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大學部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教高�2012�9號)的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大學部專業設置工作,經申報、公示、審核等程序,對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請備案的專業予以備案;在以上工作基礎上,根據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評議結果並徵求有關行業部門意見,確定了審批同意設置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及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名單。現將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大學部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予以公布。
請加強對新設專業的檢查和評估,合理控制招生規模,切實保證人才培養質量。
教育部
2017年3月13日
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大學部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
部屬高校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內蒙古 |
遼寧省 | 吉林省 | 黑龍江省 | 上海市 | 江蘇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東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廣東省 | 廣西 | 海南省 | 重慶市 | 四川省 |
貴州省 | 雲南省 | 西藏 | 陝西省 | 甘肅省 | 青海省 |
寧夏 | 新疆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二、新增審批大學部專業名單
三、調整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專業
四、撤銷大學部專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