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西衛計委發布了「關於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違約處理指導意見」,表示對於違約的學生,將按照五年培養費用總和的50%收繳違約金,並將學生的不誠信行為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意見指出,對於執意違約的學生,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做出處理。
(一)向違約學生出具書面告知函,明確其違約行為和違約後果,承擔因違約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收回國家和省級給予定向生的五年教育培養費用以及補助金。
(三)按照五年培養費用總和的50%收繳違約金。
(四)將學生的不誠信行為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五)將違約學生情況逐級上報到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違約學生名單將通過網路或醫師協會、高等教育協會等有關行業組織向社會公布。
(六)建立個人誠信檔案,個人誠信檔案作為全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人事招聘以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研究所考試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意見稱,培養費用和違約金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收回上交當地財政。其中,收回的補助資金通過預算指標划轉省級財政,繼續用於下年度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補助,收繳的違約金由國庫處理。
誠信檔案是在全國範圍內的各個領域建立的各種誠信體系,旨在促進社會發展、打造誠信、構建和諧社會。
按誠信檔案的對象分類:一般分為個人誠信檔案和企業誠信檔案、團體組織誠信檔案、政府誠信檔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