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濟南禁鳴遭遇「慘叫雞」,市區到底該不該禁鳴笛?

8月20日起濟南市正式實施「禁鳴令」。禁鳴令發布前後,不少當地車主開起惡搞模式,用「慘叫雞、哨子、擴音器」來代替喇叭。惡搞背後,實際上是當地市民對「禁鳴令」的抵觸:一方面禁鳴有利於減少噪音污染;可另一方面喇叭作為一種行車語言,一禁了之無異於剝奪了行車「話語權」。

文/肖明君、吳彥

正方:司機亂鳴笛的「陋習」該改了

城市交通繞不過兩大頑疾,一個是「堵堵堵」,一個是「嘟嘟嘟」。尤其對於後者而言,在核心城區冷不丁「一鳴驚人」的喇叭聲能讓街頭瞬間變鬧市,是名副其實的噪音污染源。據了解,除了對於環境的危害,亂鳴笛還會造成行人或其他駕乘人員的煩躁、緊張乃至驚嚇,增加駕駛風險,更有可能引發「路怒」,很多街頭治安事件的源頭就是「冒犯式鳴笛」。

文明始於規範。尤其在城市汽車保有量急劇上升,社會尚未做好技術、文化、心理、秩序等全面準備的時候,通過規章制度及時介入,藉助規則尤其是其中的「罰則」以求震懾,以示警醒,不無必要。

同時,作為一種行為規範,「如何正確使用喇叭」也應該通過條文明確告知:鳴笛的功能僅限於避險,僅適用於若干「不得已情形」,而不是給自己「鳴鑼開道」,更不是用來「撒潑鬥氣」,遇老弱殘孕群體時禁用喇叭……現在的問題是,很多司機摁喇叭並非出於必要,而是出於「積習」。

有人覺得,不讓鳴笛豈不是很危險?其實,在多數情況下,無效鳴笛不僅不會自發形成秩序,反而容易造成混亂,帶來諸多問題。目前,並無數據證明無效鳴笛能夠增加駕駛安全性。更何況,濟南市的「禁鳴令」並非一刀切,而是對「彎道、死角、坡道」等做出了例外規定,應該能夠滿足情境細分和分別施治的要求。

一紙「禁鳴令」推出后,如能全面貫徹,其效果當不僅體現於交通秩序、噪音治理上,如果深遠考量,「禁鳴令」更可以強化城市人群的「信號意識」,啟發司機與行人之間的「換位思維」,養成都市行走中的包容互讓,遠離「路怒」,切近文明。

□肖明君(濟南媒體人)

反方:全城禁鳴,何不把喇叭都拆掉?

濟南「禁鳴令」遇到的抵觸,其實在很多城市也普遍存在。8月17日開始的一個微博投票也顯示,「禁鳴令」遭到超八成參與投票網友的反對。

很多人都知道鳴笛不好,不過,很多時候司機們只是為了行車安全不得不鳴笛。喇叭作為一種必要的行車語言,是保證行車安全的重要工具。尤其是面對一些路口、死角、盲區,用喇叭來提醒行人、車主,避免事故發生,既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而且,在行車途中,遇到其他車輛危險駕駛行為和突然闖入機動車道的行人,鳴笛也是避險行為。一紙「禁鳴令」雖說強調了並不「一刀切」,可還是給車主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大家實在拿捏不準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鳴笛。倘若遇到緊急情況,司機還在想鳴笛會不會被處罰,肯定會增加車禍發生的風險。

另一方面,「禁鳴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往往難以自洽。目前的處罰依據是「聲吶採集設備」,但聲吶採集只負責收集分貝,卻不負責記錄事發的具體情形,據此作出的處罰也難以令人信服,也產生了隨意執法的空間。

按照汽車工業的生產標準,一輛汽車若是沒有喇叭,就是不合格產品,是不準下線的。每年驗車的時候,喇叭不響,也通不過年檢,但是,現在卻要全城禁鳴,那是不是導致法規打架?真要「全城禁鳴」,不如修改法律,讓汽車生產商不裝喇叭來的省事。

汽車進入現代社會已經一百多年了,亂鳴笛固然不好,但是,誰都不能否認喇叭是汽車的必備部件之一。一百多年來,都沒有淘汰汽車喇叭,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安全,這背後有血的教訓。「禁鳴」不應是治理交通的一種強制手段,而是要通過綜合治理來提高人們的規則意識,盡量減少緊急情況的發生,以達到城市安靜的效果。

推薦閱讀:

「留學花費百萬月薪6000」,所以留學還值嗎?| 新京報快評

知道「贏不了」,美國為何還不從阿富汗撤軍?| 新京報快評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