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招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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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招人啦!
記者5月31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
深圳市市屬事業單位
6月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566名
6月1日開始報名
記者了解到,此次公開招聘的單位包括:深圳中學、深圳大學城圖書館、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深圳市仙湖植物園管理處、深圳市康寧醫院、深圳市兒童醫院、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等,崗位則包括圖書管理、文秘管理員、新聞發言人助理、技術員、校醫、會計管理、校刊編輯、普通行政管理人員等。
6月1日10:00至6月7日17:00報名
千萬別忘記報名時間!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列印報名表和准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報考時間:2017年6月1日10:00至6月7日17:00。報名成功后列印報名表。
2017年6月2日將公布一次無人報考的崗位(如沒有無人報考崗位,報名期間將不公布),6月9日將公布各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
2017年6月14日10:00至6月16日17: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列印准考證。
6月18日(周日)上午10:00—11:30筆試
筆試委託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考場規則詳見准考證。筆試合格線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統一劃定。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筆試時間:統一安排在2017年6月18日(周日)上午10:00—11:30。
對工作經歷等時間計算有期限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7年6月1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7年6月1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 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5年6月2日以前參加工作;
▶ 要求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4年6月2日以前參加工作;
▶ 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2年6月2日以前參加工作。
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對畢業生報考也有規定
屬2015年、2016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崗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並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網
2、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3、深圳市考試院網站
現在
就來看看有關招考的條件要求吧(部分)
條件和要求(一)招聘對象2017年8月31日以前畢業,符合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報考人員身份
(1)以下人員既可報考面向畢業生招聘的崗位,也可報考與資格條件相符的面向社會人員招聘的崗位:
①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市內外畢業生;
② 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願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在期滿后1年內報考的(註:須提供相關證明,超過1年的按社會人員報考);報考有特殊年齡限制的崗位,報考年齡可放寬2歲。
(2)其他人員只能報考面向社會人員的崗位。
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並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招聘範圍
✔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 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下面再來看點詳細的
▼
(1)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的深圳高校2015、2016、2017年的畢業生;
(2)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2015、2016、2017年的畢業生;
(3)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僱用滿1年以上的僱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僱員僱用時間可視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計算),且目前仍在崗的。其中僱員僱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7年6月1日(下同);
(4)2017年6月1日前,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深戶配偶,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3報考學歷
(1)報考護理、助產崗位的市外戶籍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報考其它崗位的市外戶籍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學部(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大學部、最低學位學士,大學部和研究所專業均要求法學,如考生的研究所專業為法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所專業為非法學,大學部專業為法學,還應具備相應的大學部法學學位。
招聘崗位最低學位要求為「不限」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3)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深圳戶籍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市外戶籍人員符合對市外人員基本學歷要求的也可以報考。
4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大學部以及研究所專業目錄》;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所」,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大學部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所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5報考年齡
在《招聘崗位表》「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其他條件中沒有年齡要求的,報考的年齡均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76年6月2日之後出生)。
報考方法及時間報考方法
報考時間
◐ 2017年6月1日10:00至6月7日17:00。報名成功后列印報名表。
◐ 2017年6月2日將公布一次無人報考的崗位(如沒有無人報考崗位,報名期間將不公布),6月9日將公布各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
◐ 2017年6月14日10:00至6月16日17: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列印准考證。
報考注意事項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含同日舉行的我市市屬、區屬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多次棄考等惡意報考、棄考的,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的,將納入個人徵信檔案,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繫電話應準確無誤並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繫;因提供錯誤聯繫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繫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筆試
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的筆試分為一般類、醫療類和護理類,具體參見《招聘崗位表》。其中:
1.一般類考一科,為客觀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及能力知識;
2.醫療類和護理類均考一科,為客觀題,筆試內容均為所從事崗位的專業知識。醫療類按崗位需求細化筆試科目,具體筆試科目見《招聘崗位表》,各科目的筆試內容範圍見考試大綱;
❖ 筆試內容範圍及考試大綱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筆試時間
統一安排在2017年6月18日(周日)上午10:00—11:30。
筆試地點
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准考證。
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於2017年6月27日16:00前
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資格初審
(一)時間 2017年7月1日9:0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
(二)地點 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公布筆試合格線時同時公布。
(三)初審辦法
♞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 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範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
♞ 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於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注意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範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2017年7月1日上午9:00之前到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
♘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 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並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並提供複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並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者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依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面試人數,B代表公布的該崗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體檢人數。
1.A≥3B(A>3B是指末位總成績並列的情況),則C=B;
2.若A<3B,則C=(A+2)/3取整數位(不實行四捨五入,醫生醫技崗位不受此條件限制);同一崗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報考者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 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 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由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擬聘人員;
✔ 我市復退軍人參加招聘的,同等條件優先聘用。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考察、公示(一)體檢
♥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考察
♡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複審和考核。
♡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複審,經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聘用
✔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等文件關於聘用、迴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 所聘人員按深圳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 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市組織或人力資源部門批准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 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係。
試用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並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 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 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 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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