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專家觀點:暴力傷醫和醫鬧行為需要法治保障

原標題:專家觀點:暴力傷醫和醫鬧行為需要法治保障

法治社會的形成,在於社會大眾能夠尊重法律、信仰法律,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途徑理性解決社會紛爭。與原始社會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同態復仇不同,現代社會需要用文明理性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這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但是現今在社會上有一小部分人和群體,利用日益緊張的醫患關係,打著「殺人償命、以命抵命」的口號,進行設置靈堂、點蠟燭、要求醫務人員磕頭謝罪等醫鬧行為,甚至暴力傷醫殺醫,嚴重威脅醫務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

其實,醫患之間的矛盾可以通過醫患和解、醫調委調解、衛生部門調解、醫療糾紛訴訟等多種合法途徑加以解決,即使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存在過錯,也不應承擔這些「法外之責」。暴力傷醫和醫鬧行為本身屬於違法行為,但是打擊非法醫鬧行為,絕不可以暴制暴,同時,針對「醫鬧」行為,更要運用法律方式,實現從事後依法打擊處理向事前有效防範的方向發展。

一、對暴力殺醫傷醫分子打響的「第一槍」

7月11日,雞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信上通報一起在醫院擊斃「醫鬧」分子的消息。

7月11日零時32分,在黑龍江省雞西市人民醫院發生一起劫持人質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對醫院為其親屬治療不滿,在砍傷兩名醫護人員后又持刀劫持了值班護士。接警后,警察立即趕赴現場,發現醫院值班室內一男子右手持砍刀抵在一名女護士胸前,左手持尖刀抵在其頸部,情緒失控。民警勸說期間,犯罪嫌疑人再次持刀欲刺向人質胸部,民警果斷開槍,將其擊斃,成功解救人質。醫務人員雖然被犯罪嫌疑人砍傷,所幸多為皮外傷,無生命危險。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1965年生人,曾因犯罪被判刑。事發前因不滿醫院對其患病母親搶救方式,在砍傷兩名醫護人員后,持刀挾持值班護士。目前,雞西市公安局已報請當地檢察機關依法介入,案件正在調查中。

去年七月,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保監會等9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專項行動,嚴打醫鬧。其中要求公安機關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堅決制止,特別是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擊斃該暴力傷醫分子,從合法性的角度分析,通過目前該案披露的事實可以看出,被擊斃的犯罪嫌疑人在警方接出警之前就已經砍傷兩名醫護人員,行為危險性十分明顯,如果不及時制止其犯罪行為,很有可能會造成第三名醫務人員死亡的嚴重後果。另外,依據2017年正在修訂的《人民警察法》(徵求意見稿)第三十一條「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實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行為或者實施該行為後拒捕、逃跑的;(二)實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為或者實施該行為後拒捕、逃跑的;(三)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騷亂、暴亂、行兇、脫逃,以及劫奪上述人員或者幫助實施上述行為的;(四)國家規定的警衛、守衛、警戒對象和目標受到暴力襲擊、破壞或者有受到暴力襲擊、破壞的緊迫危險的;(五)以暴力、危險方法抗拒、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暴力襲擊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按照前款規定使用武器,來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由此可見,警察經勸說警告無效,其依然持刀刺向被劫持人,在緊急情況下用槍擊斃犯罪危險性極高的嫌疑人,筆者認為該行為屬於正常履職行為,不存在違法問題。

醫鬧行為程度有輕重之分,違法性程度也有差別,那麼,對其管控和打擊的力度和措施也應當有所差別。比如患者到醫療機構討說法、情緒有些激動但無任何過激行為時,就不應當將其歸結為醫鬧行為,這是一種正常的情緒表達、正常的維權行為,但是一旦這種行為超出了界限,威脅傷害醫務人員的正常權利,影響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時,就成為一種違法的醫鬧行為,而行為人採取暴力手段侮辱、毆打、傷害甚至是殺害醫務人員時,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甚至犯罪行為,此時可以將打擊、管控程度上升到最高,甚至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可以進行特殊防衛,公安機關也可以依法進行緊急處置。

二、《刑法修正案(九)》將「醫鬧」明確列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條規定,即: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极參加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對嚴重的醫鬧行為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人民檢察院對傷醫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快捕快訴。對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應當依法監督糾正。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判,依法準確定罪量刑,對於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判決結果依法公開。

三、衛計委、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九部門發布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方案

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方案》明確指出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嚴格落實病房、門急診等診療區域管理,設立專門人員負責診區秩序管理,候診區與診療區應當分區管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進行物理隔離。另外,二級以上醫院門急診和病房的公共區域必須安裝符合規定的監控設備,落實人防力量;重點加強急診、夜間值班科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安排足夠力量 對急診科實行不間斷巡查守護。健全重點人群的安全防範工作。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酒後、有滋事或暴力傾向、嚴重精神障礙 患者等人群的就診安全防範制度;對多次反映訴求,有過激行為或揚言暴力傷醫的,以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相關部門應當及 時依法處理,嚴防發生惡性案件。二級以上醫院應當組建應急安保隊伍,確保發生警情時,現場有安保力量第一時間予以先期控制,防止事態升級。公安機關要選派優秀民警和輔警進駐醫療機構,加強對醫療機構安全工作指導。

四、衛計委、公安部、中醫管理局三部門發文嚴控預防涉醫違法犯罪

7月11日,由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辦公室聯合印發的《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網上公布,該意見再次強調加大醫療機構安檢和安保措施,並有以下幾點新內容:首先,提出了建立「應急安保隊伍」的要求及相關職能,要求二級以上醫院(含婦幼保健院)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安檢工作,安裝符合標準要求的監控設備,將加強安檢安保措施作為重點舉措積極推動。在醫療機構內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險物品傷害、劫持醫務人員和患者的,應急安保隊伍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手段果斷制止,迅速控制行兇者,救助受傷人員。

其次,明文要求醫療機構設置警務室,由公安機關派駐警力。《意見》要求公安機關應在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並配備相應警力,警務室民警應當每天帶領醫院安保隊伍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進行巡查,及時查處違法犯罪,維護醫院正常治安秩序。將治安狀況相對複雜且不具備條件設立警務室的醫療機構列為巡查必到點,切實加強巡邏防控,積極防範、及時查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再次,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涉醫違法犯罪案件處置督辦通報機制。涉醫違法犯罪處置的考核評價工作由上級部門組織,並將醫務人員、患者對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滿意度納入評價體系。《意見》還提出醫療機構應建立「診區管理制度」,指定專(兼)職人負責門急診的診區管理,實行住院患者探視實名登記制度,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出,維護正常診療秩序。進一步加強對特殊診區的人員管理和登記。

另外,對新聞媒體的信息和網路輿情要加強把控。《意見》要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指導醫療機構制訂涉醫案件輿情應對及信息發布預案。發生涉醫案件后,醫療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媒體溝通,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將醫療機構監控錄像提供給與案件調查無關的機構或人員,更不得公開對外發布,應當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及時發布信息。

最後,《意見》創造性的提出了建立「特殊人群就醫接診制度」。即遇有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就診,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一旦出現突發情況立即採取果斷措施,確保醫務人員及患者安全。本著特殊人群特殊對待的原則,為了防範突發事件和矛盾衝突的發生,提前安排相關安保力量介入,防止相關人員發生過激行為。

由此可見,出台《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意在從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向嚴控防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轉變,做到「防範於未然」,加強醫療機構的安全保衛力量,合理預測相關人員風險並加以防範,有效控制和審核相關信息渠道,加強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醫療機構與公安機關的合作,有效防範涉醫違法犯罪的發生。

作者介紹

張廣,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法官,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法學專業,北京法院「法官助理、書記員」兼職教師,衛生法學會會員、北京市衛生法學會醫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論文《醫療事故罪刑事責任認定的規制與完善》獲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七屆學術討論會一等獎、北京市法院特等獎,其他文章曾獲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八屆學術討論會二等獎、北京市法院一等獎、2016年衛生法學會中青年論文獎等。參與編寫《醫療訴訟與醫療警戒藍皮書(第二卷)》、《互聯網醫藥法律問題研究》等多部醫事法著作,撰寫的40餘篇文章被《北京審判》、《北京日報》、《工人日報》、《健康報》、《衛生人才》、《社區醫生》等報紙雜誌刊載。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