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中介「假代理」賣房被判賠償24萬元

央廣網上海4月18日消息(記者周洪 通訊員劉皓)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定金合同糾紛案,房屋中介人員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賣房,后因房價飆漲,中介人員又以「無權代理」為由,妄圖撕毀合同逃避法律責任,令買家的購房成本增加數十萬元。上海一中院二審判決中介人員向購房人返還訂金2萬元,並支付違約金24萬元,依法保護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2016年1月16日,想在滬安家置業的王先生看中了由房產中介人員吳先生「代理」某公司銷售的該公司名下的一處房產,房屋面積為63平米。因對戶型、地段、價位都比較滿意,王先生在未查看代理材料的情況下,立即與吳先生及房屋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三方在協議中約定,王先生以120萬的價格購買吳先生「代理」出售的該套房屋。該協議約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王先生和吳先生於2016年5月30日前共同赴中介處辦理登記文本簽訂手續。同時約定若一方不履行約定,則向另一方支付20%的違約金。合同簽訂后,王先生通過中介公司向吳先生交付了2萬元「定金」。但吳先生將原收款收據格式條款中的「定金」修改為了「訂金」。對於這一細節,王先生當時並未提出異議。5月31日,王先生接到中介公司打來的電話,告知其吳先生所代理的賣家不想賣房了。

溝通未果后,王先生於2016年8月11將吳先生和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吳先生雙倍返還定金及24萬元違約金;中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並提供證據證明房屋的價格簽約時每平方1.9萬元,訴訟期間已「竄」到了每平方3萬多元。

一審中,吳先生辯稱2萬元是「訂金」而非「定金」,而他自己實際上沒有拿到銷售該套房屋的授權委託書,合同是無效的,故不能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中介公司稱其只是居間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有違誠信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應屬合法有效。吳先生不能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銷售系爭房屋事先獲得了房屋所有權人的授權,事後也未獲得追認,應承擔違約責任。吳先生將收據中的「定金」改為了「訂金」,王先生未提出異議,故該2萬元應認定為訂金。同時認定王先生要求中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並無法律依據。一審據此判決吳先生支付王先生違約金24萬元,並返還訂金2萬元。

吳先生不服,向上海一中法院提出上訴,主張一審判決其承擔的違約金數額過高。二審期間法院查明,吳某經常以個人名義代理房屋銷售,並曾多次對此案房屋所有權人名下的其他數套房屋的買家存在違約行為。上海一中法院認為,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房價的20%,吳先生主張應下調違約金數額,但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因他的違約行為給王先生造成的實際損失低於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故吳先生的這一主張無法成立。上海一中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吳先生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