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近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正式印發《來穗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對來穗務工人員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核、配租和租后管理等工作,做了相關規定。據了解,《細則》從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開銳了解到,與之前的試行稿相比,《細則》放寬了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由連續辦理居住證5年縮至3年。在《來穗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中,刪除了對來廣州務工人員家庭申請公租房收入和資產方面的限制,有資格申請公租房人群範圍更廣;放寬了申請了連續辦理居住證年限、放寬了申請人家庭情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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