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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爆郭敬明性侵男作家 律師解說性騷擾內幕

一石激起千層浪,郭敬明再與桃色新聞扯上關係,本次系男性作家李楓實名舉報郭敬明曾在多年前一次簽售活動的休息時間被郭敬明性侵,更曝郭敬明旗下男員工和簽約作者經常受其性騷擾。

舉報原文:郭連續2晚對我進行性侵和性騷擾

《關於郭敬明致所有人》

我從小熱愛創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說,2008年的時候在網上看到郭敬明和長江文藝出版社一起舉辦的「第一屆文學之新全國新人選拔賽」,那時知道郭敬明抄襲案敗訴,對他沒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網路上生龍活虎,並且長江文藝出版社也拉來了許多著名作家加持,這兩點影響了我的判斷,參加了比賽,簽約了郭敬明公司。

之後出版了第一本書《燃燒的男孩》,開始參加簽售,那時剛好郭敬明的小說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簽售。

在四川成都的簽售,我被安排與一位工作人員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個房間,當天他說他不想一個人住,讓我和他一起住,那時我是將他當作一個前輩來看待的,那時的網路上也有關於他性取向的風言風語,但他自己從未承認過,因此那時的我不能確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間有兩張床,我們各睡一張。當天晚上他就來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尷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這樣相安無事了,我以為我的態度能夠讓他明白,結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還想給我口交,噁心至極。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經對我構成了性騷擾和性侵犯,曾經諮詢過律師,律師說目前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他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我所知的就有五個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裡面,有一位,一個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賞他,並且他當時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見這種事,他早已離職了,我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會各界的朋友們能夠與我一起探討應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謝謝大家。

郭敬明最新回應:完全捏造,已讓律師處理

對於李楓的指控,郭敬明在微博中發表了簡短兩句的回應,表示該爆料純屬捏造,並且已交由律師處理。

律師:李楓需提出性侵證據,否則郭敬明起訴

據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了解,李楓至今並未提出關於性侵及性騷擾的實質證據。根據網路信息顯示,李楓在其微博闡述受到性侵的「成都簽售活動」后將近7年時間內並無與郭敬明發生不和,李楓甚至在這幾年期間多次公開讚賞郭敬明,並對其表達尊敬之意。在與網友回憶起此次「成都簽售活動」時,也未見其受到性侵陰影影響。

為何李楓在若無其事七年後突發微博怒斥郭敬明性侵?是炒作還是被「封口」?內情令人質疑。

律師表示,假如李楓所說的情況屬實,郭敬明與李楓存在勞動關係,事發地屬於二人工作出差時的賓館,郭敬明的行為已構成職場性騷擾,可以走司法程序索取賠償,但取證方面有一定難度。如果要走司法程序,李楓需提出相應證據證明其闡述的情況屬實,比如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證據。

另一方面,如果李楓未能提出實質證據證明郭敬明曾對其實施性侵或性騷擾,那麼郭敬明很有可能會對起訴李楓損害其名譽權。

「內幕」:你有所不知的性侵與性騷擾

關於「性侵」和「性騷擾」,有部分人會認為說的是同一件事,而另一部分人則認為「性侵」與「性騷擾」的區別在於是否發生性行為。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是不全面的。

廣義上性侵害是對猥褻、強姦、侮辱婦女、性騷擾等與性有關的違法犯罪行為的統稱。狹義的性侵害是指強行發生性行為。而在法律上,強行發生性行為又因對象的不同分為對女性構成的強姦罪;對14歲以下男性構成的猥褻兒童罪;對14歲以上男性構成的強制猥褻罪。

而性騷擾的範圍就更廣了,不但是撫摸、觸碰,也包括不直接接觸的言語行為,例如同事之間、老闆對員工說一些帶性暗示的黃段子等。性騷擾與猥褻也要區分開來,猥褻必須符合三個構成要素,一是具有「性的意義」,即刺激或滿足人的性慾望;二是未經受害人同意;三是實施性行為之外的其他淫穢行為,比如觸摸胸部、臀部等敏感部位。

同性性侵曾是法律空白 現追究成難題

李楓文中有提到,當時曾諮詢過律師,但律師表示同性性侵屬法律空白,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根據法律強姦、侮辱、性騷擾的對象都只能是女性。雖然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將「強制猥褻、侮辱罪」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得男性也可以成為強制猥褻罪的受害者。

但因李楓所述事件發生在2010年,刑法修正案(九)還沒敲定。刑法中在當時不認為是犯罪的行為,法律修改後構成了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所以一般不能按照現行法律追究郭敬明在當時所做行為的法律責任,但仍可根據案情主張其他訴求。

遇到性侵等行為一定要保留證據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提醒除了錄音、視頻、聊天記錄等文件,受到性傷害時一定要先報警記錄案情,即使不報警也一定要先到醫院就醫檢查,視具體情況接受相關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醫治精神創傷,保留醫療診斷記錄。證據的固定保留對日後的投訴或者起訴都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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