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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和小十幾歲的女同事,我選誰?

星月夜·心事館

本期來信

【前妻和小十幾歲的女同事,我選誰?】

兩位老師:

看你們的欄目有一段時間了,現在我有些迷茫,希望能得到你們的指導。

我今年40多歲了,與前妻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識幾個月後結了婚,後來生了一個女兒。可能是婚前了解太少的原因吧,婚後我才發現我們的性格有太多不同,常常生氣、吵架、冷戰。她急躁,情緒化。而我偏向理性化。我也知道家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是一個講愛的地方,但總是不能接受她那不講理的樣子。

後來,我們計劃買套房子,但能力有限,需要向她姐姐借一部分錢。為此她找各種借口與我及家人生氣鬧離婚,後來無奈我選擇了離婚,並獨自撫養女兒,沒讓她出一分撫養費。

再後來,她從姐姐那裡借到錢,並以她的名義買了房並辦理了房產證后,又通過各種途徑與我聯繫,尋求複合。孩子當時還小,但已明白我們離婚的事,並因此心情不好,整天哭鬧,不願上學。為此,我又同意生活在一起,但一直到現在,我們也沒辦復婚手續。

原來我想,經歷了這些事情,她的脾氣能有所改變,能重新認識自己。現在我發現沒什麼改變,基本上還和以前一樣,有時為了一些事情就和我大鬧,並罵一些很難聽的話。對此我沒有罵,也沒有打,說實在的,有時連話都不想與她說了。

即便是這樣,她現在還希望我能出錢去還她姐姐的錢。目前這樣的情況,我該出這個錢嗎?

另一方面,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個女孩,並對她產生了好感。我們一起工作二年多了,工作上常有交集。她工作中遇到的有些問題是需要我來協助處理的。當然這些問題也都在我的工作範圍內。

起初我也沒在意,說實在的,由於年齡上的差距,我也沒心思去刻意地接近她。後來時間久了,我發現有些問題本來她可以處理的,但她還是喜歡來找我處理。也發現她看我的眼神總有一種異樣的感覺。有時她還在工作過程中製造一些我倆獨處的機會。現在我對她也有好感,感覺她現在就在期待我與她的進一步交流。

考慮到現實情況,我到目前為止除了工作相關的事情,一直沒與她做其他的交流,畢竟我們有一些年齡上的差距,她今年27歲,而我已經40多了。

我是否可以和她進一步接近交流?這樣的話,我又擔心給她、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

以上都是我真實的情況和想法,我該怎麼做好呢,希望能得到老師的指導,謝謝!你們辛苦了!

李 月 亮:自媒體作家,解構情感疑難雜症,透視人生紛繁謎題 ,著有《世間最美是心安》等

月亮說:

這是一封特別乾淨規整的來信。

其實此前的幾乎所有來信,我都要做很多修整,語句不通的,敘述混亂的,啰嗦重複的,表意不明的,各種問題。

當然,我知道大家都不是作家,文字功夫不強很正常,無可指摘。但今天的來信,真的讓我特別舒服,談不上文采,但從語句到邏輯都很到位,基本不需要改動。

僅從這一點,我就心生好感。

讓我更有好感的是,你是個厚道男人。

  • 離婚後獨自撫養女兒,不要撫養費。

  • 為了女兒,跟前妻複合。

  • 複合后,女人大鬧大罵,你隱忍不發……

細節見人性。凡此種種,可見你人不錯。

當然,好人未必沒缺點。你身上很可能有些特質,是老婆無法忍受的,也許是懦弱,沉悶,傳統,遲鈍……我猜的。

總之,這跟你老婆的潑辣、情緒化、喜歡搞事情格格不入,所以你們不是彼此對的人,複合是錯誤。

你重點講了房子的事——你們準備買房,你老婆故意找事兒鬧離婚,離婚後自己買了,然後找你複合,又讓你出錢還債。

這次離婚,像是她為了獨佔房子所有權而精心策劃的陰謀。

相信你和讀者都會隱約有這種感覺。

但我不這麼認為。

也許在房子問題上,你老婆確實有算計。但她為什麼要獨佔所有權?一定是對你們的婚姻沒信心。如果鐵了心的知道能跟你過一輩子,那麼房子是她的還是你們倆的,重要嗎?

所以,我更傾向於她鬧離婚,是當時確實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求複合,是考慮孩子和現實壓力。

跟房子關係不大。

你現在面臨要不要還她姐姐借款的問題。

當然不要。

第一, 理論上這房子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你沒有出錢還債的義務。

第二, 如果你幫她還款,前提一定是想跟她過一輩子。但你們的關係極不牢靠。當初是因為矛盾重重才離婚,複合后雙方都沒有改變,這意味著你們極可能過不了多久又會分崩離析。

第三, 就算為了孩子勉強維持,這樣的婚姻也不會給你幸福,不如不要。以你的經濟狀況,這筆錢應該不是小數。如果幫她出了,這可能是一個將來使你沒辦法跳出痛苦婚姻的障礙。

所以,我的看法很明確:這筆錢不要出,這個人不要留。乾乾脆脆劃清界限,免得後患無窮。

關於工作中遇到的姑娘。

很顯然,人家對你有意。這是老天對你這個大好人的獎賞。

她既然喜歡你,不斷向你靠近,說明你自然有吸引她的東西,這些東西使她覺得年齡的差距可以忽略。

說白了,人家都不嫌你老,你還嫌人家小嗎?既然雙方都有情有意,你還猶豫個啥啊,也是夠急人的。

其實工作中產生的感情,往往更靠譜,因為兩個人朝夕相處,對彼此的性格人品能力都比較了解,了解之下的選擇,變數小。

我倒覺得,相比十幾歲的年齡差距,你離異帶孩這一點,是更大的現實問題。她怎麼過家裡人那關,是個難題。

當然,再難也要勇敢嘗試。人生能遇到彼此傾慕的人不容易,知難而退是懦弱,迎難而上才像個男人。

總之,現在你的選擇很簡單:跟前妻分開,向姑娘告白。

好好愛這個勇敢的姑娘,好好愛你的女兒。

會幸福的。

北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主播,國際認證心理諮詢師

北辰說:

飯要一口一口的吃,事要一件一件的辦。

有點亂,我們理順一下,貌似是一件事,卻又千絲萬縷。

亂,因為不決斷,必留有後患。

1

先說和前妻的錯綜關係。

雖然還在一起生活,但只是形式上的複合,並沒有復婚,也就是說,在法律上你們什麼也不是,目前法律不再認可事實婚姻一說。所以,就是臨時搭夥過日子,你們各自沒有責任和義務,誰也管不著誰,來去自由。

那麼房子的問題就好辦了,你沒有義務去幫助償還,房子是她的私有財產,離婚後買的,和你沒關係。你們的財產應該在離婚時候分割清楚了。

這裡有一點值得提出來,如果是你住在人家的房子里,那麼說話自然底氣不足,也許這就是別人讓你幫忙還債的理由吧,最好還是自己獨立。

我有一點疑慮,似乎離婚是她百般尋找借口提出的,而且是在要問她姐姐借錢買房之後,那麼是否有一種可能,是她或者她們家人擔心婚後買房成為共有財產,想規避這個風險,故意為之,設計一個離婚,再買房,再復婚的情節?

這樣想,有點陰險,卻不無可能。因為如果她告訴你實情,也許你不會離婚,所以瞞著你。

因為實在沒有看出來值得你們離婚的必要性,當然也沒看出復婚的必要性。

2

再說現在的曖昧女同事。

年齡不是太大問題,不必自卑。

該考慮的有兩點:

第一,沒有隱瞞,對方了解自己的婚史和孩子情況,第二,不是猜測,而是確定對方對你有愛慕之意。

記住,不是曖昧,不是性的慾望,是愛,是想要在一起的慾望。

再有,你要趁早解決你的何去何從,而遠非因為女同事的出現,是自己經過獨立思考,獨自決定,到底是和前妻還有感情,想繼續過,想修補,還是毅然放棄,不要離婚不離家。

事實上,我特別討厭和反感,離婚了還在一起糾纏不清,都是成年人,離婚應該是我們經過慎重理性的思考做出的決斷。不應該拖泥帶水,藕斷絲連。

3

再說說孩子。

本來和此事並無太大關聯,感情應該單獨思考。但是畢竟讓你左右為難的,不能排除孩子的因素,至少孩子已經成了你的一個借口,我很反感在離婚復婚這件事上,拿孩子說事的人。

很多人,對感情還不忍割捨,卻不願意承認,用捨不得孩子來掩飾自己的面子。

孩子在一個和諧溫暖的原生家庭,固然很重要,那是完美結局,可是如果感情破裂,那麼也許帶來的傷害不比離婚本身少。這一點我見得多了。

沒有人敢肯定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就一定有問題,我們看到的父母都在,家庭也在的心理不健康的孩子也大有人在。

萬事無絕對,無需妄自菲薄。

我的建議:

  • 處理好和前妻的關係。我建議果斷離開。結束得徹底。摔碎了的盤子怎麼補都有裂痕。

  • 和同事挑明了說清楚。彼此有感覺就相處,合適了就在一起。抓住眼前的幸福可能。

  • 以後要學會做男人。男人的特質是做成熟的決定,決定了就負責。負責就別抱怨。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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