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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diss余文樂:今天我懟你,是因為我曾經看得起你

我很想提前問問我的朋友,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巨大的成功」,如果我找到了簡單的幸福,你會祝福我嗎?就算它不是我們原先說好的樣子。

昨天,#陳冠希余文樂#上了熱搜。我還以為,是一部講痞子大爺的電影開始宣發了,點進去發現,是陳冠希和余文樂,為了誰的潮牌更強,互懟了起來。

沒想到十餘年過去了,兩個少年,成了兩個將近40的大叔,還在battle。

這兩個名字出現在一起,我腦子裡首先出現的畫面,是少年的余文樂和陳冠希。那是電影《頭文字D》的開頭。

兩人站在山上,GTR和FC停在身後,余文樂向陳冠希邀戰:該是時候我們來一場較量了。

陳冠希說:從明天起,你從南面開始,我從北面開始,跟不同山路的車手較量,看誰贏得最多。

然後兩人微微一笑,都是桀驁不馴浪子的笑,一個是陳冠希式的,一個是余文樂式的。

這兩個香港小爺,是我喜歡過的為數不多的香港男明星。他們曾經是朋友,又是對手。

兩人最著名的合作,除了《頭文字D》,還有《無間道》,分別飾演年輕時的劉德華和梁朝偉,後來又在前傳《無間道 II》里成為主角。身為警匪兩方的卧底,他們命運迥異又相似,開始一場以生命為賭注的爭鬥。只有他,配做他的對手。

「能成為對手的,一定是知己。」前一陣國產動畫《大護法》里的這句台詞,我很喜歡。兩個旗鼓相當的對手針鋒相對,才是最好看的競爭。

但現在,陳冠希和余文樂開始互撕,尤其陳冠希毫不顧忌臉面,我不忍看。

比贏更重要的是,你欣賞我,我看得起你

事情是這樣的:一香港潮人在Instagram上分享了一件余文樂的潮牌Madness的外套。陳冠希迅速搶到沙發,寫下評論:Sadness。

陳冠希嘲諷余文樂的衣服抄襲,一連四條挖苦說:但誰不是為了謀生呢。新奴隸。

很快,余文樂在自己的Instagram上發圖回應:面對攻擊你的人,最好的反擊是巨大的成功。

記得《頭文字D》里,當陳冠希和余文樂分別贏了三個山頭,要來秋名山要一決勝負前,陳冠希告訴余文樂,他的GTR過彎需要加強,這才是制勝的關鍵,然後撂下狠話:「除非你能克服這個問題,不然你鬥不過我的FC的。」

要做知己般的敵人,誰比誰暫時厲害一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欣賞我,我看得起你。

所以現在,陳冠希和余文樂的battle,我越看越心涼。

這會兒,在陳冠希的評論里,我看到的,不是他歪著頭揚起嘴角帶有少年氣地宣戰,而是他拿著手機躺在沙發上大開嘴炮。

在余文樂回復完「面對攻擊你的人,最好的反擊是巨大的成功」后,陳冠希發了一張圖片,是他自己的潮牌Clot和匡威即將合作的鞋子的樣品標籤。圖說是:真正的品牌做真事兒。

這是他又一次對余文樂的叫板:我比你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隨後,陳冠希又借著「巨大的成功」的梗,挑釁余文樂說:我的品牌Clot才是巨大的成功,你那是什麼?

如果說這是嘻哈,我只能說,我更喜歡你們去拼那0.3秒的彎道超車。你們這樣的對手,每一次交手,應該是雙方發揮實力的暢快淋漓,而不是反覆的言語碾壓,360度地說出那句,我瞧不起你。

我不想落下,想繼續做你的對手

十年前的余文樂和陳冠希,拼車技拼演技,因彼此的存在而更有動力。十年後,兩人做著差不多的事情,做著差不多的夢,卻早就不是對手,只是敵人了。

他們今天的battle戳中我,是因為,我也有這樣的對手和朋友。我們有過並肩作戰和相愛相殺,而我不知道,十年後會變成什麼樣。

我和含含是在美國一起讀新聞學院的研究所同學。認識她,我就知道我找到了理想的友情。我們甚至互引為靈魂伴侶。

我們其實很不一樣:她愛吃米飯,我愛吃面;她喜歡大叔,我喜歡小哥兒;她每天給自己變著花樣做早飯,我每天要等到第10個鬧鐘響了才會蹦起來;她會認真搭配首飾和絲巾,我的衣服都是套裝,早上出門,鞋帶一定是到了電梯里才繫上。

但是,我們有一樣的夢想。我們都喜歡女記者Joan Didion,被授予美國藝術與人文國家獎章的她,每篇報道里有對社會的審視,個人深刻的反思。她本人更酷,80歲了還為Celine代言,成為真正的時尚女魔頭。Didion是我和含含共同的人生楷模。

畢業后,含含做了自由撰稿人,給各大媒體供稿,我去了一家日報,奔波於各種發布會和法庭間。

每當她發表作品,我是她最忠實的讀者。稿費發下來,我們酒杯相撞,我羨慕又嫉妒。

我花了一年,用業餘時間寫了一個長篇,她是我的第一個編輯。當文章發布,幾乎不發朋友圈的她居然轉發了。我偷偷想,她肯定也在羨慕我。

那段時間,我們會因為彼此而更加努力。因為我們都怕,自己落下了,就不再是對方的對手和朋友。

直到,有一段日子我們話說得少了,酒喝得多了。

那時,我在考慮回。而對我來說,最容易的出路,是回來做PR。我告訴含含,就算我做PR,有空的時候我還是會繼續寫東西。她點頭。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會不會,我只是希望我會。

後來,我去面試了幾個PR職位,都沒有和她提,面試的幾份媒體工作,都告訴了她。最後在媒體工作和一個BAT的PR Offer中做抉擇的時候,我也沒敢多問她的意見。

我怕是我,先放棄做她的隊友和對手。

最後,我沒有去做PR,而是選擇了現在的工作,繼續寫作。我做完這個決定,第一個告訴了她。

如今我們隔著太平洋,甚至寫作語言都不同了,一個中文,一個英文。但我知道我們還是對方重要的人。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決定走上另外一條路,如果那會兒的我,覺得自己在做一個正確的決定,我又該對她說什麼呢?我們曾經的友情還算數嗎?

如果我有了「巨大的成功」,你會不會祝福我?

我的朋友Chloe上個月來上海玩兒。期間,她收到了好朋友發來的結婚證照片,整個人都不好了。

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們大學不在一個城市,雖然電話那麼方便,她們卻常常浪漫地寫信。在信里,她們說著遇到的男生,一起勾勒著理想的愛情。

這些年過去了,她還在等她們都嚮往的愛情,而朋友,結婚了才通知她。

Chloe說,半年前,朋友曾問過她,如果這個男人她不夠愛,但過得去,應該結婚么。

Chloe告訴她不能,說她不是一個會在感情中苟且,因為壓力就湊合了事的人。她說,她以為她們都是為了那一點希望也會執念的人。

「是我看錯她了么?她結完婚才告訴我,還把我當朋友么?」 Chloe這樣問我。

我無言以對,卻很理解她的朋友。

我就是那種心不定,夢想會隨著時間改變的人。我也會和一些朋友走遠,因為我想要的東西不一樣了。我不知道怎麼向她們解釋,但我也怕她們瞧不起,所以我大概會選擇逃避。

在陳冠希留言的那條Instagram照片下面,有人力挺陳冠希,有人挺余文樂。

還有人開玩笑:力挺周杰倫。

還有人回:所以說,不會有《頭文字D 2》了。

這些人跟我一樣,還活在電影里,活在幻想的友情里。

也許陳冠希余文樂,一直以來只是熒幕上的朋友,但我們的故事是真真切切的。

我們很想珍惜那個隊友、對手。但我們又改變著,「背叛」著,害怕著。

有時,我很想提前問問我的朋友,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巨大的成功」,如果我找到了簡單的幸福,你會祝福我嗎?就算它不是我們原先說好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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