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隨著來自泰安東平的陳先生從濟南市歷城區公安局治安大隊戶政管理科綜合服務大廳民警手中接過准遷證,困擾陳先生多年的「落戶難」問題終於解決。
據悉,陳先生也是濟南市區首位將靠租房落戶的居民。
3個工作日後陳先生帶著准遷證,戶口本,身份證去擬落戶的王舍人派出所,就可以拿到戶口本。
陳先生來濟南已經十七八年,目前租住在歷城區工業北路蘇家小區其親屬的一套房屋中。
按照濟南市之前的戶籍政策,陳先生不符合人才落戶、居住就業落戶政策,所以長期居住在濟南卻無法落戶。
由於沒有濟南戶口,陳先生的兒子無法上自己家周圍的幼稚園,而日後孩子上學更是一家頭疼的難題。
當看到濟南市新的落戶政策實施后,陳先生第一時間諮詢相關情況,並於8月28日到擬落戶的王舍人派出所遞交了落戶申請。
今天下午,歷城區公安局治安大隊戶籍管理科民警審核材料后,正式向陳先生開具了准予遷入證明。
拿到准遷證的陳先生激動地告訴記者,兒子明年就上幼稚園了,自己樓下就有一所公立幼稚園,現在自己拿到准遷證后,明年秋季兒子就可以順利入園。
《通知》明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后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根據濟南市政府《關於進一部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17]14號)租房落戶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第三十七條 在本區域內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區域落戶:
(一)申請人申請;
(二)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配偶、子女隨遷的需同時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戶口簿未記載父母子女關係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或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協議,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落戶協議證明,且該出租房屋上無戶口);
(四)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租房也能落戶,孩子上學問題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