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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未分割房產 如今男方去世,房子該歸誰?

原標題:夫妻離婚未分割房產 如今男方去世,房子該歸誰?

夫妻離婚未分割房產 如今男方去世,房子該歸誰?

發布時間:

2016-11-28 10:57:20

近日,渝北法院民一庭楊曉蓉法官來到渝北龍山街道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為繼承父親遺產,姐弟倆將生母告上法庭,後來在法官的努力調解下,最終他們重歸於好,「受傷」的親情得以修復。昨天,記者從渝北法院獲悉,調解書已送達原被告手中。

父親去世 子女狀告母親分房產

昨天,渝北法院相關人士介紹稱,被告周某是原告劉某姐弟倆的親生母親,2010年兩原告生父與被告周某自願協議離婚,當時兩原告生父住的一套寫有周某名字的房子沒有進行財產分割,2013年兩原告生父逝世並留下那棟房子。而關於該房產的歸屬問題,劉某姐弟倆與母親周某一直爭執不下。2016年,作為子女的劉某姐弟倆,遂拿起法律武器將母親周某狀告至渝北區法院。

考慮到該案具有較好的法治教育意義,承辦法官楊曉蓉在仔細研究案情后,多次對原被告進行勸解,在進行多方評估並徵求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法官決定將該案「搬到」社區進行巡迴審理。

達成調解

姐弟倆分得房屋的70%

庭審時,原告劉某姐弟倆堅持認為房屋系其生父留下的遺產,作為被告的母親周某在他們的父親逝世以前,已經與父親離婚,沒有資格分配涉案房屋。然而周某則辯稱,自己雖然已經與劉家姐弟倆的父親離婚,但該房屋系自己與前夫的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權屬證書上有自己的名字,自己應當享有對房屋的分配權。雙方就房屋的歸屬爭執不下。

在查明事實、保障當事人辯論權利后,法官當庭對原被告進行調解。在法官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勸導下,最終雙方就遺產的繼承達成一致協議,劉家姐弟倆分得該房屋的70%,其餘的歸其生母周某所有。法官介紹稱,庭審現場還出現了母子相擁、冰釋前嫌的感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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