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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絆摔抱娃女子」民警記大過,涉事女子被警告,她還說……

9月1日,「上海民警『絆摔』抱娃女子」一事引發輿論關注。當天上海市公安局發布通報,涉事民警已被停職,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處理。(詳細報道請戳→」民警撂倒抱娃女子「視頻傳瘋了,這一幕前後究竟發生了什麼?)

現在,調查結果出來了。

涉事民警行政記大過

9月2日晚上,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松江分局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對涉事民警朱某作出行政記大過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涉事女子張某作出警告的處罰決定。

經查:9月1日上午10時30分許,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朱某帶領一名輔警在松江淶坊路、九杜路路口東200米處,對一輛停留在人行道上的小轎車開展違法停車整治。朱某按規定拍照取證、開具罰單時,車主張某懷抱一兒童過來阻止。在朱某繼續開出罰單后,張某開始糾纏民警,並將張貼在車上的罰單撕下捏在手中。朱某告知張某如不服處罰可提請行政複議,后帶領輔警駕車欲駛離現場。張某追至警車旁,採取扒車門、拉扯後視鏡、用身體頂住副駕駛車門等形式阻止警車駛離。朱某即下車警告張某不得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張某不聽勸告開始威脅並推搡執法民警。民警朱某警告未果,在張某第三次推搡民警時,未顧及張某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採用粗暴的方式將其控制,致使張某懷中的兒童跌落在地。朱某和輔警合力將張某控制后,朱某才抱起跌落的兒童。事後,警方即將兒童和張某送醫,經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和閔行區中心醫院醫生全面檢查,兒童手臂表皮擦傷,張某面部、頸部軟組織挫傷。

事件發生后,上海市公安局黨委和松江分局黨委經過調查,查清了事發過程。警方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民警本可正常依法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但該事件中,民警反應過度,未顧及張某懷中兒童的安全,採用了過激的控制方式,超出了合理限度,造成了不良影響。松江分局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民警朱某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張某因在民警執法過程中,無理糾纏、威脅,甚至使用推搡動作阻撓民警正常執法,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對當事人張某作出警告的處罰決定。

警方向被摔兒童母親致歉

上海警方在9月2日晚發布的通報中稱:今日上午,松江分局再次向兒童母親詢問兒童的傷勢情況並致歉,同時告知如有不適請聯繫警方幫助複查。家屬表示張某和小孩目前沒有不適。

被摔女子:哪裡想到他會摔我

記者聯繫到視頻中被警察絆摔的當事人張女士,她講述了當天的事發經過。

9月1日上午,她準備和兒媳婦一起帶著孫子去親戚那裡參加聚會。10點左右,她抱著孫子先出家門,在小區樓下碰到警察貼罰單,正好貼到自家車的位置。

張女士看到后立即抱著孩子跑過去,「我邊跑邊跟警察說,你別貼單,我就停了一下,馬上就開走。警察回答我,『你沒拿車鑰匙怎麼開走?』」

張女士告訴記者:「我跟警察說,我剛停不久,兒媳婦在鎖門,馬上拿鑰匙過來開車。我跟他說,你這不合理。小區門口一共停著三輛車,你就貼我一輛,你這不合理啊!他(警察)辯解說,『我都貼了,我怎麼沒貼?』」

張女士的孫子1歲零3個月大,當時一直在哭。

「這時我開始伸手拉警察。我跟警察說,你說貼了,咱們就拿證據,去看看」。「他(警察)一看我拉他,他就推我,就這樣我抱著孩子跟他推搡起來,幾次之後就把我摔了。」

他一下子就把我摔倒了,我哪裡想到他會摔我,小孩子還在手裡嘛!這時候,旁邊的協警也跪下來將我制服,一個膝蓋跪在我胸口上、一個膝蓋跪在我脖子上。」

由於被壓著脖子,張女士覺得自己馬上要窒息了,便邊抓警察的胳膊邊大聲喊:「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張女士稱,孩子已經去醫院檢查過,沒有受傷,家屬正在與警方溝通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什麼是記大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五十八條: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陞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陞工資檔次。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五十九條: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處分后,晉陞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網友評論:

永遠的老錢:抱著孩子可以違法抗法,抱著孩子就可以打人,抱著孩子就可以罵人,抱著孩子就可以各種不講道理,抱著孩子去碰瓷,抱著孩子職業乞討,抱著孩子就去偷竊,是不是抱著孩子,都可以被當做原諒的理由?

BabeOna張元元:站在公正的角度來說,如果沒有孩子,警察沒有錯,可是有孩子在,應該用另一種方式處理。重點是,孩子摔地之後,兩個警察沒有一個上前查看安撫孩童,只是忙著在一起制服婦女,讓人無法理解!警察的錯大過婦女 就這樣。

百曉竺惜:雙方都有錯!我只能說小孩子是無辜的!

編輯|王子軒 柳璐

綜合|看法新聞(ID:kanfanews)、觀察者網(ID:guanchacn)、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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