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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4日),小編從河北省公安廳獲悉,根據公安部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下調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收費標準。7月1日前已受理的證件申請,仍按原標準執行。
新的收費標準如下:
1、普通護照由每本200元降為每本16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普通護照的,收費標準為每本160元。
2、出入境通行證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證20元降為每證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證100元降為80元。
3、往來港澳通行證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前往港澳通行證由每證50元降為40元;內地居民赴港澳一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元降為15元,二次有效簽注由每件40元降為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00元降為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50元降為120元,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0元降為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300元降為240元。
4、往來台灣電子通行證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由每證20元降為15元。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一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元降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00元降為80元。
5、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電子通行證由每證250元降為每證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由每證50元降為40元。
6、台灣同胞定居證由每證10元降為每證8元。
據了解,目前,唐山市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均已開通出入境受理窗口,各受理窗口的辦證時限、證件收費均為全省統一標準,並不存在市內快於縣區的辦證現象,申請人可在全省境內就近選取受理窗口辦理、領取出國境證件。
-----來源:河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