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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二胡藝人駱宏俊在深圳拉琴17年 與街頭文化相依相生

原標題:街頭二胡藝人駱宏俊在深圳拉琴17年 與街頭文化相依相生

▲街頭藝人駱宏俊在廣場上搭建的舞台上表演。

駱宏俊在市民中心廣場演奏二胡。

編者按

經過市民中心廣場的市民,傍晚的時候,若是細心,一定會聽到駱宏俊的二胡聲。

今年是他在深圳拉二胡的第17年。

我們可以將駱宏俊理解為深圳街頭拉二胡的匠人。

他超脫塵俗,不顧他人眼光,一門心思將他的二胡表達至極致。

駱宏俊的生活從未離開過二胡,他們互相滋養。

無論周圍有多少人,駱宏俊的目光都在他上下飛舞的手指上。他不會與任何聽眾對視。

開始拉二胡前,他會在地上鋪上手寫的個人簡介——《我喜歡滿世界拉琴》。從2000年開始,他就在深圳街頭拉二胡了。2015年,駱宏俊成為深圳市民中心廣場的首批執證街頭藝人之一。

61歲,白布上衣、灰白偏分長發、清瘦。寡淡的表象背後,是駱宏俊與深圳街頭文化的相依相生,是在街頭江湖摸爬滾打的歷練,是一顆被命運捉弄仍堅信不疑的心。

他越來越感到生活正在朝著自己規劃的方向進行,每一天都緊繃著,心思時刻被二胡牽引。

默契

朋友叫駱宏俊來深圳時,正值他在老家湖北黃岡做廣告裝潢生意不怎麼如意的時候。

聽說深圳「遍地是黃金」,他就來了。來了卻發現自己對做生意總是提不起興趣,他想起了自己從小到大都沒有間斷的拉二胡手藝,或許可以成為一種兼顧謀生和興趣的方式。

一開始在華強北拉,拉了3年。那時,深圳並沒有針對街頭藝人的管理方案,很多時候駱宏俊都在和城管打游擊戰,不斷調換地方。

2009年,駱宏俊去了市民中心廣場,他發現原來已經有很多之前在華強北的街頭藝人到了這裡,唱歌的、彈吉他的、貝斯手、鼓手都有。

駱宏俊和另外5個年輕人組建了深圳最早的一支街頭藝人樂隊——原上草,意為: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駱宏俊負責拉二胡,同時也是隊長。他們想著,這樣的中西組合,重新演繹的經典歌曲會帶給聽眾不一樣的感覺。

但第一次演出並不順利。

在演出前一天,城管提醒過他們不能擺。抱著僥倖的心理,他們還是決定試一試。

把器材搬到廣場上時,城管過來提醒,不合法,要收走東西。一聽到這,大家都有些手足無措。

「如果說『不合法』,那我們就『要合法』。」駱宏俊和城管理論,「街頭藝人能給市民提供精神文化產品,這樣的草根,應該支持。」

就這樣,第一次演出得以正常完成。

此後,原上草樂隊與城管之間開展了「拉鋸戰」,你來我走,你走我來。接到廣場的大型活動通知,樂隊就自動在家休息,二者之間形成一種微妙「默契」。

後來,駱宏俊決定寫一份爭取街頭藝人權益的申請給福田區蓮花街道辦的工作人員。

合法身份

駱宏俊和樂隊主唱小強來到蓮花街道辦執法隊綜合辦公室,帶著兩份關於爭取街頭演出合法身份的手寫申請報告。

在媒體見證下,駱宏俊拿出申請報告給工作人員,說到街頭藝人「游擊」漂泊的辛酸境遇,他流下了眼淚。后一天,駱宏俊又去了福田區文體局表達訴求。

彼時,國內還沒有城市專門將街頭藝人納入管理,駱宏俊代表的街頭藝人的訴求給管理部門出了一道題。

反覆斟酌后,管理部門採取了暫時容納的態度,默許街頭藝人進入市民中心廣場表演。

於是,廣場上出現了新的樂隊,藝人的種類和遊人的數量也在逐漸增加,這個空間開始成為具有都市文化特點的城市人文景觀。

但隨著藝人的不斷增加,廣場管理難度加大、藝人良莠不齊成為管理部門面臨的新問題。這期間,駱宏俊曾多次被街道辦邀請參加座談會,闡述自己對街頭藝人管理的觀點。

2015年4月1日,蓮花街道辦針對街頭藝人進行考試,在劃定區域內,執證上崗。

在以前,大家靠搶,誰來得早位置就是誰的。現在,另一種競爭開始出現,優秀藝人不斷通過考試進入廣場,得到演出機會。

同年6月,駱宏俊通過了考試,拿到了街頭藝人證。

他獲得了其中一個聲樂表演位置,通過抽籤方式決定哪一天能來——工作日表演時間為18點至22點,周末與法定節假日為11點至22點。

從此,駱宏俊在市民中心廣場的演出有了合法身份。

一個人

在此之前,駱宏俊組建的原上草樂隊已經分崩離析。

駱宏俊反思后,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生存問題。收入下降,錢不夠用,年輕隊友談女朋友、交房租,靠賣藝一個月三四千塊錢的收入壓根不夠花。

主唱小強最先走,走了一個,人心就散了,其他成員也陸陸續續走。

兩個去了麗江,另外三個加入了廣場上另外一支更年輕的樂隊。

駱宏俊又成了一個人。他獨自住在靠近龍華捷運站附近的出租屋裡,17年時間裡,很少搬家。

有演出位的時候,他要把二十多斤的器材通過捷運4號線運往市民中心廣場。晚上演出完,他再按同樣的方式拖回來。

駱宏俊形容自己住的地方很髒亂,只有在他強迫症來的時候才會收拾整潔。他家裡裝有弱音器,空閑時,一遍遍練習那些他認為還沒有達到至高境界的曲子。駱宏俊所說的境界,必須一首曲子練千遍以上方有可能抵達。

駱宏俊的音樂啟蒙源自於8歲那年他從武漢去往北京的火車上。在經過河北時,車廂飄來《誰不說俺家鄉好》的悠揚旋律,讓本來在過道里蹦蹦跳跳的他安靜了下來。

他第一次觸碰二胡是在回鄉之後。土坡上的教室牆上,有一把落滿灰塵的、一根弦的二胡。那時候,他已經會識譜、唱譜,一個下午,他居然摸出了一首完整的曲子。

無論是做知青,進工廠做工人,還是出來做生意,二胡從未離開過駱宏俊。

駱宏俊很少回家,但他拉二胡賺的錢絕大部分都給了家裡。

他的家人並不理解他,親人們抱怨說,他有些自私,本可以不用這麼辛苦,可以多顧顧家裡。他搖搖頭,不做聲了。

駱宏俊對家有著非常完美的設想,他希望在老家有一棟三層樓房,一樓是廚房和會客廳,二樓是他和太太的卧室,另外給即將出嫁的女兒留一間,三樓給兒子。這個目標目前已經實現了大半。

過節時,他叮囑太太要給孩子們做最好吃的,即使他自己在喝粥。想家的時候,他把電話開著,拉一支曲子給遠在湖北老家的太太聽。

他說,一個男人必須要讓家裡幸福,自己苦些沒關係,這是責任,也是原始動力。不管家人是否真的需要,駱宏俊先做他認為是正確的事情。

他在深圳街頭拉二胡的第一天,只收到了47塊錢,那樣的年月里,他還要供養一雙兒女讀大學。

起初,駱宏俊很在乎錢,在開始拉二胡之前,他會先放幾十塊錢到琴盒裡「撐場」,有觀眾放了錢,他心裡會咯噔一下。

但他慢慢發現,在乎錢的時候,就不能百分百投入演出了,心裡老被什麼東西噎著,不平實。後來,駱宏俊就索性自己不放錢了,演出過程中也不跟觀眾有眼神接觸,因為抬頭一看,對方也會不好意思,反而影響發揮。他把這些寫在琴盒上,請大家原諒他在演奏的過程中不能口頭交流。

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時候,駱宏俊反而通透了。

《賽馬》的熱烈奔放;《女兒情》的欲說還休;《一剪梅》的清麗悠揚……每拉一次都是不同的演繹,曲子里有他向聽眾傳遞的情感。

當駱宏俊把琴盒拿回家,裡面的打賞數目往往令他驚喜。隨著他更關注內心,驚喜的次數越來越多。

他不喜歡重複,認為靠技巧征服聽眾的方式有點顯得油滑了,注入感情的演奏才有長久的生命力。

當疲憊的人們下班后,在他跟前駐足,聽他拉一曲,那種煩惱煙消雲散的表情讓他充滿成就感。

職業

熟了,就有熱愛二胡的冬粉找過來。這時,駱宏俊心裡想的就不僅僅是拉好二胡了。

駱宏俊帶了兩個徒弟。

其中一個原來是油漆工,現在在松崗拉琴,已經能夠自食其力,另一個安徽的男孩還在跟著他學基本功。

按照駱宏俊的想法,他希望街頭藝人能夠成為一種有尊嚴的職業。他曾經去過台灣3次,令他印象深刻的一個細節是:當他問兩個初學古箏的姐妹,學古箏做什麼時,兩人開心地回答,考藝人。

當城市對街頭藝人提供了有序的管理及服務,街頭藝人的生存不會成為問題。當規範化管理后,人們會發現,想成為街頭藝人,沒有兩把刷子,混不下去。沒有技術作為基礎支撐,在考試中就會被淘汰掉,連進入廣場的機會都沒有。

駱宏俊打算寫一本《街頭藝人行為指南》,號召更多人把街頭藝人當做一種職業對待,為那些想進入的新人提供幫助。

駱宏俊不感到孤獨,他有滿滿的事情要做。

去年,他開了工作室,一對一教人拉二胡,這樣就更忙了。

沒有表演和課程的時候,駱宏俊會花一天時間用來放空,什麼也不幹,什麼也不想,只發獃,或者喝喝咖啡喝喝粥。

駱宏俊依舊還是有生活壓力,巴不得天天都有位置,都在廣場上,這也是他常常與其他藝人合奏的原因之一,只有在街上,他的內心才更自由。

在市民中心廣場表演時,駱宏俊的晚飯很少按時吃,他要抓住下班的人潮。音樂只有抵達聽眾,他來這一趟才有意義。

駱宏俊不感到孤獨,他有滿滿的事情要做。

在市民中心廣場表演時,駱宏俊的晚飯很少按時吃,他要抓住下班的人潮。音樂只有抵達聽眾,他來這一趟才有意義。(深圳晚報記者 張金平/文 王炳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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