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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明星信耶穌一事?

我們在網路上常常能夠看到許多關於明星(如周杰倫、林書豪、劉畊宏、林俊傑、黃國倫等等)信主的文章,這些文章清一色地寫到某某明星是信主的,是怎樣的敬虔,又是怎樣以為主唱歌、打球來榮耀神。好像有明星加入基督徒的隊伍,基督徒臉上就有了光彩、和非信徒說話時腰板能夠更加硬實似的。

為別人信主而感恩本無可厚非,但是一面倒地為明星信主而感恩就把這種行為背後的問題暴露出來。請問,這些人是否同樣為那些最不起眼、孤苦伶仃的人信主而感恩呢?是否為這些人著墨,讓人知道福音看中那些貧困之人呢?雅各書告訴我們: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仰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雅二15

我相信,一個明星信主給天上帶來的歡呼不會大於一個乞丐信主所能給天上帶來的歡呼,天上如此,地上的我們也理當如此。明星信主,神就更加得到榮耀嗎?我認為不會;一個不起眼的人信主,神就會得到更少的榮耀嗎?我認為也不會。我們切不可帶著有色眼鏡看待明星和平民。所以,我們感謝神,因為祂眷顧窮苦人;我們也感謝神,因為祂不丟棄那些在錢財上富有、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富有的人不是都進不了神的國。

我懷疑,那些經常寫這種文章的人犯了一個人的通病——喜歡給自己拉後台,後台越大,自己越有骨氣、底氣。這種文化詬病體現出許多人的信仰不自信,這種信仰的不自信則體現出他們有意無意地認為福音太過落伍、趕不上潮流,以致需要流行文化的肯定,有了流行文化中的佼佼者作為自己的後台,自己才能找到信仰上的安全感。

但這種信仰的安全感的來源絕對是錯誤的。福音決不需要什麼後台來撐腰,福音也決不需要某某明星來打廣告、做宣傳以裝飾門面。

一個需要流行文化為之打廣告、做宣傳的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充其量只是扭曲的、縮水的福音。試想使徒保羅在腓立比傳福音時,那個被鬼附的使女高聲地宣揚使徒保羅所傳的福音、為之瘋狂地打廣告,而使徒保羅卻沒有感謝她,卻是把她身上的鬼趕走了。

這正是因為福音不需要別人為它打廣告、做宣傳(傳福音與打廣告、與做宣傳的性質是不同的),凡是此類事件,我們都當與使徒保羅有一樣的態度:心中厭煩(徒十六18)。我們千萬不要小看、輕看福音的大能,如果非要明星來為福音撐腰才顯得福音是合法的,那麼福音自身的合法性就蕩然無存了。「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做什麼呢(詩十一3)」?

當然,我們不能全盤否定這些文章所記述的事實和背後的動機,我相信他們背後的動機是非常值得尊敬的。所以,「不要把孩子和洗澡水一同倒掉」。他們著墨寫這種類型的文章的用意多半是善的,就是要在世俗文化中立足。

這種渴望讓基督教信仰從邊緣化走向中心化、從私有化過渡到公開化的意圖相當難得,不得不加以稱讚。不過,他們所用的方法論也的確值得商榷。爭取立足點的想法固然可貴,但若是以犧牲福音之榮耀的方式來換取一個立足點,損失未免太大了。在基督教歷史中,曾經有無數的護教者都因為過度渴望基督教信仰能夠立足於社會或人之理性之下而扭曲、淡化了福音,實在是得不償失。

再者,以犧牲福音之榮耀和整全性的做法並不能帶人進入純粹的福音中,相反,只能帶領人進入謬誤。因為正如在真空中注入百分之一的空氣,真空就不再是真空,同樣地,在純粹的福音真理上有任何加添或刪減,福音就不再是整全的福音了。

就如帕斯卡所說,真理就算被世界踩在泥里,也終將獲勝。我們也可以說,就算沒有一個明星的見證,福音依舊充滿拯救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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