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龔某:是警察嗎?
接警員:是的,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助你?
龔某:我酒駕了,正在XX地方。
接警員:你確定自己是酒駕?
龔某:千真萬確,我還跟別個撞了,你們趕快來!
接警員:......
」
簡要經過>>>>>
璧山交巡警趕到事發地點
看到
一輛長安車與越野車發生擦掛
經了解
報警人是當事司機之一
因酒後駕車發生事故
對方索賠4000元
......
原來
龔某當晚聚餐喝了不少酒
但他覺得自己意識是清醒的
在開車回家途中發生了擦掛
考慮到自己酒後駕車
便與對方商量私了
可是
對方發覺龔某身上有酒氣
便開口要4000元修理費
明明只是輕微刮蹭
不料對方獅子大開口
便爭執起來
......
最終自己報警
民警對龔某進行酒精檢測
結果為184mg/100ml
已涉嫌醉酒駕駛!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1.事故責任有爭議的
注意:符合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當事人應拍照、視頻后,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再協商。
2.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3.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4.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5.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6.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7.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8.車輛損毀嚴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的
酒駕危害大,
除了主動拒絕酒駕,
還應該主動拒絕遇酒駕事故私了的行為,
或許這個路口只是輕微刮蹭,
但下一個路口可能就危及性命!
同意的請點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