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10日發布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加快組織發電企業與購電主體簽訂發購電協議,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允許優先發電計劃指標有條件市場化轉讓,有序放開跨省跨區送受電計劃。
通知稱,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儘快組織發電企業特別是燃煤發電企業與售電企業、用戶及電網企業簽訂三方發購電協議(合同)。
通知指出,2017年,在優先支持已實行市場交易電量的基礎上,其他煤電機組安排計劃電量不高於上年火電計劃小時的80%,屬於節能環保機組及自行簽訂發購電協議(合同)超出上年火電計劃利用小時數50%的企業,比例可適當上調,但不超過85%。2018年以後計劃發電量比例,配合用電量放開進展逐年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