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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的,不是我們,是時間

作者:子靜靜小姐 愛說愛笑愛鬧,喜聽喜讀喜宅。經授權發布!

他們說,在感情世界里的出場順序很重要,我不信。

愛情,多神奇多聖潔的,只要愛的足夠深,情誼足夠重,那世俗的一切便都可以跨越,何況只是時間。

可是如今,我卻不得不信了,有時候,錯的不是人,而是時間。

001

孟迪加早上四點給我打電話,約我去喝酒,問我是否有時間,如果有,他到我家來接我。

我實在覺得他問得多餘,只要是他的邀約,他的事情,我又哪裡會沒有時間?又怎麼可能不答應?我打著哈欠迷迷糊糊的應了下來,說我這就起床收拾自己。他囑咐我穿厚點兒,今兒天兒不太好,有些涼,我嗯了一聲掛了電話。

孟迪加,他這個人啊,本身就是我的天大與地大,我的不可抗力,他的話在我這兒,比古時皇上的聖旨更有用。

當他把話說出口的時候,就代表我已經答應了,在他面前,我從來都是沒有原則沒有底線,他這個人就是我的不能拒絕。

他這麼一大早上找我,不用動腦子想也能知道,肯定是蘇蘇友給他打了電話,蘇蘇是他前任女友,分手五年卻依舊藕斷絲連。

蘇蘇喝多了就會給孟迪加打電話,即使他們兩個相隔千里也不耽誤,依舊會打給他。只要是蘇蘇半夜打的電話他必然會接,接聽了之後他自己一個人大半夜傷心難過,難過到天亮了就打電話過來找我,或者喝酒或者聊天,已經成了我生活的一種固有模式。

最開始的時候還會不爽,覺得自己多少有些窩囊,如今卻早就成了習慣,連生物鐘都成了四點左右起床。

我刷牙洗臉梳頭穿了身暖和的衣服,穿鞋準備下樓的時候手機振動,是孟迪加的信息,「童童,我到樓下了。」

這就是我們之間的默契,他了解我,我懂得他,再怎麼說也相處了四年多,這幾年更是幾乎每天都要見個面,或是打幾個電話聊上一會兒,這樣密切交流的兩個人,哪裡能不知道彼此那點兒習慣呢?

002

孟迪加的身體最近不太好,因為工作的事兒嚴重上火,好不容易完事兒了,蘇蘇一個電話過來,肯定折騰得他一宿沒睡,氣色肯定好不到哪兒去。

我做了心理準備,可上車看見他時還是嚇了一跳,他眼睛里全是血絲,幾乎看不見眼白,眼眶烏青,像是被人打了兩拳。

「少爺,您這是被哪個不開眼的打了?這副樣子,嘖嘖,真是難得。要不要去醫院?」我裝作漫不經心的樣子和他調笑,心卻皺皺的疼。「少爺您還是移駕吧!為了我這條小命兒,車還是我來開。」

孟迪加下車開了副駕駛的們,我從座位上直接跨到駕駛位,「少爺,今天我選個地兒吧,哪兒都別去了,要麼你家,要麼我這兒。別的,就算了,我不陪。」

「我家吧!你這兒撐死了也就有幾瓶百加得,喝起來有什麼意思?」他閉眼皺眉揉著額頭。

「繫上安全帶,你靠著躺一會兒,有導航呢,再說你家我怎麼著也能找到啊!」他嗯了一聲照做。

我路痴,沒導航哪都去不了,就算去我家三條街以外的超市買個菜,也得有高德。可唯獨他家附近,從沒走差過。

我開了導航,我家離他家半個小時左右的車程,對我而言已經太遠太遠,沒有導航我到不了。離他家四條街的時候我關了導航,這是我能找到他家在哪兒的最遠的距離。

我按著對街邊小店的記憶,慢慢把車開進了他家小區。幸虧這會兒還早,清晨的街道上幾乎沒有車和行人,不然我多少會慌神。

在單元門前的車位停好車,卻沒有叫醒他,他難得睡著更難得睡好,一周睡十多個小時是高中時養成的習慣,即使這樣,卻依舊精神抖擻,堅持健身,也算是天賦異稟。

003

他沒睡太久,停在車位一刻鐘左右,他就醒了,他從倉房裡拿了一提啤酒,一瓶金六福,一瓶干紅,帶著我上了樓。

他父親年前查出來三高,老爺子從年輕時攢的酒全被他搬到自己的房子,也不管是什麼牌子,按紅白啤葯的順序全放在了倉房裡。

他喝酒也不管什麼好壞,心情極好或極差的時候找個人喝一點兒,其餘時候卻幾乎不碰,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更是一點兒不沾。

他拎著酒,我拿鑰匙開了門,他去年把自己房子的鑰匙給了我,家門地庫倉房的都有,為的是省的給我開門,拿東西也方便。他卻不接我家的鑰匙,說女孩子不能把鑰匙給除了丈夫的任何人。

我靠在沙發上踢了鞋,他給了我一碗粥,又從冰箱拿了雪碧,給我兌了一杯乾紅,遞給我之後,自己灌了口白的,眼睛紅的嚇人,「林童。蘇蘇她,要結婚了。」合上眼,分明有淚水流下。

「然後呢?老孟,她結了婚,你要結了你的命?」我喝了幾口粥,泯了一口酒,這酒,辣的嗆了喉嚨,后味卻苦的讓人鼻酸,幾乎要流下淚來。

他搖了搖頭,「不,我打算辭職去旅遊,長則三五年,短就一兩年。出去走走,我爸我媽有我堂兄表兄照顧著,你有時間就去看看他們。還有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是時候去找一個愛你的男人,然後嫁給他了。」

我終究沒忍住,嚎啕大哭,拿起沙發上的靠墊往他身上摔,「孟迪加,你他媽的就是個混蛋,我心裡住著的人是誰,你敢說你不知道?我誰都不要,我只要你!」

他嘆了一口氣,「童童,別哭,這輩子是我對不起你,我不能耽誤你,我們童童這麼好的姑娘啊,該得到最好的寵愛,而不是守著一個把她當妹妹的男人。」他抱著我,我趴在他胸口哭得更加放肆。

003

我和孟迪加是有緣分的,孽緣。我認識他是我在C省讀大一辦校慶的時候,他是大我一屆的師兄,雖然成績談不上最好,可多才多藝是出了名的,我們那會兒的風雲人物非他莫屬。

那時他有女朋友的事兒,人盡皆知。據說他一放假就會跑去看她,因為她生病請了兩個多星期的假日夜看顧,回校。他女友叫蘇蘇,在A市讀大學,據說來過我們學校一回,算不上極美,但是難得的清秀明媚的姑娘。

校慶半個月前孟迪加找到我,說女主持人嗓子出了問題,要我和他一起主持。我很驚訝,這種事兒,哪裡輪得到大一新生,排著隊要上的應該不少。

孟迪加很詫異,問我是不是開玩笑,怎麼會把他忘得一乾二淨。我想了許久都沒能想起來,他扶額失笑,說他是我高中學長,他畢業典禮的主持人是我,我們當時還合作朗誦了《少年說》,我這才想起來,確實有這麼回事兒。

其實也不能怪我,我高中又是只知讀書的主兒,三年下來連班裡的人都未必認得全。我是自國小就開始朗誦廣播主持演講的,到了高中卻只想努力讀書,連社交都少。

可八九年攢下的名聲是抹不掉的,我總是找理由只負責朗誦或演講,時間長的從來不做。那次本來只負責演講,別的不歸我管,可主持人在前一天得了急性闌尾炎做了手術住院,朗誦的女孩兒姨媽期痛的起不來。

也是趕巧兒,活動籌辦人是我國中班導,她秉持著「孩子得揀自家的使喚」這一原則,前後兩次把我推了上去,朗誦前只對了兩遍,匆忙得不行,我只記得對方姓孟,卻不知竟是如今的C大校草孟迪加。

他笑我,每次都不主動參與,最後卻都得臨危受命。以後學校活動的主持人都得直接用我,我再不願意也不行,不然會有姑娘白忙活一場,最後還得是我。我也覺得好笑。

004

我們兩個竟出奇的默契與合拍,這之後院校、學生會和社團大小活動,我們兩個竟幾乎成了官方搭檔,慢慢的也就越來越熟悉,而我,喜歡上他了。

因為他樂觀開朗,卻又溫暖細心,因為他知識淵博,卻又從不賣弄,因為他大度知禮,卻從不和女生曖昧。都說沒有原因,怎麼可能?

我喜歡他,可我沒有搶別人東西的習慣,更沒卑鄙到耍見不得光的手電筒,我把對他的歡喜藏於心底,不曾表露,以朋友的身份在他身邊,從不越禮,從不過分。

可我大三時,有一天早上晨跑的時候看到了孟迪加,和平時完全不一樣,一個人坐在操場角落的台階上,頭埋在膝上,一動不動,我過去問他怎麼了,他抬起頭,眼睛里有淚光,問我要不要和他出去喝一杯,我如果知道後來的牽扯,斷然會拒絕,可是,哪裡如果呢?

他跟我講了他和她女友的故事,他們自小認識,國中時成了男女朋友,可是他女友發簡訊提了分手,理由是不在身邊沒有安全感,他坐了三個小時的車去見她,卻看見她對一個男生笑得開懷,他走上去問原因,她說當年太小,不懂愛情,如今才明白,愛情是需要他的時候能立刻見到,異地,她受不住了。

孟迪加已經考上了我們大學的研究所,他念的專業,我們校在全國排第一,考之前曾問過他女友的意見,她說,沒關係,她可以努力讀他的大學。

孟迪加問我,當初說要用距離考驗感情的是他,為什麼如今因為距離葯分手的也是她?我愣了一會兒,告訴他,凡是分手,必定是有個傷人的理由,蘇蘇夠了解他,知道什麼樣的理由能讓他放手。

他愣了很久,苦笑一聲,再沒說話。他重情,難得信任喜歡一個人,想讓他放棄接近十年的愛情,實在太不容易。

可重情的人往往優柔寡斷,他沒能倖免,而蘇蘇,知道的徹底,蘇蘇傷心難過一定會打電話找孟迪加,而孟迪加,不會拒絕她,當備胎當的心甘情願,就像我守著他一樣的心甘情願,我們就這樣過了五年。

005

孟迪加知道我喜歡他,他對我說過無數次,「童童,我們不要再見了,你該有你的人生,你本來不該是這樣的。」

是啊,曾經我有多驕傲,如今就有多可憐。可是我,心甘情願,心甘情願的看孟迪加為了蘇蘇難過傷心流淚,心甘情願的讀完了研和他一起回到家鄉,做著朝九晚五的自己並不喜歡卻工資不高的工作,卻是開心的。

人總會有一種錯覺,以為陪著伴著,就是一生,我總以為孟迪加會被我感動,然後為我披上嫁衣,可他沒有,他想要自由,然後丟下我。

那時我幾乎是崩潰了,他可以不娶我不愛我,甚至不喜歡我,可是他怎麼可以讓我嫁給別人,我最好的時光都給了他,我所有的愛情都給了他,哪有餘下的給別人?

可他還是走了,甚至不知道去了哪裡,只知道他還活著,而我難過了兩個月之後,辭職又回了C省,和關係極好的朋友合夥開了工作室,做著我喜歡的事情。

我還喜歡他,卻不再愛他了,我們工作室一周年時他發了朋友圈,「我喜歡過你,我的喜歡配不上你的深情,你值得世上最好的一切,而不是一顆記掛著別人的心,我的小孩子,你要健康幸福快樂的過往這一生。還有,我明年要結婚了,和一個小鎮姑娘,就像你的主婚人只能是我,我的主婚人,一定會是你。」

我喝了許多酒,卻沒醉也沒流淚。我那樣喜歡的孟迪加要成為別人的新郎了。他終於告訴我他喜歡過我,而我也終於能只把他當好友,我偶爾也會想,若是我們早一點遇見彼此,如今我們是不是早就在一起了。

可是,哪裡有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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