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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價格大百科:從煤炭定價機制、先行指標到形形色色的煤價

本文為煤炭價格系列研究。首先,試圖從多重視角來分析煤炭價格,具體包括煤炭種類(含報價口徑、各類煤價指數的比較),煤炭指標對價格的影響,以及分煤種、分區域的煤價比較;然後,我們將對煤炭定價機制以及煤價先行指標進行研究。主要結論如下:

1.煤炭報價及價格指數方面:1)動力煤、無煙煤的坑口價和車板價的價差基本在30~50元/噸,而煉焦煤坑口價一般指原煤價格,車板價為洗選之後的精煤價格,兩個價格差異較大(甚至在500元/噸以上);2)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中長協價佔比較大,該指數更多反映大型煤炭企業平均售價水平;CCI指數主要體現環渤海港口中煤炭的零散現貨交易,價格波動性較大;CCTD煤炭價格指數與CCI指數走勢較為接近,但相對緩和,所反映的煤炭價格較為綜合;電煤價格指數主要反映全國及各省電煤到廠價。

2.煤炭指標對價格的影響方面:1)動力煤定價是以熱量為基準,然後在水分、硫分、揮發分、灰分等指標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得到最終價格;2)煉焦煤定價時主要關注的煤質指標為灰分、硫分、揮發分、粘結指數(G值)、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等;3)無煙煤定價時主要在粒度大小的基礎上,關注灰分、硫分、揮發分、固定碳等指標。

3.分煤種價格比較方面:1)煉焦煤細分煤種的價格關係為:主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氣煤;2)無煙煤中塊價格高於無煙煤小塊,且均高於噴吹煤價格;3)三大煤種的價格走勢整體一致,但波動幅度差異較大;目前,煉焦煤>無煙煤>動力煤,但煉焦煤與無煙煤價格的大小關係並非一成不變,本質上受各自細分市場供需關係的影響。

4.分區域價格比較方面,對於動力煤,華東(山東、安徽)>華北、華中、西南、東北(河北、貴州>河南、東北)>三西地區(晉北>蒙東>陝北、蒙西)>新疆地區。地區之間的煤價差異本質上源於區域內的供需格局,具體表現在運費差異、煤質差異等。

5、煤炭供需定價方面,煤炭價格主要由煤炭供需決定。煤炭長期供給取決於煤炭產能,但短期實際產量受超產、違法違規生產、政策性限產等影響較大,同時進口政策的變化對煤炭供給產生一定影響。煤炭需求與宏觀經濟增速相關性較大,短期內存在季節性波動,整體相對穩定。此外,以供給側改革為代表的政策調控對煤炭供給產生較大影響。

6、煤炭長協定價方面,從實際效果來看,長協價對穩定現貨價格(指長協合同以外的銷量的價格)作用有限,現貨價格的高低仍主要取決於供需及其他市場化因素;但長協價對抑制市場平均煤價的上漲起到一定作用,煤炭採購量中長協合同佔比較高的電廠也將從中受益。

7、煤價短期先行指標方面,電廠庫存、港口庫存、海運煤炭運價指數對煤價的先行指標作用較好,而貨船比、港口錨地船舶數量、期貨等的先行指示作用不明顯。從先行指示期來看,電廠庫存的先行作用約2~3周,港口庫存和海運煤炭價格指數的先行作用約1周。需注意的是,在判斷煤炭價格短期走勢時,建議結合以上多個指標綜合判斷,避免非常規因素對單一指標帶來干擾。

一、煤炭價格種類

(一)不同煤炭報價口徑及常用價格比較

目前,煤炭市場上買賣雙方根據煤炭銷售中交割地點的不同,主要有三種類型的報價,即坑口價、車板價、平倉價。

1、坑口價

煤炭坑口價也稱出廠價,是指煤炭從地下採集到坑道口,買賣雙方在坑口直接進行交易的價格。日常披露的坑口價多為含增值稅的價格,煤炭坑口價=煤炭完全成本+利潤+各項基金+資源稅+增值稅+地方政府收費。其中,煤炭資源稅由煤炭企業繳納,地方財政徵收,2014年煤炭資源稅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計量方法從以量計征改為以價徵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為2%-10%(目前山西煤炭資源稅率為8%)。

2、車板價

煤炭車板價是指在火車已裝載煤炭、在出發前除火車運費以外的一切在火車站發生的費用。車板價=坑口價+汽車短途運費+站台費+地方煤運收費+代發費+稅費。其中,汽車運費是指從煤礦把煤炭經過短途運輸到達火車站的價格,根據煤礦與火車站之間距離的不同,運費約15~50元/噸公里。站台費可以理解為鐵路雜費,指煤炭運到鐵路發運站等待裝車,需要交納的各項費用,各地的收費標準有所不同,如內蒙古地區火車站台費15元/噸。

3、平倉價(FOB)

煤炭平倉價是指煤炭運到中轉港口並裝貨到船(既越過船舷)的價格,包含上船之前的所有費用(港雜費及堆存費等),但不包括其後的相關費用(海運費等),可以理解為賣方承擔的之前陸地運輸及裝船費用等后形成的價格。其中,港雜費為各個港口收取,包括場地費和裝卸費等;堆存費指的是煤炭買賣雙方未能及時將到港貨物完成裝卸,到港煤炭在港口堆放時間超出港區所規定堆放時間而產生的費用。例如,2017年4月1日起,秦皇島港港雜費上調為23.5元/噸(之前為22.5元/噸),1~10天內免堆存費,11~20天堆存費為0.2元/噸天,超過20天按照0.3元/噸天收取;而曹妃甸港口的港雜費上調為14.5元/噸(之前為13.5元/噸)。

需注意的是,1)對於動力煤和無煙煤來說,市場上披露的坑口價和車板價的價格差異符合以上定義,價差基本在30~50元/噸。2)對於煉焦煤來說,市場上披露的坑口價一般指的是原煤價格,而車板價則為洗選之後的精煤價格,兩個價格之間差異較大。例如,2017年8月15日,柳林4#焦煤的坑口含稅價為820元/噸,而車板含稅價則為1345元/噸,價差達到525元/噸。

(二)煤炭價格指數及比較

目前,市場上的煤炭價格指數主要分為產地、中轉地及消費地三類價格指數。其中,中轉地價格指數即港口價格指數,代表性指數為環渤海價格指數(以5500大卡為代表)、CCI指數、CCTD指數,該類價格指數使用最為普遍;產地價格指數主要為「三西」地區各自的煤炭交易中心發布的價格指數;消費地價格指數的代表為全國電煤價格指數。下文將對三類價格指數分別進行介紹。

1、中轉地煤炭價格指數

目前,市場上常用的中轉地煤炭價格指數主要有三個,分別是環渤海價格指數(以5500大卡為代表)、CCI指數、CCTD指數。三個指數在發布機構、編製方法、統計樣本、價格口徑等方面存在一些差異,導致指數波動及指數值存在不同。表1匯總了三個指數各方面的對比及優劣勢情況。

結合表1對三個指數的對比以及圖1顯示的近一年以來的價格走勢圖,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三個指數的樣本編製範圍均為環渤海六大港口。

港口價格指數屬於中轉地價格指數,連接煤炭生產地和消費地,且環渤海六大港口每年下水量在6億噸左右,佔全國煤炭成交量的近20%,相對於區域性煤炭價格指數(如陝西煤炭價格指數)以及消費地價格指數來說,更具有煤價代表性。

2.CCI指數的波動性最大,對於短期煤炭市場供求關係反映敏感。

該指數的樣本容量較小,主要體現環渤海港口中煤炭的零散現貨交易,該部分交易對價格的敏感性較高;且該指數在採集過程中主要依賴市場信息員的口述報價來確定最終價格,存在一定的誤差,因而波動較大。

3.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的波動性最小,且對於長協合同佔比較高的企業,該價格更能反映企業平均售價水平。

該指數為目前煤炭市場最常用的價格指數,被稱作「煤炭價格風向標」。該指數報價企業包含89家,包括煤炭企業、電力企業、貿易商等,其中,神華、中煤、同煤、伊泰四大煤企的銷量佔到北方港口下水煤銷售的70%左右,且多以長協價銷售。煤價上漲時,由於長協價一般低於現貨價,因而該指數低於現貨價格;煤價下降時,長協價一般高於或與現貨價持平,因而該指數高於現貨價。整體來看,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較其他兩個現貨價指數更穩定,波動性較小。此外,對於神華、中煤、同煤等長協合同佔比較高的企業,該指數更能反應企業平均售價的變化程度。

4.CCTD煤炭價格指數與CCI指數走勢較為接近,但相對緩和,所反映的煤炭價格較為綜合。

CCTD秦皇島煤炭價格指數反映環渤海六大港口主流品種動力煤的現貨平倉交貨價格,該指數為煤炭運銷協會編製,但具體樣本編製範圍及編製方法未公布。從價格走勢來看,該指數走勢介於環渤海價格指數和CCI指數之間,且與CCI指數的走勢更為接近,但相對較緩和,推測其樣本中兼有長協交易及現貨交易,且以現貨價居多,能較為綜合地反應煤炭市場價格走勢。

2、生產地及消費地煤炭價格指數

目前,產地價格指數主要為「三西」地區各自的煤炭交易中心發布的價格指數,消費地價格指數主要為全國電煤價格指數。從表2中可以看出,從相對價格和實際價格的角度來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和陝西煤炭價格指數將基期價格設為100點,因而指數反應的為煤炭相對價格;而鄂爾多斯動力煤價格指數在編製時並未選取基期,反應的是煤炭實際價格;電煤價格指數儘管也選取了基期,但基期價格為當月的實際價格,之後根據月度實際價格的變化進行後續指數的調整,因而也認為該指數反應的是煤炭實際價格。電煤價格指數在反映全國及各省電煤到廠價(熱值為5000大卡)方面,具備較好的參考性。

二、煤炭指標對價格的影響

(一)動力煤主要關注指標及對煤價的影響

動力煤按照煤化程度,主要分為褐煤、長焰煤、不粘煤、弱粘煤、中粘煤、氣煤、貧煤等。在實際的動力煤買賣合同中,煤炭結算價格=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其他因素調整價。其中,基準價由發熱量(Qnet,ar)來決定,而質量調整價則是由一系列煤炭指標決定,包括水分(Mar)、全硫分(St,ar)、揮發分(Var)、灰分(Aar)、灰熔點(ST)等。即動力煤定價是以熱量為基準,然後在各指標基礎上進行調整得到最終價格,而通常不以細分煤種來定價。主要動力煤指標定義及調整如下:

1、發熱量的定義及升貼水調整

煤炭發熱量是指單位質量的煤燃燒后產生的熱量,熱量單位為千卡每千克(Kcal/kg),動力煤交割的發熱量指標為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其定義為在空氣中大氣壓條件下燃燒后所產生的熱量,扣除煤中水分汽化帶走的汽化熱,剩下的可實際使用的熱量。

對於不同發熱量的煤炭價格,行業內通常的做法是設立幾個主要基準熱值,在一定熱值區間內,按照統一的單位熱值定價的方式,如1卡1毛錢;而不同熱值區間的單位定價通常會有一定的差異,熱值越高,單位熱值定價越高,反之則越低。下面以太原煤炭價格指數和動力煤期貨價格的制定為例進行說明。

太原煤炭價格指數(CTPI-2.0)(2016年7月發布)將下水煤發熱量分為4500大卡、5000大卡、5500大卡三個基準,並將指標分成[4200,4800),[4800,5300),[5300,5800)三個區間,發熱量在各範圍區間內以100kcal/kg進行升貼。[4200,4800)區間內,熱量每偏離4500大卡100kcal/kg,升貼值為6.8元/噸;[4800,5300)區間內,熱量每偏離5000大卡100kcal/kg,升貼值為7元/噸;[5300,5800)區間內,熱量每偏離5500大卡100kcal/kg,升貼值為7.2元/噸。需注意的是,這裡的單位升貼值並非一成不變,而是跟煤炭行業景氣度緊密相關。當行業景氣度較高時,單位升貼值較高;而當行業景氣度低迷時,單位升貼值將較低。

2、全水的定義及調整

煤的全水是指包括煤內在水和外在水的全部水分。煤炭熱量值與水分含量成反比,即煤炭發熱量越高,水分含量越低。由於煤炭的基準報價為基低位熱值的報價,即未考慮全水對熱值產生負面影響的報價,因此煤炭銷售時要根據基準全水進行調節。買賣合同一般規定基準水分(如8%),若超過這一基準水分的話就要折成噸位,簡而言之,即需要在所售的煤炭噸數中扣除超出基準水分的噸數。一般公式為:

煤炭水分扣重=售煤噸數*【1-(1-實際水分百分比)/(1-合同約定水分上限百分比)】

例如,售煤噸數100萬噸,基準水分8%,實際水分10%,那麼煤炭水分扣重=100*【1-(1-10%)/(1-8%)】=100*(1-0.9/0.92)=100*(1-0.978)=2.2萬噸,即實際可結算的煤炭噸數為97.8噸。

3、全硫的定義及升貼水調整

煤炭的全硫指標一般指乾燥基全硫。乾燥基,又稱干基,以假想無水狀態的煤為基準;而全硫是指煤中無機硫和有機硫的總和。煤炭交易中一般對硫分制定一個基準指標,每增減一定幅度,則進行相應升貼水;但若超出範圍太大,則直接拒收貨物。

例如,太原煤炭價格指數對於下水動力煤現貨質量升貼水標準中,4500大卡、5000大卡、5500大卡三個基準發熱量下的煤炭硫分基準指標分別為1.81%~2%、0.81%~1%、0.5%,並在硫分範圍區間內以0.01%幅度進行升貼,其中當硫分低於基準指標時,進行適當升值或不變;當硫分指標超出基準指標時,超出值越大,單位幅度貼值越大。如4500大卡,硫分在0.51%~0.8%之間,每相差0.01%的硫分可升水0.5元/噸,則硫分為0.8%的煤,可較基準升水50~60元/噸。

4、其他指標的處理方式

除上述常用指標外,揮發分、灰分、灰熔點等也是動力煤企業在交易中涉及的煤炭指標。其中,灰分是指煤完全燃燒后剩下的殘渣。一般來說,灰分高,說明煤中可燃成分較低,發熱量低;灰分過高會導致著火延遲,火焰溫度降低,形成大量高溫爐渣,並加大對鍋爐設備及排灰系統的磨損程度。揮發分是指煤中有機物和部分礦物質加熱分解后的產物。

一般來說,煤炭變質程度越高,揮發分就越低,該指標是表徵煤變質程度最常用的指標。電廠對煤炭揮發分要求主要取決於其鍋爐設計,過高或過低均不利,揮發分過高儘管使得煤易於著火,但容易爆燃;過低使得著火溫度高,從而使著火點推遲。灰熔點是固體燃料中的灰分,達到一定溫度以後,發生變形、軟化和熔融時的溫度。針對以上指標,動力煤實際買賣合同中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與硫分類似,即制定一個基準指標,每增減一定幅度,則進行相應升貼水;另一種是這幾項指標只規定接受範圍並不計入結算,超出接受範圍的直接拒收貨物。

(二)煉焦煤主要關注指標

煉焦煤根據煤化程度,可分為氣煤、1/3焦煤、肥煤、焦煤、瘦煤等,此外,還有介於兩個煤種之間的氣肥煤、貧瘦煤等。其中,焦煤和肥煤為煉焦用的骨架煤,其他為煉焦配煤。

煉焦煤定價時主要關注的煤質指標為灰分、硫分、揮發分、粘結指數(G值)、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等。其中,粘結指數(G值)和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分別為煉焦煤粘結性和結焦性的衡量指標。其中,粘結性是指煤在乾餾過程中,由於煤中有機質分解,熔融而使煤粒能夠相互粘結成塊的性能,而結焦性是指煤在乾餾時能煉出適合高爐用的有足夠強度的冶金焦炭的性能。煤的粘結性是評價煙煤能否用於煉焦的主要依據。

太原煤炭價格指數分別對以上五個煉焦煤細分品種制定升貼水標準,並對各煤種按照煤質指標進行一定的升貼,由於分類較細緻,維度較多,在這裡不做統一介紹。大連商品交易所對焦煤期貨標準品的交割規則為:灰分(Ad)範圍[10.0%,11.5%],硫分(St,d)範圍[1.1%,1.4%],揮發分(Vdaf)範圍[16%,28%],粘結指數(G)範圍為入庫≥75,出庫>65;膠質層最大厚度(Y)範圍≤25.0mm。

替代品的允許範圍及升貼水標準為,當9.0%≤灰分(Ad)<10.0%時,每降低0.1%,升價2元/噸;當灰分(Ad)<9.0%時,以9.0%計價。當0.80%≤硫分(St,d)<1.10%時,每降低0.01%,升價1元/噸;當硫分(St,d)<0.80%時,以0.80%計價。膠質層最大厚度(Y)大於25.0mm時,不進行升貼。水分≤8.0%,大於8.0%時需要扣重。

(三)無煙煤主要關注指標

無煙煤的主要特徵是揮發分低(普遍在10%以下)、固定碳高,是三大煤種中揮發分最低的煤種。根據粒度大小,無煙煤一般可分為大塊(50-100mm)、中塊(25-50mm)、小塊(13-25mm)、混中塊(13-70mm)等,其中無煙煤中塊(25-50mm)在市場上較受歡迎。實際報價中常見的無煙塊煤為55mm和22mm,分別稱作中塊和小塊。無煙煤定價時主要在粒度為基準指標的基礎上,關注灰分、硫分、揮發分、空氣乾燥基固定碳(Fcad)等質量指標。

其中,固定碳是在煤受熱分解出揮發分后剩餘的焦渣中,扣除灰分后的部分,是煤中不揮發的固體可燃物。公式為:Fcad=100-(Mad+Aad+Vad)(分別為水分、灰分、揮發分)。該指標是表徵煤的變質程度的一個指標,隨變質程度的增大而增大。且一般來說,固定碳含量越高,煤炭發熱量越高。適於煉焦的煤炭,固定碳一般在69-78%,而適於生產無煙煤濾料的無煙煤要求固定碳大於80%。

太原煤炭價格指數中對於無煙煤的指標分類中,主要按照常見粒度大小分為中塊(25-80mm)、小塊(13-25mm)兩種類型,並對灰分和硫分設置升貼範圍。其中,揮發分基準範圍[6%-10%];灰分基準範圍為[13%-14%],允許升貼範圍為[9%-17%];硫分基準範圍[0.5%-0.8%],允許升貼範圍為[0.5%-2%]。對於中塊無煙煤,灰分每增減1%,升貼值為8元/噸;硫分每增減1%,升貼值為8元/噸(小於0.5%的統一升值8元/噸)。

而小塊無煙煤的灰分、硫分單位升貼值均為7元/噸,略小於中塊無煙煤。該指數在升貼中未將固定碳指標考慮在內。但在實際交易中,這一指標同樣重要。例如,貴州無煙煤(粒度15-25mm)的某份購銷合同中,對於各項煤炭指標的基準要求為:乾燥基灰分≤16%,乾燥劑全硫≤1.0%,5%≤乾燥基揮發分≤8%,空氣乾燥基固定碳≥76%,全水≤6%等。

三、不同煤種的價格比較

(一)煉焦煤細分品種的價格比較

我們以山西地區的煉焦煤為代表,對煉焦煤細分品種的價格進行比較(以下煤價均為含稅車板價)。

根據比較結果,煉焦煤細分煤種的價格關係為:主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氣煤。其中,主焦煤和肥煤作為骨架煤,在煉焦煤品種價格最高,且主焦煤價格略高於肥煤價格;但在煉焦煤供給緊張,價格處於較高點時,兩種煤的價格基本趨同。煉焦配煤中,1/3焦煤的價格最高,其次是瘦煤,而氣煤的價格最低。實際上,氣煤黏結性弱於氣肥煤、肥煤、1/3焦煤和焦煤等,在實際煉焦配煤使用中比例較少,更多用作動力煤發電。

(二)無煙煤與噴吹煤的價格比較

我們以山西省兩個代表性產煤區晉城和陽泉為例,對無煙煤的價格進行比較(以下煤價均為含稅車板價)。

從上圖可以看出,

1、無煙煤中塊價格高於無煙煤小塊。兩者價格差多在100元/噸以內,且無煙煤價格越低價差越小,2016年5月份,無煙煤價格達到近年最低值時,兩者價差達到最小值20元/噸。

2、晉城無煙煤塊煤價格略高於陽泉無煙煤塊煤價格。兩地無煙煤塊煤價差約在50~70元/噸,從煤炭指標來看,晉城無煙煤的硫分為0.3%,而陽泉無煙煤硫分達1%,其價差或主要源於硫分差異。

3、無煙煤中塊、小塊的價格均高於噴吹煤價格。陽泉煤業集團為業內第一家採用無煙煤製作噴吹煤的企業,將噴吹煤部分代替焦炭用於下游的高爐煉鐵。但從價格來看,多數時間無煙煤中塊、小塊的價格均高於噴吹煤;但在特殊時間段,如2016年下半年~2017年1季度期間,由於煉焦煤及下游焦炭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具有焦炭替代作用的噴吹煤價格同步大幅上漲,階段性超過無煙煤中塊的價格。

4、陽泉地區噴吹無煙煤與長治地區噴吹煙煤的價格走勢基本一致。長治地區的噴吹煙煤以潞安集團為代表,主要採用貧煤製作噴吹煤。從價格走勢來看,2013~2015年間,煤炭價格持續下跌的過程中,陽泉地區噴吹無煙煤價格略高於長治地區噴吹煙煤價格;但自2016年以來,兩者走勢基本一致,價差相差不大。這說明,市場對於以無煙煤和煙煤兩種技術製作的噴吹煤的接受度基本一致。

(三)動力煤、煉焦煤與無煙煤的整體價格比較

三大煤種中,煉焦煤、無煙煤的價格一般高於動力煤。由於各煤種的市場供給、對應的下遊行業及需求不同,因此,三大煤種的價格大小關係本質上是綜合細分市場供需格局、以及與下遊行業利潤分割的產物。

從上圖可以看出,1)三大煤種的價格走勢整體一致,但波動幅度差異較大。其走勢基本一致體現出其作為煤炭屬性的相似性,而波動幅度的差異性體現各細分煤種的供需格局情況。2)煉焦煤與無煙煤價格的大小關係並非一成不變,本質上受到各自細分市場的供需格局的影響。2013~2015年間,主焦煤價格與無煙煤中塊價格水平相近,且無煙煤中塊價格曾一度超過主焦煤價格。而2016年以來,隨著煉焦煤價格上漲幅度遠高於無煙煤價格,煉焦煤與無煙煤的價差開始擴大;2017年以來,隨著無煙煤價格恢復上漲,這一價差開始縮小,目前煉焦煤價格仍高於無煙煤價格。因此,煉焦煤價格與無煙煤價格的大小關係並非一成不變,本質上受到各自細分市場的供需格局的影響。

四、全國各區域煤炭價格比較(以動力煤為例)

由於各區域的煤炭供需格局不同,煤炭價格呈現一定的區域差異性,下文將以動力煤為例對各區域間的煤炭價格做出比較。為分析方便,我們先忽略硫分、灰分、揮發分等煤炭指標對煤價的影響,僅考慮同一發熱量的情況下,對各區域的煤炭價格進行比較。此外,省內各區域煤炭資源或有所不同,各地經濟發展程度亦存在差異,導致省內各區域煤價無法完全保持一致,但這裡為簡化分析,選取的是各省代表性的動力煤品種。本文選取的產煤區有「三西」地區(山西、陝西、內蒙古)、新疆、東北、東中部省份(河南、河北、山東、安徽)、貴州等地區。限於數據可得性,我們將以上區域分為幾個部分進行比較。

(一)「三西」和新疆地區煤炭價格比較

我們以大同南郊弱粘煤(Q5500,坑口價)、鄂爾多斯伊金霍勒旗原煤(Q5500,坑口價)、榆林煙煤末(Q5500,坑口價)、烏魯木齊長焰煤(Q5500,坑口價)分別作為晉北、蒙西、陝北和新疆地區的煤炭價格代表,對「三西」和新疆地區的煤炭價格進行比較分析。

從上圖可以看出,整體來看,「三西」和新疆地區的煤炭價格大小關係為:晉北>陝北、蒙西>新疆,且新疆地區價格波動很小。其中,晉北地區的煤炭價格較陝北、蒙西高約80~90元/噸(為使各比較結果具有可比性,文中價差均為5500大卡的動力煤價差,下文中對於不同熱值的價差做了換算),而新疆地區價格最低,較陝北、蒙西低約150元/噸。此外,地區之間的煤炭價差隨時間變化呈現一定波動,中長期來看,煤價高時價差往往較大;煤價低時價差相對較小;煤價處於中等水平時,價差與理論值接近。短期內價差也會有波動,主要受區域短期內的供需影響。

(二)河北、河南、山東、安徽地區煤炭價格比較

我們選取邢台煙煤末(Q4500,車板價)、義馬長焰煤(Q4500,車板價)、棗莊混煤(Q>4400,車板價)以及宿州動力煤(Q4500,車板價)分別作為河北、河南、山東和安徽地區的煤炭價格代表,對四個地區的煤炭價格進行比較分析。

從圖中得出的結論如下:整體來看,四個地區的煤炭價格大小關係為:山東、安徽>河北>河南。價差方面,山東、安徽地區煤炭價格較河北地區高約40~50元/噸,較河南地區高約70~80元/噸。此外,各地區之間的價差波動較大,主要受短期內區域性供需格局及其他因素變化的影響。

(三)貴州地區的煤炭價格與其他地區比較

貴州作為除「三西地區」和新疆之外的唯一煤炭凈調出省份,其所產煤炭中70%以上供省內使用,其餘部分主要銷往雲南、四川、廣西等省份。由於以上消費地區距離「三西地區」較遠,因而來自貴州的煤炭具備明顯的運費優勢,形成幾乎排他性的外部煤炭供應。我們將貴州煤炭價格分別與安徽、山西進行比較。

限於數據可得性,我們選取貴州六盤水混煤(S=1%,Q=6000)、織金貧瘦煤(S=3%,Q=5000)兩種煤的價格,前者硫分與所選取的安徽淮南動力煤(S=0.6%,Q=5000)以及大同動力煤(S=1%,Q=6000)的硫分相近,為了使安徽地區的煤炭熱量與其他兩地區具有可比性,我們按照單位熱量定價相同的原則將其換算為6000大卡的價格(5000大卡的價格/5000*6000)(實際上,根據前面對熱量的定價分析,熱量越高時,單位熱量定價越高,因此上述換算的安徽煤價理論上是低估的)。此外,我們再將安徽淮南動力煤(S=0.6%,Q=5000)與織金貧瘦煤(S=3%,Q=5000)進行對比,兩者熱量相同,但硫分相差較大。比較結果見圖10、圖11。

從上圖可以看出,整體來看,煤炭價格關係為:「三西」地區

(四)東北地區的煤炭價格與其他地區比較

東北地區為煤炭凈調入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其煤炭外部供給基本依賴蒙東地區。為比較東北煤炭價格與其他地區的價格關係,我們將東北地區煤炭價格與蒙東、山西和河北三地區的煤炭價格進行比較。限於數據可得性,我們選取Q5500和Q4000兩種熱量的煤價,當熱量為5500時,東北地區、蒙西、山西分別選取的價格為黑龍江雙鴨山長焰煤(Q5500)坑口價、海拉爾長焰煤(Q5500)坑口價、大同南郊弱粘煤(Q5500)坑口價;當熱量為4000時,東北地區、蒙西、河北分別選取的價格為遼寧阜新洗末煤(Q4000)坑口價、呼倫貝爾海拉爾褐煤(Q4200)坑口價、開灤動力煤(Q4000)坑口價。比較結果見圖12、圖13。

從上圖可以看出,東北地區的煤價高於蒙東和山西地區,其中,較蒙東地區高約80~100元/噸,較晉北地區高約50~60元/噸。2012~2016年上半年,東北地區的煤價高於河北地區,但自2016年下半年以來,河北地區的煤價上漲幅度較大,超過東北地區,目前價差在30~40元/噸。進一步比較發現,蒙東地區的煤炭價格較蒙西地區高約30~50元/噸;2016年下半年以來,東北地區與河南地區的煤炭價格相近,而在這之前,東北地區的煤價高於河南地區。這說明,東北地區的煤價在此輪上漲中的漲幅有限,或與該地區相對較封閉,受外部市場衝擊較小有關。而河北、河南的東中部地區由於受到市場影響較大,因而煤價漲幅較大。

(五)全國各區域煤炭價格比較總結

1、各區域的煤炭價格比較結果為,華東(山東、安徽)>華北、華中、西南、東北(河北、貴州>河南、東北)>三西地區(晉北>蒙東>陝北、蒙西)>新疆地區。

2、地區之間的煤炭價格差異本質上源於區域內的供需格局,具體表現在運費差異、煤質差異等。煤炭價格本質上由供需決定,整體來看,煤炭凈調入省份(東中部產煤省、東北地區等)的煤炭價格要高於煤炭凈調出省(「三西」地區、新疆地區,但貴州地區除外)。

運費方面,「三西」地區煤炭外運的運費成本較高,而新疆地區由於交通條件不發達,煤炭外運困難(即外運成本極高),區域內煤價相對較低。煤質方面,例如貴州省煤炭含硫量較高,儘管貴州及周邊地區的煤炭需求量很高,但該地區價格仍低於安徽、山東等地區;河南義馬地區的動力煤發熱量較低,煤質較差,價格相比東部其他省份價格略低。

3、以上比較的僅僅是各區域的動力煤品種,實際上,各區域在優勢煤種上存在較大差異,比較結果存在一定局限性。例如山東、河北省內除動力煤之外,煉焦煤資源較豐富;河南省內,平頂山地區的煉焦煤和永城地區的無煙煤品種較豐富,而作為樣本的義馬地區的動力煤煤質較差;安徽省內,淮南地區以動力煤為主,淮北地區有較豐富的煉焦煤品種;貴州省內無煙煤資源量佔全國的20%,僅次于山西省。從煤質來看,煉焦煤、無煙煤要優於動力煤,因而簡單比較其動力煤價格有一定局限性。

五、煤炭的定價機制

(一)供需定價

煤炭價格以市場化定價為主,主要由煤炭供需決定。煤炭長期供給取決於煤炭產能,但短期實際產量受超產、非法生產、不合規生產、政策性限產等影響較大,或大幅度偏離核准產能,同時進口政策的變化對煤炭供給產生一定影響。煤炭需求與宏觀經濟增速相關性較大,短期內存在季節性波動

1、長期供需

煤炭作為基礎性能源,其需求與宏觀經濟密切相關,2006~2012年宏觀經濟快速增長,帶動煤炭需求攀升,而新建產能釋放存在一定的滯后,因此拉動煤炭價格不斷上升。長期供給主要由產能決定,2006年開始伴隨著大規模的煤礦投資,產能規模(包括在建)迅速上升,在3~5年的建設周期后,新建產能逐步投產,供給上升。2013年及以後,需求增速下滑,而供給卻達到歷史高值且仍不斷釋放,供需格局發生逆轉,煤炭價格下行。

2016年初,伴隨著部分虧損產能的自發退出、政策性的去產能、行政性的減量化生產以及對超產和安全生產的持續檢查,供給顯著減少,供需格局再一次變化,煤炭供不應求,煤價再度回升。

未來宏觀經濟在較長一段時間內都將在「L」型底部,預計煤炭需求變化不大,煤炭供需格局的影響主要來源於供給,而供給方面,行業內暫無明確的產能統計數據,但根據前期積累與分析,目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合法合規在產產能略小於總需求,但考慮到還存較大規模的超產能力、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以及未批先建的煤礦等,煤炭的潛在供給能力很大,顯著大於需求,此外,尚有較大規模的在建產能,因此長期看,煤炭產能過剩較為嚴重。

2、短期供需

短期需求對供需整體影響不大,多為階段性的影響,如:(1)煤炭需求有一定的季節性,夏季高溫時期(5~8月)和冬季採暖時期(11~2月)為煤炭需求旺季;(2)電力占煤炭需求的50%以上,由於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對火電需求形成擠占,而水電風電的發電量受天氣影響較大,導致火電的需求也會因天氣有所波動。

供給方面,煤礦產量釋放的短期擾動因素較多,包括:

超產、違法違規生產:由於實際生產能力往往高於設計生產能力、部分煤礦批小建大、部分煤礦未批先建等原因,2016年之前煤炭產量遠大於核准產能,行業景氣度較高時,企業盈利較好,因此超產、未批先產的動力很強,而景氣度較低時,企業更有動力通過對優質產能進行超產減少噸煤固定成本,因此,在監管寬鬆時,產量超過核准產能向上擴張的彈性很大。2016年前煤炭價格持續下跌除了受合法產能持續擴張影響外,超產、違法違規生產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政策性限產:如2016年4月~11月,為控制產量,發改委要求煤礦按「276個工作日」減量生產;此外受國家大型會議召開的影響,部分地區煤礦生產會受到限制,最明顯的為河北地區。

安全生產檢查:每年安監局均會組織煤炭生產安全檢查,安全檢查的同時也對違規生產形成了監督,但每年執行的鬆緊度有所差異,2016年以來的兩次大規模安全檢查執行嚴格,抑制了產量的釋放,其對2017年上半年煤價居高不下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運輸受限、天氣惡劣等的影響:由於惡劣天氣的影響,導致煤礦開採困難(較長時間的大雨或豪雨對煤炭開採有所影響)、煤炭運輸受阻(汽運受天氣影響最大),從而導致短時間內煤炭供給緊張;此外鐵路檢修、港口運輸管制等也對煤炭供應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但影響有限。

進出口政策:煤炭出口量很少,幾乎不影響煤炭的整體需求,但煤炭進口量較大,每年約有2~3億噸,約佔消費量的5~7%,因此進口政策的變化對煤炭供給形成一定的影響。2016年以來,國家陸續出台了「嚴格控制低熱值煤、高硫煤等劣質煤進口」、「全面禁止進口朝鮮煤炭」等政策,其中禁止進口朝鮮煤炭對的無煙煤供給量影響較大(約為10%)。

3、政策的影響

煤炭作為最重要的基礎性能源,事關國計民生,因此受政策調控影響很大,主要集中在供給端,目前政策對供給的調控手段包括產能退出、控制新增產能、減量化生產等,具體政策如表1所示;此外,在價格過高時期,發改委通過直接約談大型煤炭企業以控制煤價,如2017年6月,發改委在召開的煤礦產能核定工作專題會上,要求動力煤成交價格不得超過570元/噸的綠色空間上限,如超過上限,企業再有漲價行為,必須提前3-5天與國家發改委溝通,否則,發改委將約談相關責任企業。

(二)長協合同定價

基礎性的大宗原料物資價格波動頻繁,為減少價格波動帶來的影響,上下游往往通過長協合同確定採購量、長協價或長協價的制定機制,此類產品如鐵礦石、煤炭、天然氣等,通過長協合同制定的長協價或一段時間內保持不變,或在某一固定價格的基礎上根據現貨價格的變化再做出相應調整,以上定價方式都將影響市場平均交易價格。

2016年之前,由於缺乏科學的長協定價機制,煤炭長協價格未實際嚴格執行。2016年1~11月,隨著煤價重回上升通道,開始重拾長協價與現貨價雙軌制,但長協價仍無明確定價機制,以煤電雙方協商為主。

國內煤電企業簽訂長協合同的做法最早追溯到1993年。1993~2012年間,國家為確保電價穩定,設定了國有大型電廠的電煤價格,並制定價格雙軌制,即在價格調控下分為重點電煤合同價格和市場煤價格。在煤炭供應緊張、電價機制不完善的格局下,重點電煤價格低於市場煤200元/噸左右,極大地保護了發電企業利益。但煤炭企業不情願履行重點合約,在煤炭供應緊張時,重點電煤合同兌現率往往較低。

2012年起,隨著國內經濟走向疲弱,國內煤價大幅下滑,市場煤價格跌至與重點電煤價格相近的水平,成為煤價改革、取消重點電煤的好時機。2012年,發改委發布《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決定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鼓勵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2013~2015年間,煤炭價格處於下行通道中,長協合同無法執行年初價格,年內神華集團甚至一個月調整幾次。因此,2016年之前,由於缺乏科學的長協定價機制,煤炭長協價格並未實際嚴格執行。

2016年以來,隨著供給側改革的進行,煤價重回上升通道,煤炭企業處於優勢地位,而電廠受成本端煤價上漲影響,虧損範圍逐步擴大。2016年1~7月,神華集團參考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以月度定價的方式確定每月基準價;2016年8~11月,神華集團開始重拾長協價和現貨價的價格雙軌制,但長協價仍無明確定價機制,以煤電雙方協商為主。

2016年12月起,長協價有了較明確的制定機制,且履約率較高。大型煤炭企業將長協價分為年度長協價和月度長協價,其中年度長協價每月變化,即在535元/噸基準價的基礎上根據上月的煤炭價格指數進行調整,而月度長協價直接在現貨價基礎上下調一定幅度,下調幅度隨行情變化,多為10~20元/噸

2016年12月起,按照發改委的規定,以535元/噸為基準價,煤電企業按照定價機制溝通協商確定每月的長協價。從神華集團、中煤集團等中央企業長協價執行情況來看,長協價分為年度長協價和月度長協價,具體來看:

1、年度長協價:每月變化,即在535元/噸基準價的基礎上根據上個月的煤炭價格指數進行調整,具體公式為:年度長協價格=535*50%+上個月月底的煤炭價格指數*50%。其中上個月的煤炭價格指數,多為兩個價格指數的平均值,但各家煤炭企業選取的參照指數略有不同,如神華選取的為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和CCTD秦皇島煤炭價格,而潞安集團採用環渤海動力煤指數和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指數,陝煤化集團採用環渤海動力煤指數和陝西煤炭價格指數。

2、月度長協價:直接在現貨價基礎上下調一定幅度,具體下調幅度隨行情變化,多為10~20元/噸;在供給嚴重不足時,甚至與現貨價相同(此時長協優勢在於至少能保證一定的煤炭供給)。

根據汾渭能源統計,目前煤電交易中,年度長協約佔35%的份額,月度長協約佔40%的份額,現貨約佔25%的份額。2017年以來,年度長協價(選取環渤海價格指數和CCTD價格指數為參照指數)、月度長協價、現貨價(以秦皇島港山西產5500大卡動力末煤平倉價為例)以及兩大價格指數的走勢如圖1:

本次政策層面極大推進長協合同的簽訂並統一長協價的制定規則,主要為抑制煤炭價格的過快上漲,減輕下游電力行業的成本控制壓力(以及促進市場供需平衡和行業健康協調發展)。2017年以來,發改委對煤炭企業履約率提出嚴格的要求,目前國內煤炭企業對長協合同的整體履約情況較好,基本達到發改委要求的長協合同量季度履約率在80%以上,半年度履約率在90%以上。

從實際效果來看,長協價對穩定現貨價格(指長協合同以外的銷量的價格)作用有限,現貨價格的高低仍主要取決於供需及其他市場化因素;但長協價對抑制市場平均煤價的上漲起到一定的作用,煤炭採購量中長協合同佔比較高的電廠也將從中受益。在市場價格嚴重偏離政策意圖時,發改委可以通過行政手段控制月度長協價,那麼市場上將有約75%(年度長協+月度長協)的煤炭交易受到價格管制,對於短期內市場平均煤價的上漲起到一定平抑作用。

六、煤炭價格的先行指標研究

煤炭價格的影響因素可以分為長期和短期。長期來看,決定煤炭價格的根本因素在於煤炭市場的供需關係,如煤炭產能的變化、下游需求的變化等,傳導至煤價變化上一般要數月時間甚至1年以上。短期內,市場上一些煤炭相關的指標變化將對煤炭價格產生影響,例如煤炭庫存(包含港口庫存、電廠庫存)、船舶數量、海運費等因素,傳導期一般在一個月以內。此外,動力煤期貨自2013年9月上市以來,對煤炭現貨價格形成一定影響。

短期內,影響煤炭價格的基本邏輯是:1)當下游需求好轉時,下游用戶需要進行補庫存,會派船北上拉煤,隨著派船數量的上升,船東船期趨緊,海運費開始上漲;且隨著船舶數量的增多,港口裝運加快,港口庫存開始下降,貿易商囤貨惜售意願增強,導致港口煤炭價格上漲。2)當下游需求轉弱時,下游用戶庫存飽滿,採購需求下降,派船數量下降,船東船期寬鬆,海運費將會下降;而隨著派船數量減少,港口裝運減慢,港口庫存開始上升。此時港口會通知貿易商停止發貨,並採取疏港措施,督促貿易商降價銷售給下游。

根據以上分析推測,如果按照煤炭價格先行指示作用的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是電廠庫存、船舶數量、海運費/港口庫存、現貨價格(期貨價格)。下面,我們利用數據分別進行驗證以上指標對煤炭價格的先行指示作用。由於秦皇島港目前作為「北煤南運」的核心樞紐港,其煤炭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華東及東南沿海地區電煤市場供求狀況,也成為全國動力煤價格的風向標,因此這裡煤炭價格所用指標為秦皇島港動力末煤(Q5500,平倉價);

時間區間為2014.1.1~2017.6.30。此外,為考察這些指標對於煤炭價格的先行指示期,我們以「周」為單位將各項指標進行不同期的滯后處理。例如,X(-1)、X(-2)、X(-3)、X(-4)用於分別考察指標X對煤炭價格P的先行指示作用是否為1周、2周、3周、4周。

(一)電廠庫存與煤價的關係

由於庫存天數=電廠庫存/日耗量,在一定日耗量水平下,電廠庫存及庫存天數呈現出同方向變化。因此,在分析中一般將電廠庫存天數的變化作為電廠庫存變化的評價指標。

從下圖可以看出,2014~2015年間,煤價下行時,電廠庫存水平較高且波動幅度較大,先行指示作用不強;2016年以來,隨著煤價步入上行區間,庫存水平波動趨於緩和,先行指示作用開始凸顯。整體來看,六大電廠庫存可用天數基本在15~30天之間,其中,18~25天屬於相對正常區間,當可用天數低於18天時,電廠庫存相對不足,價格短期存在上漲壓力;當庫存天數大於25天時,庫存相對充裕,價格短期存在下跌壓力。從下圖來看,該指標的先行作用一般在2~3周左右。

(二)船舶數量與煤炭價格的關係

四港口錨地船舶數量歷年波動較大,從較長一段時間來看,其與煤炭價格的走勢大致相近,但從短期來看,先行指示作用不明顯。例如2015年年末,船舶數量突然呈現大幅增長,但煤炭價格仍然維持低迷態勢,兩個指標出現明顯背離,其原因主要是期間航運市場運力不足,而並非煤炭需求激增。因此,該指標受到天氣、運力等干擾因素的影響較大。

此外,根據前面的分析,船舶數量優先於海運費和庫存的上漲。事實上,船舶數量增加初期,其數量變化並不明顯,只有當船舶數量上升趨勢形成以後,市場參與者才會發現需求量明顯回升。因此,使用該指標時,一方面需觀察船舶數量的變化是否形成趨勢,另一方面,需結合其他煤炭先行指標來綜合做出判斷,以盡量避免煤炭供需之外的因素對判斷形成干擾。

(三)海運煤炭運價指數與煤價的關係

海運煤炭運價指數反映沿海煤炭運輸市場在不同時期的運力、運量等因素綜合變動對於運價的影響。從下圖來看,該指數與煤炭價格的走勢整體吻合度較高。從短期來看,海運煤炭運價指數反應較靈活,對煤炭價格具有較好的先行指示作用,先行期約1周。

(四)港口庫存與煤價的關係

我們以秦皇島港口庫存為例對港口庫存與煤價的關係進行分析。從圖15可以看到,2015年底之前,秦皇島港口庫存一直維持在較高水平,多數時間在600萬噸以上,最高時候超過800萬噸。在此期間,煤炭價格一路下跌,煤炭市場持續低迷。而自2016年年初起,港口庫存整體水平有所下降,年末達到最低點300萬噸以下,而與此同時,煤炭價格在煤炭供給側改革的作用下,一路呈上漲趨勢,且於2016年年末達到區間最高水平。因此,港口庫存對煤價存在較好的先行指示作用。

結合業內經驗,秦皇島港口庫存的合理水平在600萬噸左右,當庫存水平高於600萬噸時,煤價存在下跌壓力;而當庫存水平低於600萬噸,尤其低於300萬噸時,煤價存在上漲壓力。從先行期來看,秦皇島港庫存對煤炭價格的先行期約在1周左右。

此外,我們還對環渤海四港庫存與煤炭價格的關係做了分析,發現其同樣對煤炭價格具有先行指示作用,且先行期也在1周左右,與秦皇島港口庫存的結論保持一致。

(五)貨船比與煤價的關係

四港口貨船比是CCTD煤炭市場網研究使用的一項數據指標,即環渤海地區四個主要煤炭發運港口(秦皇島、黃驊、曹妃甸、國投京唐港)的每日庫存總量與同期四港錨地船舶數量的比值。根據煤炭市場網的分析,環渤海四港貨船比的合理區間為6-8,當貨船比大於8時,市場表現為供大於求、煤價承壓:貨船比小於6時,市場表現為供不應求、煤價受託。

假設港口錨地船舶平均載重為3~4萬噸,那麼該指標反應了港口合理庫存量為同一時間港口所有船舶載重量的2~3倍。從下圖來看,2015年煤炭價格持續下跌過程中,貨船比波動幅度很大,且基本維持在20以上,最高值甚至達到80;而2016年之後,該指標基本在[5-20]的區間內小幅震蕩,但從下圖表現來看,貨船比指標對煤炭價格的先行指示作用並不明顯。

(六)期貨價格與煤價的關係

我們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動力煤合約期貨價格為例,對動力煤期貨價格與煤價的關係進行分析。鄭商所動力煤期貨於2013年9月份正式上市,其交割結算價以秦皇島港5500千卡/千克動力煤價格為基準,以[4800,5300]、[5300,6000]等不同熱量區間作為替代品,並規定不同熱量區間的升貼水計算方式。目前市場上的活躍合約為動力煤1709。

從下圖來看,期貨價格對於煤炭價格的先行指示作用不明顯。在煤炭價格下行時,動力煤期貨價格較現貨價格下跌幅度更大;但在價格上行時,期貨價格上漲幅度往往不及現貨價格,如2016年以來,動力煤期貨價格多數時間處於貼水狀態。這反應了動力煤期貨投資者整體呈現出較為保守的特徵,由於動力煤期貨反應的是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煤炭現貨價格,若當前煤炭價格持續下跌,投資者對於未來往往較為悲觀,反映在當前期貨價格上則是下跌幅度更大;而若當前煤炭價格持續上漲,投資者對於煤炭價格的上漲預期往往不足,反映在當前期貨價格上則為上漲幅度不及現貨價格。

總 結

電廠庫存、港口庫存、海運煤炭運價指數對煤炭價格的先行指標作用較好,而貨船比、港口錨地船舶數量、期貨等的先行指示作用不明顯。從先行指示期來看,電廠庫存的先行作用約2~3周,港口庫存和海運煤炭價格指數的先行作用約1周。需注意的是,在判斷煤炭價格短期走勢時,建議結合以上多個指標綜合判斷,避免非常規因素對單一指標帶來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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