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近日公布關於5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05號),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3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安徽濟人葯業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藥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重慶格瑞林葯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0401的胰酶腸溶片,江西遠東葯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B161029、B170122的濃維磷糖漿,安徽濟人葯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161002、1161004的骨刺消痛膠囊。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含量測定、鑒別等。
對上述不合格藥品,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