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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老婆我能娶嗎,她要20萬禮金,怎麼不給我禮金?

怎麼說都是窮惹的禍。其實我算窮嗎?我爸媽的工資加起來,7000這樣。我工作幾年,工資有4000。每個月我存2000,其餘的用作零花,有時候月底多出來的錢沒花完,就給我媽作為生活費。

在我大學畢業以後,我媽把家裡原來的二室二廳賣了,換成四室二廳的房子,說以後結婚大家住在一起,互相有個照顧,當時我想,找老婆,和爸媽住在一起,不願意的,免談。我覺得住在一起多好,爸媽年齡不算大,幫我們帶孩子,吃飯啥的互相也省了生活費。

談了2個女朋友都為了這些事情分手,她們堅決要求分開住。理由是:不住在一起不代表不孝順,住在一起會有矛盾。我覺得這很搞笑,只有住在一起互相照顧才叫孝順,所以一切免談。

這個女友是相親認識的,比我小一歲。長相來說還算一般,有時候也會有點脾氣,但是我也能接受。最主要的是,她對於我提出來婚後住在一起的事情,不是很反對。

相處一年多,大家都沒什麼意見,於是請了媒人,幫忙討論結婚的安排。她說條件就這樣:鑽戒、婚慶公司的事情,加上一些衣物,大概5萬,這些差不多了。然後我們的卧室需要調整和添置的東西,也不要多少錢。另外,要求我家給20萬禮金,折抵買房子。我當時很驚訝,要那麼多禮金?

她的理由:既然房子不買,和公婆住在一起,可以,但是錢不能省。她要把禮金存著,萬一以後和公婆住在一起有了矛盾,她拿錢出來買房子搬出去。我很不高興,我家裡的存款加起來差不多就20多萬,都給她?怎麼可能。而且我幾年積攢的錢,足夠我們結婚的,家裡幫忙添置一些就夠了。我不想結婚的時候要我家裡花光了存款。

她不高興了,說她20多歲了,白白嫁給我,怎麼可能不要禮金?而且這禮金是她存著的,也不是給她家裡,還說,萬一以後她家裡有什麼事情需要花錢,她可以不要找我要錢就可以拿出來貼補娘家。現在不要,以後結婚了,想要也沒有。

我非常氣憤,和她大吵一架。可能語氣有點重的,我說媽媽只有一個,女朋友可以挑。她甩手走了,要麼給錢,要麼分手。

我媽勸我,禮金的事情可以商量,不要太堅持原則,還說我女朋友的打算也沒錯,現在哪個女孩子願意結婚就和公婆住在一起?我媽勸我也沒用,沒老婆就沒有,無所謂,不能一開始就什麼都聽她的!

現在媒人也來 勸我,說女方願意讓步,18萬禮金。我還是堅決不同意給一分錢禮金。我譏諷媒人:那她結婚給我禮金了嗎?不是說男女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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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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