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父親與人口角 兒子為父出頭
東北網綏化4月7日訊(唐春一)近日,安達市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劉某犯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緩刑1年。
劉某的父親劉某某在安達市某小區南門處負責幫人看護攤床。2009年5月15日22時30分許,酒後的程某路經該小區南門時被劉某某的咳嗽聲嚇了一下,遂與劉某某發生口角。此時前來幫父親看攤的劉某看到后,順手從旁邊的貨車上拿起一根木棍,走到劉某某和程某跟前。劉某聞到程某身上有酒味,上前勸程某離開,程某還在罵劉某某,劉某用木棍擊打程某頭部、胳膊並將其打倒在地,后劉某與劉某某離開現場。經安達市公安局法醫鑒定:程某的損傷屬輕傷。劉某於2015年6月17日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日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審。2016年1月11日檢察機關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