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明
割肉奉君盡丹心但願主公常清明相傳春秋時期,晉公子重耳為逃避迫害而流亡國外。流亡途中,又累又餓,四周找不到一點吃的,正在大家萬分焦急的時候,隨臣介子從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塊肉,煮了一碗肉湯讓重耳喝下。十九年後,重耳做了晉文公,即位后重重賞了當初伴隨他流亡的功臣,唯獨忘了介子推。很多人為介子推鳴不平,然而介子推卻打點好行裝,同老母親悄悄的到綿山隱居去了。
晉文公聽說后,親自帶人去請介子推 。但綿山山高路險,有人獻計大火燒遍綿山逼出介子推。火熄后,人們才發現背著老母親的介子推已坐在一棵老柳樹下死了。晉文公見狀,慟哭。裝殮時,從樹洞里發現一片衣襟,上寫道:「割肉奉君盡丹心,但願主公常清明。」為了紀念介子推,晉文公下令將這一天定為寒食節。第二年晉文公率眾臣登山祭奠,發現老柳樹死而復活,便賜老柳樹為」清明柳「,並曉諭天下,把寒食節的后一天定為清明節。
《清明》(唐)杜牧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念奴嬌·書東流村壁》(宋)辛棄疾野棠花落,又匆匆過了,清明時節。
剗地東風欺客夢,一枕雲屏寒怯。
曲岸持觴,垂楊系馬,此地曾經別。
樓空人去,舊遊飛燕能說。
聞道綺陌東頭,行人長見,簾底纖纖月。
舊恨春江流不斷,新恨雲山千疊。
料得明朝,尊前重見,鏡里花難折。
也應驚問:近來多少華髮?
清明的哲學現象發揚傳統,傳承文明,是縱向聯繫,
堅持了聯繫的觀點。
傳承文明,
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還要有創新,
是堅持發展的觀點,是辯證的否定,
是「揚棄」。
傳承文明,用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教育後世,
體現了正確的意識對事物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
對人們的實踐具有指導作用。
野火燃燒紙錢容易引起山火「
《消防法》第21條規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刑法》第115條第2款規定,過失犯放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檢察官的七言歌風吹草木危機現。
余灰末燼方離開,
石壓冥鏹破災害。
野墓不是任何地方都能隨意建墓地「
《殯葬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四)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前款規定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刑法》第342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私自改建應備案,
使用農地需審批,
不報不批要法辦。
放風箏等會影響公共安全,自己也危險「《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即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兩側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違反上述規定,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的,則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檢察官的七言歌電線纏繞惹人忙。
曠地奔跑笑聲響,
高飛夢想起遠航。
學校春遊時勿讓小朋友獨自遠行玩耍「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2條規定,學校、幼稚園、託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學校、幼稚園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4條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檢察官的七言歌遊玩嬉戲樂趣多,
水火無情起災禍。
莫讓老師父母憂,
安全路上勿忘我。
網紅青團,只開吃不說話!
編輯 | 小雯子
所有圖片 | 來自網路
檢察日報新媒體出品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