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津市調整2018年度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日前,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健全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市人社局對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作出調整。
【亮點內容】
為進一步健全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6號)部署要求,市人社局出台《關於調整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62號),對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作出調整。
自2017年9月1日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人均增加30元,由每人每年800元統一調整為830元。具體情況如圖。(郭曉瑩 劉俊 劉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