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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阿里「共享音樂」網易音樂被碾軋?

9月12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阿里音樂達成了版權轉授權合作,此舉將實現雙方旗下版權的共享,曲庫數量在百萬級以上。對於此次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的版權合作,騰訊方面稱此次合作能讓音樂內容在更多平台提供給用戶,也有利於行業的正版化進程和激勵歌手創作音樂作品。阿里方面則表示,此次合作對於雙方都是利好。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將之評價為一種互利共贏的商業行為,「降低各自的成本的同時,擴大了可使用的音樂作品的數量」。

而就在昨日騰訊阿里公布協作消息后,國家版權局在其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版權管理司就網路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向各方求證,百度太合音樂表示不予置評,截至發稿,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並未就此事做出回復。

平台上演 「獨家版權」爭奪戰

據了解,目前,騰訊音樂擁有包括華納、索尼、YG、LOEN、CUBE、JVR、福茂、英皇、華誼等海內外30多家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版權覆蓋率高達90%。阿里與滾石音樂、德國BMG以及香港寰亞唱片達成版權合作協議,同時是S.M.Entertainment、BMG在地區的獨家數字音樂合作夥伴;此外阿里旗下的蝦米音樂更專註於獨立音樂人和歌壇新人領域。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告訴記者,騰訊等公司與作者所簽的是獨家使用權協議,這類協議規定作者將使用權僅授予簽約公司,不再授予其他公司。而獲得獨家使用權的公司有權利單獨使用、分發作者的音樂作品,也可以允許其他公司共享使用權。

此次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達成的版權轉授合作,即意味著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彼此有權使用對方獨家簽約的版權作品。而這對於網易來說無疑是一大打擊。

儘管騰訊手中的版權音樂已佔到市場上整體版權音樂的90%,阿里、網易、百度手上仍有自持的獨家版權,版權大戰從未停止。8月以來,騰訊音樂多次起訴網易雲音樂,稱網易雲音樂未經授權,在平台上傳播騰訊音樂擁有獨家版權約200多首暢銷歌曲。隨後的8月24日,網易雲音樂起訴騰訊音樂旗下酷我音樂侵權《歡樂頌2》多首歌曲。

關於音樂版權的爭議始終存在,平台相互訴訟和下架歌曲的矛盾將繼續進行。

版權局約談音樂APP主要負責人

昨天,版權管理司負責人在約談騰訊、阿里、網易等音樂平台主要負責人的會上指出,當前網路音樂版權市場出現的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等現象又有所反彈,並強調購買音樂版權時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要避免採購獨家版權。

趙佔領告訴記者,網路音樂平台所宣稱的獨家版權,通常情況下是指擁有獨家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沒有版權基礎的在線上音樂產品就像一盤散沙,」一位音樂行業資深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音樂版權是在線音樂產品的命門,自2015年國家版權局下發了最嚴版權令后,版權成了各數字音樂平台獲得的最重要砝碼之一,「所有人都想壟斷版權資源。」

曾任國家版權局副局長的閻曉宏在今年8月表示,音樂版權不能太過於獨家,否則會影響音樂的傳播。他以當時處於版權糾紛的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為例,指出說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拿著獨家音樂版權不讓網易雲音樂使用,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版權割據損害用戶體驗

「我一直很喜歡網易雲音樂,但是最近發現很多歌都變灰了,今天下了QQ音樂。」一位在線音樂APP用戶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版權成為一個平台的短板,用戶體驗將受損害。

「我的手機上有三個音樂APP,聽不同的人用不同的APP。」一位在線音樂應用用戶告訴新京報記者,由於不同平台手中握有不同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很多歌曲只能在其中一家平台上找到。

在今年4月的版權保護大會上,網易CEO丁磊曾對獨家版權現象導致的用戶體驗受損問題發表觀點,「因為版權分散,現在用戶想聽不同歌手的歌,就要下載一堆音樂應用,要付多出幾倍的錢,對於用戶而言,這不只是操作變麻煩的問題,而是掏錢還買了個不痛快。」

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獨家版權能有效保護音樂版權,但也有著不能忽視的危害。隨著互聯網的普及,音樂作品的消費渠道越來越集中於數字音樂平台。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的《全球音樂報告》顯示,音樂市場中數字音樂佔比高達96%。因此,如果音樂版權被一家壟斷,用戶聽音樂將別無選擇。此外,音樂有被二次開發的價值,通過翻唱,原本不為人所知的歌曲也有可能廣為流傳。而獨家版許可權制了音樂愛好者對音樂的二次創作,同樣不利於音樂市場。

「由於獲得獨家版權需要高昂的代價,平台會更傾向於把流量資源導向資深獨家版權資源。這不利於國內音樂行業的良性發展。」業內人士稱,未來的在線音樂競爭會是全產業鏈的競爭。

具體來看,網易雲音樂正在嘗試付費電台等內容生產領域、搶佔音樂短視頻的風口,同時布局抓獨立音樂扶持和泛娛樂社區,強化音樂社交優勢。阿里音樂則在「大文娛」戰略下縱深發展,旗下阿里星球於去年12月轉型做冬粉明星娛樂交互平台,蝦米音樂近期啟動獨立音樂人扶持計劃。百度太合音樂則走上全產業鏈道路,整合海蝶音樂、百度音樂、合音量、秀動網等平台資源,建立起囊括唱片公司、音樂平台、演出平台、票務平台等為一體的音樂生態。

■ 用戶體驗

音樂APP價值不局限於聽歌

移動大數據服務商Quest Mobile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國內各主流音樂APP用戶中,80后90后佔據多數。對年輕的用戶而言,在線音樂APP的價值早已不局限於聽歌。

資深行業分析師唐欣指出,在線音樂平台的盈利模式不是看音樂本身的付費規模,而是看流量價值。

唐欣分析稱,除了流量帶來的廣告收入,伴隨著大數據技術的成熟,通過對音樂內容偏好的深度挖掘,還可以做很多精準的用戶畫像,服務於定向推廣。

90后男生陳彧(化名)是電音愛好者,他向記者表示自己喜歡使用網易雲音樂的歌單功能,收聽其他用戶整理收藏的電音音樂。另外,被更多受訪者提及的是網易雲音樂的評論功能。70后楊帆(化名)表示,現在聽歌不看評論都不習慣了。

音樂APP的另一個應用場景則搭上了近年來流行的跑步風潮。酷狗在今年6月的APP升級中新增了播放頁的跑步模式。其他一些音樂APP也有類似功能,其中一些還可根據用戶的步頻播放合適的音樂。

Quest Mobile的報告顯示,跑步類APP用戶對在線音樂應用的偏好較高,兩類APP間的用戶具有重合性。例如,跑步類典型APP悅動圈與QQ音樂的重合用戶佔到悅動圈用戶量的5成。

QQ音樂則為付費會員開通了海報字體、個性皮膚、彈幕氣泡等多項功能。Quest Mobile的報告顯示,在線音樂APP的用戶對使用頭像表情和字體美化行為的偏好度較高。

超過一半人願意付費聽音樂

Quest Mobile的數據顯示,在線音樂行業用戶中超過一半人願意付費,其中18.7%的用戶付費意願較高。

目前各音樂APP基本都設有會員制,用戶可選擇購買,每月會員服務的價格在10元左右,會員權益有免費曲庫、更高音質的視聽、更大的歌曲下載量等。

陳彧習慣購買音樂APP的會員,可以更自由地聽歌、下載。肖瀟是田馥甄的歌迷,偶像發布新歌后她會去擁有版權的蝦米購買數字專輯,「支持一下」。

總的來說,曲庫大小是用戶選擇音樂APP必須考慮的因素。曲庫大小直接對應到版權多寡,各大平台間的版權爭奪亦十分激烈。用戶李楠(化名)在手機里同時安裝了網易雲音樂和蝦米音樂,這是方便某首歌在一個APP里找不到,再換另一個APP找。

記者在朋友圈做了一個小範圍調查顯示,在十幾名朋友中,網易雲使用者10人,同時使用網易雲和蝦米的2人,同時使用網易雲、蝦米和QQ的1人

Quest Mobile提供的7月數據顯示,和李楠一樣同時使用兩個在線音樂APP的用戶佔全體用戶的13.4%,規模約為8000萬。八成以上用戶只用一個音樂APP。

記者 楊礪 朱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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