紀元(New Age)思想的影響,比如克利須那神意識國際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Krishna Consciousness,也叫Hare Krishna)、現代巫術(modern Wicca)和山達基教(Scientology)。很多新興宗教都吸引了大量年輕人(尤其是對政治持懷疑態度且反主流文化的年輕人),而教派內則有一個高級人物專門負責在教徒之中宣言政治觀點和理論。

為了應對這個局面,「反邪教」運動將很多教派的前成員、他們的家人以及其他反對者團結在一起。1978 年,吉姆·瓊斯(Jim Jones)和他創立的人民聖殿教(Peoples Temple)進行大規模集體自殺,眾多成員都喝下有毒的果汁飲料(坊間傳聞稱他們喝的是下了毒的酷愛飲料)。在那之後,警惕邪教網路協會(Cult Awareness Network,簡稱 CAN)這樣的組織機構便應運而生。反邪教組織認為,邪教會對其成員進行洗腦活動。所謂的洗腦活動也就是思想控制。學者瑪格麗特·辛格(Margaret Singer)指出,思想控制的起源來自朝鮮戰爭(Korean War)——當時媒體大量報道了北朝鮮可能對人民使用的精神折磨手段。為了解決洗腦的問題,反邪教活動人士採用了頗有爭議的手段:誘拐並強制受邪教影響的邪教成員「消除受毒化的思想」(deprogrammed)。CAN 組織便是由反洗腦領域專家泰德·帕特里克(Ted Patrick)與他人一同創建的。該組織的合作夥伴中有個左派政治家,他將一名女性銬在床上長達兩周。帕特里克之後因為拿了這名政治家 2.7 萬美元的贊助而受到有關部門的詳細審查。

但這還不是事情的全部。很多基督徒成為反邪教活動分子,組建起各種組織。他們從神學角度提出反對宗教的主張,也對邪教信徒的靈魂狀態和心靈健康表示擔憂。浸信會(Baptist,17 世紀從英國清教徒獨立派中分離出來的一個主要宗派,因其施洗方式為全身浸入水中而得名。此宗派的特點是反對嬰兒受洗,堅持成年人始能接受浸禮——譯者注)牧師沃爾特·羅爾斯頓·馬丁(Walter Ralston Martin)為美國迅速發展的宗教多元化局面擔憂不已,因此他在 1965 年撰寫了《邪教王國》(The Kingdom of the Cults)一書。在書中,他詳細描述了自己認為有害宗教組織所使用的宗教體系。同時,他還依據《聖經》為有事業心和責任感的基督教牧師提供了應對邪教的手段。這本書共計售出五十多萬本,是那個時代最暢銷的精神類書籍之一。

因此,美國邪教的發展史其實就是一部描繪人們恐懼的歷史:它展現了人們對未知、主流體系影響力下降和變化的恐懼。

從曼森邪教(Mansons)、人民聖殿教到文鮮明統一教會(Sun Myung Moon』s Unification Church,簡稱Moonies),每一次狂熱邪教的崛起同時,社會上都會出現一次勢頭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歇斯底里狂潮。1979年,美國社會學家安森·舒普(Anson Shupe)、JC·文堤米利亞(J C Ventimiglia)和大衛·布羅姆利(David G Bromley)共同創造出一個新詞:「暴行故事」(atrocity tale)。他們用這個詞形容媒體對文鮮明統一教會駭人聽聞行徑的報道。這個詞還尤其能表現邪教里發生的恐怖奇聞軼事(通常由精神上受到打擊的前邪教成員對外披露),從而幫我們根據文化正當性對某個組織的宗教活動進行定位,證明自己的某些極端行為具有合法性。這裡所說的極端行為包括用強制手段消除邪教成員受到的洗腦影響和粗暴的託管法案等。此類行為能保護脆弱的人群,防止他們淪為邪教狂熱危險的受害者。故事的真假並不重要,但「暴行的故事」的確讓反邪教活動分子和家長開始擔憂自己孩子的心理健康,也對孩子們持有的令人生疑的政治觀點憂心忡忡。這樣一來,他們在判斷一個組織是不是邪教時便很少從社會學和法學角度進行分析,而是直接意氣用事。

當邪教組織的暴行超越一般意義上的令人驚恐之事時,人們心中的恐懼便達到極點。上世紀八十年代,「對撒旦的恐懼」(Satanic panic)引發一陣大規模的集體瘋狂。人們相信尊崇邪教的撒旦崇拜者會根據邪教儀式虐待日托機構的孩子。實際上,這完全是虛假記憶的產物。1980年出版的《米歇爾記得》(Michelle Remembers)如今已經名譽掃地,但曾經卻是火遍天下的暢銷書。該書的作者是精神病學家勞倫斯·帕茲德爾(Lawrence Pazder)和他的病人米歇爾·史密斯(Michelle Smith,後來嫁給帕茲德爾)。在書中,帕茲德爾講述了自己解鎖史密斯關於充滿撒旦痕迹童年記憶的故事。這個影響力極大的「暴行故事」對上世紀八十年代一起長達三年的案件也產生了影響。當時,檢察官對洛杉磯麥克馬丁幼稚園(McMartin Preschool)的校長以及她的兒子(一名幼稚園教師)提起訴訟,總共涉及六十五項罪名。控方試圖圍繞一些奇怪的指控煽動恐懼,比如指控犯罪嫌疑人血腥的殘害動物。最後結果如何?犯罪嫌疑人無罪釋放。但是,大眾傳媒的歇斯底里讓人們對撒旦的恐懼成為一種全國性的危機。如今回看,當年人們的恐慌也成為一種茶餘飯後的消遣談資。

邪教還是正常宗教?圖中為宏都拉斯小鎮科馬亞瓜的人民在復活節時舉行「耶穌受難」主題遊行活動。圖片版權:Teun Voeten/Panos

不過,反邪教運動也不是一場純粹的歇斯底里。也許不是每個角落都潛伏著想要綁架愛兒童或者向撒旦獻祭小兔子的邪教教徒,但精神摧殘、心志折磨和性虐待的確真實存在於無人監督的小規模宗教團體內。在那些遠離主流社會或者主流文化的宗教內,這種現象尤為常見。

同時,這種摧殘虐待行為在當代也屢見不鮮。隨著美國人對宗教信仰的忠誠度下滑、教會和「家庭教會」(home churche)數量的提升以及互聯網影響的擴大,缺乏特定宗教或者精神傳統的小型團體便更容易誕生。毋庸置疑的是,有些宗教團體的確是有害的。我去過一些宗教開辦的大農場、家庭教會和私人教會:他們教育孩子要無條件服從領袖的指令,而且不能與外面的世界有任何交流聯繫;等級制度的僵化橫行,即便一些兒童因為體罰而死去,其他成員也不得而知;教會領袖阻撓成員接受醫療治療,導致一些成員最終因病去世。我與一些離開邪教的成員有過交流,發現他們的生活已經支離破碎。加入邪教后,他們失去了工作、存款和自我意識。有的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強大的宗教組織經常利用孩子的監護權來威脅控制教徒)。

Remnant Fellowship 是由基督教飲食專家格溫·西姆布林(Gwen Shamblin)創建的飽受爭議的宗教組織。作為該組織的前成員,詹姆斯·查塔姆(James Chatham)在一篇 Reddit 網站的帖子里列舉了他在童年遭到懲罰的原因:

該組織有一些極度恐怖的規矩和紀律,號稱「上帝之愛」。我簡單列舉一下我曾經違反過的紀律:

在禱告過程中睜眼;

和大人開玩笑(這些大人也捉弄我);

表示「我不信任領袖」(也就是領導教會的人);

就《聖經》中故事問東問西;

另一個孩子用力打我腦袋,我想要讓他停手;

打噴嚏;

未能做到連續站立三十分鐘且中途不休息;

問我媽媽是不是愛我勝過愛上帝。

有著這樣嚴格極端的紀律規矩的 Remnant Fellowship 是邪教嗎?區分一個組織是不是邪教是否會讓我們不再關注手頭上更宏大的其它問題?

德克薩斯貝勒大學(Baylor University in Texas)的歷史學家戈登·梅爾頓(Gordon Melton)認為,「邪教」這個詞沒有任何意義:它僅僅假定了一種規範性框架,從而使某些與主流宗教組織風格一致的宗教行為具有合法性。與此同時,這個框架還對其他類型的宗教行為進行譴責和聲討。所以有的宗教組織得到社會認可,人們認為它們的「正統」信仰是合法的。另外一些宗教組織對《聖經》等神聖文獻的解讀與社會規範有所背離,因此人們便認為它們不合法。如此看來,「邪教」的定義始終由負責下定義之人掌控。反邪教組織和對抗邪教機構——尤其是類似於Evangelical Ministries to New Religions(EMNR)這樣的基督教反邪教組織——將很多宗教組織認定為邪教: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基督耶穌末世聖徒會(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文鮮明統一教會和人民聖殿教等。甚至連天主教會(Catholic Church)也是他們眼中的「邪教」。然而,世界上還有很多國家認為這些組織都是「合法正當」的宗教。

梅爾頓表示,根據宗教的規模、信仰或者「暴行故事」而否認所謂「邪教」的合法性實際上就是玩弄制定規範性定義的權力。我們稱邪教是「邪教」,原因是於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容易被打上「邪教」的標籤。有時候,所謂「邪教」的信仰在理論層面並沒有比轉世或者天主教聖餐(Catholic Eucharist)中的聖餅變體說(認為聖餐中的餅和酒可以變成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譯者注)更加稀奇古怪。

1999 年,梅爾頓在賓夕法尼亞州新宗教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udy of New Religions in Pennsylvania)發表了一篇論文。他寫道:「我們已經達成基本一致,認定新宗教是真實且合法的宗教組織。少數新宗教的確存在問題,還有一些的領導者是邪惡之人。可即便如此,它們依舊屬於宗教。」無論是山達基教、文鮮明統一教會還是人民聖殿教,稱之為「邪教」都將影響我們在社會學和神學層面對其進行研究和解讀。我們不能區別對待,而是必須用對待其他宗教(梅爾頓喜歡用「新宗教運動」這個詞形容)的方式對待它們。梅爾頓強調稱,我們研究「傳統」宗教和邪教時都會關注其正當性、權威性和等級結構等問題。同時,我們也以同樣的方式分析宗教組織內部成員和外部成員對該組織的描述和感受。

無論直覺對山達基教做出了怎樣的判斷,也不管那些在宗教農場義務勞動的成員向魅力超凡教會領袖貢獻自己積蓄的行為是多麼恐怖愚蠢,我們都不能忘記基督教(或者其他宗教)的發展歷史。仔細想來,類似基督教這樣的宗教也有值得我們譴責的「不堪過往」。在基督教混亂且矛盾的歷史上,每一次所謂「異端」潮流的出現都與「暴行故事」相伴相生。而基督教則用這些「暴行故事」來為自己各種形式的宗教行為尋找合法性外衣。這絕不是有失偏頗的主觀看法。歷史上那些「異端宗教」犯下的錯誤,如今所謂「正統」的宗教同樣犯過:教會管理問題(關於多納圖派的爭論)以及語義學問題(比如阿里烏教派的異端邪說)。這些問題可能也的確導致不同宗教之間相互「詛咒」:我們是真正的教會,而你只是一個邪教!

當然,我們還要面對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即便是真正的教會(規模龐大、制度完善、堅守傳統),它與邪教的區別也不是很大。至少兩者都存在很多令人覺得危險的特徵。邪教都有魅力超凡且具備神賜能力的領袖?那基督教的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法國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學家、基督教新教的重要派別加爾文教派創始人,人稱日內瓦的教皇——譯者注)或者耶穌呢?邪教有針對專門的經文或者宗教行為保密的傳統,只有部分新加入的教徒才有權利了解?古希臘的伊洛西斯城(Eleusinian)就有舉行神秘宗教儀式的專業人員,當代也有很多在精神領域信奉神秘主義的宗教傳統,比如猶太教的卡拉巴(Jewish Kabbalah,猶太教的神秘哲學,傳說它最原始的根源來自於埃及文化——譯者注)和和佛教密宗(Vajrayāna Buddhist)。邪教都居住在與世隔絕的地方?如今也有女修道會和修道院。邪教教徒對組織有財政金融義務?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都主張在教區恢復徵收什一稅(這種捐稅要求信徒要按照教會當局的規定或法律的要求,捐納本人收入的十分之一供宗教事業之用。由徵收什一稅而建立的制度亦稱什一稅制,簡稱什一稅——譯者注)。邪教的精神領袖會對信徒進行有害身心的各種虐待?所謂正統宗教在這方面也不是一清二白,事例多到數不過來,不需要詳述大家也能明白。

如果不把邪教和正當的宗教分得那麼清楚,那我們豈不是應該同時譴責聲討兩者?只有本體論領域的形而上學真理才有可能證明任何宗教對信徒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如果承認上帝並不存在(或者認為人類永遠也無法知道上帝的真實要求),那麼我們可以輕而易舉的搞清楚邪教和正當的宗教之間的界限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是邪教,而且它們可能對你沒什麼好處。這個論點也存在一個問題:一旦要考慮如何認定什麼是邪教這個問題,它就會土崩瓦解。進一步思考梅爾頓的觀點之後,我有了新的想法。什麼才是邪教?顯而易見,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會更加容易:什麼才是正當的宗教?

除此之外,人們一直以來都是指責世俗或者半世俗宗教組織以及傾向於形而上學領域的宗教組織屬於邪教。這就包括了任何擁有身份建構儀式、清晰明了世界觀以及處世之道的組織機構:從匿名戒酒互助會(Alcoholics Anonymous)到奉行嚴格素食主義的連鎖餐廳 Loving Hut(創始者是越南人清海,她既是企業家又是精神領袖),從瑜伽館(該運動本身就充滿結構性的精神問題以及性虐待)到現代非常流行的現象級健身訓練體系 CrossFit(哈佛大學神學院的研究將其作為事例,認為其具備現代「宗教性」特徵)。如果邪教和正當宗教之間的界限不是恆定不變的,那宗教和文化之間的界限則更加模糊不清。

圖片來自

Loving Hut

1973 年,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在對後世產生重大影響的《文化的解釋》(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一書中表示,人類不能脫離文化而生存。從語言學和精神層面來看,我們所使用的符號學網路發揮了媒介的作用,傳達出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和所有符號象徵的意義。宗教也同樣如此。它在文化範疇內發揮作用,幫我們定義對自己、他人和整個世界的看法。

格爾茨在書中寫道:「言歸正傳,宗教是:(1)一個象徵的體系;(2)其目的是確立人類強有力的、普遍的、持久的情緒與動機;(3)其建立方式是系統闡述關於一般存在秩序的觀念;(4)給這些觀念披上實在性的外衣;(5)使得這些情緒和動機彷彿擁有獨特的真實性。」

這種定義下,宗教就不只是那些信奉「上帝」的組織。世界上任何能從更廣泛文化層面完成自我認知的組織都可以算是宗教。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格爾茨的定義稍微有些過時。不過很多人對其進行了升級完善,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后殖民主義思想家塔拉爾·阿薩德(Talal Asad)。他認為,格爾茨忽視了人類為事物尋找意義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種方法:權勢。我們怎樣設想上帝、身邊的世界以及自己的精神價值(瑜伽運動中人們渴望實現「清潔」、CrossFit鍛煉中人們渴望證明自己的力量、普通人渴望得到拯救和幫助)?這都與我們的身份和我們在群體中的地位密不可分。在這個過程中,權勢是永遠不可能缺席的因素。

很多宗教、邪教和宗教類型的團體都宣稱自己在某種程度上與其他組織有所區別。可悲劇的是,它們所宣稱的內容存在漏洞:它們有所差異,但都屬於文化體系的組成部分。廣義文化中存在的問題在它們身上都有所體現。

比如說,文化層面普遍存在一種理想主義觀點——要求女性纖瘦。正是想要成為凱特·摩斯(Kate-Moss)這樣苗條超模的渴望讓 Remnant 這樣的基督教飲食項目具有吸引力(別吃太多,那是一種罪孽!)同樣,這種理念也讓人們瘋狂追求「健康」:一個痴迷於排除體內毒素、始終希望保持身體「完美、潔凈」、願意「凈化」自我的女人更容易參加類似於邪教的瑜伽項目;她也更容易遭到瑜伽項目中精神領袖的性侵(這在當今社會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圖片來自

Flickr

同樣從文化角度來看,主流機構(無論是醫保系統還是傳統新教教會)存在普遍的問題和缺陷,未能處理好成員的需求問題。如今,這個問題愈發嚴重。與此同時,個體容易受陰謀論或者狂熱行為的影響。最後,主流機構也未能給成員帶來任何能讓他們找到意義的東西。

宗教一直宣稱自己是完善的文化集體主義。這個理念崩塌之後,規模更小、理念更激進、通常而言危害更大的團體組織便有了生存空間。接下來,不可避免的結果就是它們會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重新配置格爾茨提出的象徵和符號。邪教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它們只是填補了個體和社會整體需求中的空白。基督教的發展壯大依靠的也是類似的「真空」:羅馬帝國擁有政治霸權,但國家宗教習慣出現相對衰落。

「如果上帝不存在,那所有宗教可能都是邪教」這一觀點的對立面應該是這樣:從形而上學角度來看,如果某個宗教或者邪教的存在具有正確性,那這種正確性便是全宇宙最重要的東西。如果神祇真的想讓你用鞭子抽打自己(天主教的悔罪者曾經採用這種做法),或者想讓你在你丈夫的火葬柴堆里實現殉葬,那這種行為的合法性的一定超過常識理性:個體行為的終極意義超過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需求。如果某個組織的成員能實現這種真理,那麼這個組織的儀式、信仰、符號不僅能幫助成員強化意義感,更能幫它從集體目標層面加強自身建設。接下來,這種意義就變的更加至關重要。人類具有什麼特徵?這個問題的核心本質就在於此前談到的這種意義。

將宗教理解成實際意義上的濫用等級權力的組織(換言之就是顯而易見的邪教組織)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種想法太過簡化。與其說宗教像一個箭頭,不如說它像一個圓:一個關於權勢、意義、身份和儀式的圓環。通過參與某些事情,我們給自己下了定義。同樣,我們因為一些人沒參與某些事情便在自己與它們之間劃下定義的界線。無論你做了一輩子天主教徒、剛剛加入Hare Krishna還是隸屬於思想偏激的互聯網組織,我們都認為自己的行為具有重大意義。這給了我們一個象徵性的框架。雖然這個框架可能會限制我們的選擇,但我們可以依其找到生活的節奏。每一次重複儀式時——從天主教的彌撒到在宗教農場上禱告,再到根據 CrossFit 鍛煉健身——儀式也定義了我們。與此同時,我們也定義著自己身邊的人。

如今的邪教可能已經是世俗組織,也可能有自己信奉的神。但它們的起源都是人類的需求,依靠的也是其他更加「主流」文化組織的衰落和失敗。伏爾泰(Voltaire)說世間沒有上帝。若是真的如此,我們需要創造一個「上帝」。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邪教。

翻譯 糖醋冰紅茶

題圖來自 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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