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4月18日訊 4月18日,四川銀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友利銀行成都分行和一名高管因貸款發放及貸后管理嚴重失職,導致部分貸款被挪用,分別被罰30萬元和7萬元。
川銀監罰字〔2017〕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友利銀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貸款發放及貸后管理嚴重失職,導致部分貸款被挪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3月23日,四川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罰,罰款三十萬元人民幣。
川銀監罰字〔2017〕1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金敬泰 KIM KYUNG TAE在任友利銀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市場部負責人期間,對該分行貸款發放及貸后管理嚴重失職,導致部分貸款被挪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直接管理責任。3月23日,四川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罰,警告並罰款七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韓國友利銀行於1995年正式入駐,成都分行於2012年1月開業,主要為四川及西部地區的韓國企業、韓國僑民提供金融服務,並同時向企業及公民提供國際化的金融服務,涵蓋公共存款、票據匯兌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