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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波大和尚:如何辨別真假和尚

佛教協會副會長、哈爾濱極樂寺方丈靜波大和尚(圖片來源:鳳凰佛教)

編者按:從「朝陽區散養30萬仁波切」,到各地「假僧人強行化緣」等消息的不斷出現,「假和尚」已經成為佛教界必須要正視的問題。雖然政府層面已經有「藏傳佛教活佛查詢系統」等遏制此類事件發生的舉措,但「假和尚」現象依然頻繁出現。現實中,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假和尚」現象?為此,佛教協會副會長、哈爾濱極樂寺方丈靜波大和尚特意出版了「假和尚問題——靜波法師開示摘錄」一書。靜波大和尚以他深厚的佛學素養為基礎,結合他在極樂寺弘法利生的經歷,從「什麼是僧寶」、「假和尚亂象」、「供養假和尚的後果」「如何面對假和尚」四個角度全面分析剖析「假和尚問題」。鳳凰佛教「佛教觀察家」欄目將為大家精選其中精華內容,分四期為大家介紹該書。第一期轉錄如下:

什麼是僧寶

「僧」,是梵語「僧伽耶(samgha)」的簡稱,直譯為和合眾,在這裡是指奉行佛法,和合共住、弘法修行的出家僧團。其特質有二,即「理和」與「事和」。簡單的講,理和,就是道理都一樣,都要解脫,都要自在;事和就是世俗諦,理就是真諦,真諦的理和世俗諦的事要圓融。

我們現在的很多人恐怕已經很麻木了,已經不知道六和敬的內容了。六和敬的內容是:

(1)見和同解(2)戒和同修(3)利和同均(4)意和同悅(5)口和無諍(6)身和同住

六個標準分辨真假和尚

真、假和尚是有差異的,差異在哪裡?差異就在六個標準上。這六個標準是:

(1)獨身。一定是獨身,沒有家。

(2)要住在合法寺院里(政府批准)。不到合法寺院去搞活動,無論有任何借口,不能視為正法!

(3)要吃素。吃素表現的是慈悲,不要尋找任何借口!

(4)要穿僧裝。出家衣服要穿,這是標誌,表明我就是這樣的身份。但這不是唯一,外邊佛殿有很多賣僧服的。

(5)要被省級宗教團體(就是省佛教協會)僧人最終資格認定。沒有認定的僧人,不是真和尚。

(6)需省宗教事務局備案。所有省佛教協會僧人資格認定發證的合格僧人,都要經過省宗教局備案完成!且可以網上查詢!

「見和」為何排在第一位?

很多人學佛是都迷迷糊糊、馬馬虎虎的,不知道佛法僧三寶什麼,也不知道三皈依是什麼,現在我們要給它一個完整的校正,這一點,希望大家能夠有認識上的統一。

如果認為和尚就是光頭的,就是到處化緣的,那就錯了。和尚應當以和為尚,以什麼樣的「和」為尚呢?以六種和為尚,即見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意和同悅、口和無諍、身和同住。

為什麼把「見和」放在第一位呢?因為如果一個人的思想、認識跟佛法不相應,那麼這個人不是佛教徒,所以方向要把握。「戒和」放到第二是什麼原因?就是我們對事物的看法要符合無常、無我、解脫三法印。如果不符合這三法印,不是佛法,你信的信仰也不是正信。

僧人要在僧團中

僧團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從自利的角度而言,僧團是修身養性、陶鑄聖賢的大冶洪爐,所以僧團是我們慧命的依止根本。太虛大師說,佛教有三個定位:信仰定位、寺院定位、僧伽定位。我們的信仰對象是佛陀,是悲智圓滿具足的覺者!不是鬼神之類的生命現象;我們傳播佛陀正法是依託合法寺院來完成的,離開合法寺院沒有權威性;我們弘揚正法的責任,是靠出家的僧寶完成的。這是不可迴避的權威定位。

2)就利他的角度而言,僧團是住持正法、度化眾生的集體力量,不是單純地皈依個人,優秀的法師只能稱善知識!比如極樂寺,哪裡是個人的力量成就的?不是,是集體(僧寶、僧團)的力量成就的,而且是延續下來的定位因緣。

所以我們就要明白,佛法賴僧傳。僧侶住在哪裡?住在僧團里。僧侶不能到外面去自己弄一個房子住,也不能越位,不能否定僧團,也不能說「我就替代僧團」。

和尚要做哪些事?

和尚要有和尚的責任、和尚的使命,如果離開了這種責任,這種基本的定位都沒有了,既然做一個佛弟子,應該在定位上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比丘有三個意思:乞士、怖魔、破惡,這三個意思很重要。

(1)乞士。士是古代知識分子階層,是很有尊嚴、很有地位的,乞士就是有尊嚴的乞丐。

(2)怖魔。能夠使魔恐怖。你想想,就像有人說:「唉,我被附體了,我著魔了。」來問法師,法師就說:「沒事!」因為真的沒有事,那麼就給你一個安定劑,改變了你的心,然後你就覺得沒事。你相信沒有事,那肯定就沒有事了。

(3)破惡。行五戒十善,守戒律,那你肯定破惡;「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肯定是破惡的。

乞士、怖魔、破惡,完成這三個意思的內涵才叫比丘,否則不叫比丘。大家明白了之後,再回到現實生活中,再去看比丘,你就看看他有沒有這三個意思,那麼真的假的一目了然。

宗教活動在合法宗教活動場所之內進行

如所從事的職業沒有違犯國法,或是所在國家所禁止的內容,就是正業。如國法所不許,或不許民間經營的,不允許國外人經營的,比如說鴉片,那就不是正業。就像宗教的活動,我們的法律規定,宗教活動是在宗教活動場所(合法的)之內進行的。這個宗教活動場所是政府批准的,政府沒有批准的,請你不要去。你說「我上癮了,就願意去」,那你去我也沒辦法,我們只是點到為止。

寺院里的出家人,政府要管的,寺院要管的。可是外邊那些假和尚,外邊那些假活動場所沒人管,也很興盛,那有什麼辦法呢?我說了,不合法就不屬於正業,更何況你所從事的信仰也不理直氣壯。

不論是國民還是你到國外去,都應當遵守自己國家的法律或者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我們必須要清楚這一點。今天很多人,因為「我有信仰」就理直氣壯,就可以犯法,那不行的。因為你有信仰,你應該比社會一般的人做得還好,還合格,你才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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