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上半葉,日本侵略長達14年。
單單從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8月日本侵華戰爭結束,軍隊傷亡331萬多人,老百姓傷亡842萬多人,直接財產損失313億美元,間接財產損失204億美元。是二戰中日軍侵略的最大受害國。
有意思的是,在戰後懲處日本戰犯中,蔣介石政府對日本戰犯的懲處,甚至連遠在歐洲的英國、荷蘭人都比不上。
1945年8月15日,敗局已定的日本宣布投降。9月3日,在東京灣美國「密蘇里」軍艦上籤訂投降書。盟軍佔領日本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命令,逮捕日本戰犯。其中,第三批戰犯59人,被定為侵華罪魁。
在59名戰犯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後起訴判罪的,為25人(原被告28人,實際受審25人,病死2人,精神病1人)。其中,判處絞刑的7人,分別是: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桓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判處無期徒刑的16人,分別是:木戶幸一、平沼騏一郎、賀屋興宣、島田繁太郎、白鳥敏夫、大島浩、荒木真夫、星野直樹、小磯國昭、煨俊六、梅淖美治郎、南次郎、鈴木貞一、佐藤賢了、橋本欣五郎、岡敬純。另兩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即東鄉茂德和重光葵分別被判處徒刑20年和3年。
在戰後懲處日本和處理戰犯中,的蔣介石政府是「最仁慈」的。
英國在香港、緬甸、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處死日本戰犯223人;荷蘭在爪哇、蘇門答臘、東帝汶等地,處死225人。在南京雨花台等地,宣布處死149人,包括田中久一、酒井隆、谷壽夫等,而最後實際執行死刑的,只有145人,4人在執行前病死或被蔣介石政府減刑。
同樣是二戰的侵略國,如今日本人對戰爭罪惡的反省,遠不及德國人。不少人認為,這與蔣介石當年對日本戰犯處理太輕,有著最直接的關係。
除惡務盡,號稱「熟讀儒學」的蔣介石,卻偏偏忘記了這一點。(陳冠任原創,不得轉載和改編;發表於,其他平台不得抓取)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