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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成長 | 三招搞定「脾氣」孩子

樂樂是班上的淘氣鬼,也是全園聞名的「皮大王」。手腳一刻不閑,屁股坐不住小椅子,上課時愛做小動作,一會兒碰碰積木,一會兒又惹惹小朋友;活動時更是橫衝直撞,毫無約束。每天關於他的「投訴」接連不斷:「老師,樂樂打我」,「老師,樂樂搶我玩具」,「老師,樂樂推我」……只要有他在,教室便不得安寧。我真想狠狠訓他一頓,可理智依然迫使我按捺住心中怒火,對他再次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

相信案例中這位老師的困惑也是很多幼兒教師的困惑,在幼稚園中,有的教師總喜歡懂事聽話一點的孩子,因為他們讓教師感到省心,而那些個別過於「活潑、好動」的幼兒,往往因其「調皮、惹事」,可能會被定義為「壞孩子、搗蛋鬼」。其實如果找准切入點,通過有意識地引導,或許能夠使幼兒慢慢地發生變化。

今天為大家介紹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行為改變技術」,通過這種方法可以讓我們重視幼兒內心的衝突變化,幫助他們改善不良的行為習慣。

行為改變術

行為改變術是心理學術語,又稱行為矯正或行為治療。它是指通過腦AT技術測試后,再通過生涯規劃技術、潛能教育技術規劃后的行為分析,並針對性開展和實施某些程序和方法,製作專項訓練計劃,來幫助人們改變他們的行為。

如對兒童的懶惰行為、馬虎行為、缺乏自信行為、退縮行為、過度的緊張焦慮行為、自我為中心行為、對人的敵意行為等,以及發脾氣、說謊、逆反等不良行為的治療,以達到改進其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目標。行為改變技術,是幼教界常用的一種方法。

在這裡,我們就通過在教學過程中表現最常見的一種現象——「幼兒擾亂行為」來具體闡述下「行為改變技術」。

假設在幼稚園裡有三位4歲的幼兒出現同樣的擾亂行為(如摔擲積木或玩具),那麼我們可以認為這三位幼兒表現出來的外顯行為都差不多,但是他們表現出擾亂行為的根源或動機可能不同,而在決定如何解決這些「問題行為」時,一定要考慮問題行為產生的原因,我們暫且將其分為三種類型:

制約型

第一種原因可以稱為「制約型」,這類幼兒的擾亂行為是學來的,因為不論在家裡或幼稚園裡,每次只要他表現出擾亂的行為,都會受到他人的注意或其他形式的強化與鼓勵。

例如:在家裡,媽媽為了要制止他的擾亂行為,便給他糖果吃;在幼稚園,老師為了阻止他的擾亂行為,而讓他加入所喜愛的活動或玩他所鍾愛的玩具。幼兒擾亂行為所帶來的良好結果,強化了幼兒再次出現擾亂行為的機率,媽媽及老師的行為對於幼兒來說,已經變成了一種強化物。因此,幼兒會因為要獲得同樣的強化物,一再表現出擾亂行為。

情感型

第二種原因稱為「情感型」或「神經質型」,這類型幼兒的擾亂行為是內心情緒不安的一種表現。也許他內心有一份莫名的焦慮及恐懼,也許是家庭氣氛不和諧,也許是對學校有強烈的不安心理或覺得會被排斥等,都可能使他產生擾亂行為。

與第一種類型一樣,這一類型的擾亂行為在第一次出現后,常因其所產生的結果而受到增強(例如:成功地威脅或嚇阻了其他同學,或是協助他釋放緊張不安的情緒)。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它與第一種類型不同,情感型的擾亂行為源於個人內心的情緒痛苦或壓力。

社會型

第三種原因稱為「社會型」,這類幼兒的擾亂行為是因為缺乏社交技巧或知識,不知如何以適當的方法處理事情而產生的。

面對以上三種不同起因的擾亂行為,我們到底如何處理,才能改變幼兒的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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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約型」對策

對於「制約型」的幼兒來說,使用「行為改變技術」是很恰當的,如果老師或媽媽在幼兒出現擾亂行為時,不以他喜歡的活動或糖果來「制止」(安撫)他,反而忽視他的行為;或當他表現出良好行為的時候,才給他糖果、讓他玩喜愛的遊戲和玩具,很快幼兒的擾亂行為就會因為老師或媽媽只鼓勵好的行為而停止。

大部分這種情況只要成人堅持不去注意或安撫,即可使幼兒停止其擾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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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型」對策

對於「情感型」的幼兒來說,使用「行為改變技術」雖然也可以停止他的擾亂行為,但是卻無法消除他內心所承受的壓力或傷害,反而可能會促使幼兒以另一種方式來發泄內心的壓力。

這種類型的幼兒需要使用宣洩情緒的方法,因此必須提供機會讓幼兒發泄或表達自己不能控制的恐懼及緊張感,同時,提供機會讓幼兒習得新的技巧與信心。

教師可以採取「治療性回應」,又稱為「感情反射法」,先對幼兒的感受表示理解和認同,讓幼兒安心,再讓他了解雖然他此次的擾亂行為被接受了,但是這樣的方法卻不是最好的,同時,教導幼兒以其他不具破壞性的方法來宣洩內心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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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型」對策

對「社會型」的幼兒來說,直接教他(示範)如何應付、處理自己的人際關係,這就足夠了。

教師需要告訴幼兒或協助幼兒澄清他的問題所在,並建議他一些應付及解決問題的方法即可。有時也可以鼓勵幼兒試著自行分析當前所遭遇的問題(如想參加別人的遊戲),再找出適當而有效的解決方法。

注意!

對「社會型」或「制約型」的擾亂行為施以「治療性回應」並不合適,因為並不是所有幼兒都需要發泄情緒,有的擾亂行為是被「教」出來的,有的僅僅是不知道如何解決當前的問題而已。

如果事先對幼兒發生擾亂行為的原因未多加了解,而一味地施以「行為改變技術」的話,外在擾亂行為雖然消失了,卻忽略了幼兒受傷的內心,或者忽略了該教而未教的社會常識與社交技巧。但若全部施以「治療性回應」,則「制約型」的擾亂行為反而可能會因受到注意而延長了他的擾亂行為。

如何判斷幼兒的擾亂行為是屬於哪一種原因呢?

一般而言,「制約型」比較容易辨認,通常都是比較外顯且令人難以忍受的。「情感型」的行為則不容易察覺,且持久不消,這種類型的行為通常可從幼兒行為的緊張與嚴肅狀態分辨出來,比如通過幼兒扭動身體的樣子、眼神及面部表情判斷幼兒是否有情緒上的壓力。

如果無法判斷幼兒的行為到底屬於哪一種原因時,最安全的辦法是,先教給幼兒社會常識及社交技巧,再教導幼兒以其他方法解決問題,如果這個方法不奏效或不總是有用,教師就需要仔細分析行為發生的情境,以決定此項擾亂行為真正的原因。

最後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每一種行為的出現也可能是幾種原因混合而產生的,因此教師必須先了解幼兒,了解幼兒行為背後所隱藏的原因,雖然「行為改變技術」是一項有效的工具,但是它並不能完全解決情感上的問題,作為一名優秀的教師,更多的是要關注幼兒時刻變化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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