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流行的東西是什麼?共享腳踏車絕對算一項。為了上班方便,會計學堂小編每天也是騎車上班,不僅綠色環保還能鍛煉身體!在租共享腳踏車時,我們都是要繳納押金的,不同品牌從100到300不等。
那麼,共享腳踏車「押金」到底征不徵稅?如何保證押金安全?
共享腳踏車「押金」目前存在兩種形式:
第一種,運營方在用戶實際用車環節採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方式收取押金,按現行政策不屬於增值稅應稅行為;
第二種,運營方在用戶註冊環節收取押金,這是共享腳踏車收取押金的主要形式,這種情形目前也不徵收增值稅。
隨著「押金」規模越來越大,潛在風險增加,監管重要性凸顯。
以兩大領頭平台ofo和摩拜腳踏車為例,用戶量均已超過1000萬。以1000萬用戶計算,ofo每個用戶交99元,押金總額達9.9億元;摩拜腳踏車每個用戶交299元,押金總額高達29.9億元。
稅收法規顯示,租金徵稅、押金不徵稅運營方向用戶收取的資金由租金和押金兩部分組成,稅收對待是不一樣的。
租金適用現代服務-經營租賃-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7%。而向用戶收取押金除特殊情形外不認定為增值稅應稅業務。
押金要退還用戶,在運營方不體現為「銷售收入」,而是掛往來賬,作為負債處理。
針對「押金」的第一種情形,應還「押金」以本來面目,確認租車環節收取押金的合理性,明確以「即租即押、即還即退」方式收取押金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
針對「押金」的第二種情形,運營方向用戶收取的押金視同「會員費」,在註冊環節向用戶收取的「押金」應正名為會員費,按銷售無形資產確認收入並申報納稅,增值稅稅率6%。
最後會計學堂小編要提醒大家,騎車路上要注意安全噢~以及,還想知道而更多關於會計實操、稅務實操的小知識,就快快快關注會計學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