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017年度特殊慢性病鑒定工作
將於9月8日開始
鑒定合格的申報患者
自本年度第四季度起
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
10月12日後,可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待遇有效期為兩年,待遇有效期內,就診或購藥費用按季度結算,不滾動、不累計、不結轉。
申報患者
此次申報患者是指:
參加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符合《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2011年度特殊慢性病鑒定病種診斷標準》(哈人社發【2011】271號)、《關於增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的通知》(哈人社發【2016】181號)的參保人員。
不包括離休人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新農合參合人員、新參保未滿等待期的參保人員、哈政綜【2007】29號及哈勞社發【2010】2號規定的破產困難企業和與單位解除關係退休一次性繳費不滿一年的參保人員。
需要帶哪些材料?
申報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社會保障卡原件及複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與申報病種相關的近期三級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加蓋醫院住院病歷複印專用章)及相關輔助檢查材料(包括影像學資料及檢查檢驗報告單等)。
鑒定通過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待遇有效期為兩年。此後,每兩年需進行一次複檢,複檢通過的患者方可繼續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
【申報鑒定時間】
2017年9月8日至15日(周六、日不休息)
【申報鑒定地點】
黑龍江省醫院
香坊區中山路82號,電話:0451-88025678/87131812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
南崗區頤園街37號,電話:0451-82576518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群力院區
道里區麗江路1727號〈麗江路與群力第七大道交口〉,電話:0451-85553164
哈爾濱市第一醫院
道里區地段街151號,電話:0451-87672731/87672592
哈爾濱市第二醫院
道外區衛星路38號,電話:0451-55601245
哈爾濱市第四醫院
道外區靖宇街119號, 電話:0451-88029808
哈爾濱二四二醫院一門診體檢站
平房區集智街31號, 電話:0451-58625523、58625525
哈爾濱市傳染病院
香坊區公濱路309號,電話:0451-55602398(限肝硬化失代償期、肝硬化代償期患者)
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
道外區宏偉路217號,電話0451-82421934(限精神分裂症患者)
特殊慢性病待遇標準
及體檢收費標準
序號
申報病種
待遇標準
(元/每季度)
鑒定費用
(元)
1
高血壓病合併症
450
220
2
腦血管意外
(外傷性腦出血除外)
450
120
3
冠心病
(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450
220
4
糖尿病合併症
600
220
5
肝硬化失代償期
600
220
6
血液(腹膜)透析門診治療
600
-----
7
肝、腎、肺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
600
120
8
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600
120
9
肺源性心臟病
(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
600
220
10
風濕性心臟病
(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600
220
11
肝豆狀核變性
600
120
12
系統性紅斑狼瘡
600
220
13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450
100
14
血友病
600
120
15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綜合症
600
120
16
重症肌無力
600
220
17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00
220
18
慢性腎功能能不全(Ⅲ期以上)
600
220
19
真性紅細胞增多症
600
220
20
肝硬化代償期
600
220
21
房顫
450
220
22
擴張型心肌病
450
220
往診鑒定費:360元(不含救護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