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悖論的本質

Nature of the paradox Department of Physics,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Wu lumuqi 830054,China

內容提要:悖論主要以「似是而非」和「似非而是」的形式出現。它的本質在於用形式邏輯的方法處理辯證邏輯問題。本文指出邏輯循環和所謂「逆演繹」在建立公理系統中的合理性。最後介紹了構造悖論的一般方法。

paradox whose nature is dealing with dialectically logical problems by formal logic takes the form of paradoxy. The paper points to the justification of the logic cycle and so called "anti — deduction"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axiomatical system.The final part of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methods of construction of the paradox in general terms.

關鍵詞:悖論/辯證邏輯/邏輯循環/逆演繹/paradox/dialectical logic/logic cycle/anti-deduction

1 什麼是悖論

悖論,在物理學中也常稱為佯謬。 在英語中它們是同一個詞paradox,指那些與常識相抵觸、自相矛盾的反論,有的「似非而是」,又有的「似是而非」。當然,嚴格說起來,佯謬只是悖論的一種,而且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種,現在在自然科學工作者中幾乎成了悖論的同義語。

所謂佯謬,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假的謬誤」,這是一些看起來是錯的,實際上卻是對的,即「似非而是」的那樣一些論斷。另外還有兩種形式的悖論,我們把它總歸為第二類。其一是在本來意義上的自相矛盾的反論。悖者,違背,違反之意也。如果對所考慮的某件事情,這樣分析會得出一種結論,那樣分析又會得出另一種結論,陷入左右為難,自相矛盾的境地,這就構成了悖論。其二則是那些真正錯誤的論斷,可看起來似乎是對的,即「似是而非」,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詭辯。這與香港的黃展驥先生在「構成『說謊者』悖論的兩個矛盾——邏輯自身消解不了邏輯矛盾!」[1] 一文中把悖論定義為挑戰常識的「大是若非」的卓論和「大非若是」的謬論的觀點是一致的。第一類,大是若非者,落實在「是」上,似非而是。數學史上導致三次里程碑式發現的悖論——希帕索斯(或畢達哥拉斯)無理數悖論(有些數不能表示成整數之比)、貝克萊無窮小悖論(無窮小量既等於零又不等於零)、羅素集合論悖論

(可構造一個集合A,A∈A當且僅當A∈A)。前兩次悖論的消解分別擴展了數的系統並引發了歐幾里德幾何公理系統和亞里斯多德邏輯體系的建立;將微積分建立在嚴格的極限理論基礎上,發展了嚴密的數學分析學科;第三次悖論的餘波至今未平,它推動了數理邏輯的發展,導致了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在包含初等數論的形式公理系統中,至少存在著一個不可判定命題,該命題本身和它的否定命題在這個系統中都是無法證明的)。還有量子力學中的三大佯謬——EPR佯謬、薛定諤的貓、 維格納的朋友,以及導致狹義相對論發軔的光速佯謬(相向傳播的兩束光,它們的相對速度仍然是光速——或者與其等價的追光佯謬),導致廣義相對論誕生的雙生子佯謬,導致現代宇宙學誕生的奧爾伯斯夜黑佯謬等。當然,隨著理論的發展,它們也都將不再成為悖論了。

第二類大非若是者,落實在「非」上,似是而實非。伊壁尼門德的說謊者悖論(「我說的這句話是謊話」)、羅素的理髮師悖論(塞維利亞的男人可分兩類,第一類是自己給自己刮臉的,第二類是自己不給自己刮臉的,凡自我刮臉的理髮師就不給他刮臉,而不自己給自己刮臉的則理髮師給他刮臉。那麼理髮師是否自己給自己刮臉呢?),芝諾悖論(善跑者追不上烏龜),公孫龍悖論(白馬非馬,因為馬是形體的名稱,而白是顏色的名稱,形體不是顏色,所以白馬不是馬),芝諾的飛矢不動悖論等都可歸入這類。

說謊者悖論和理髮師悖論在塔爾斯基指出應區分對象語言(「被談論」的語言)和元語言(用來「談論」對象的語言)后,從語義學上得到了澄清。實際上,「我這句話是假的」,這個語句是一個帶有自我指涉的複合語句,我們稱它為一級語句,它所指涉的「這句話」卻是一個二級語句,這兩者當然是不能等同的。芝諾悖論是因為忽視了無限個有限量的和可以是有限量。公孫龍悖論是因為過分誇大了事物與其屬性的相對獨立性,忽視了事物的名稱與實體的不可分離性,不懂得特殊和一般是對立的統一。飛矢不動悖論則是忽視了間斷性和連續性的統一的結果。

總之,「一命題B,如果承認B,可推得┓B。反之,如果承認┓B,又可推得B,稱命題B為一悖論。」(《辭海》(悖論))如果某一推理的論斷和推理規則都正確,但結果卻違背常識,這就構成了悖論。

2 悖論的本質是什麼

它實質上是企圖用形式邏輯的方法處理辯證邏輯問題而出現的問題。有如用初等數學的方法處理高等數學,就會出現微分這個「無窮小增量」

dv 0

究竟是零還是非零那樣的困惑。面對──是不是─那樣的區別和聯繫,

dx 0

甚至馬克思也認為微分是被揚棄了的或消失了的差值,乃至認為dx=0,dy=0。[2]

恩格斯說:「辯證法不知道什麼絕對分明的和固定不變的界限,不知道什麼無條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學的差異互相過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適當的地方承認『亦此亦彼』。」隨著理論的發展,不但當初人們公認是悖論的那些似非而是的佯謬現在已不再是悖論,而且那些似是而非的真正的悖論也被逐步地得到消解。

當然,這裡也並不排除有些甚至在形式邏輯內部就可以得到解決的悖論,比如詭辯。關於詭辯是不是屬於悖論,回答應該是肯定的。因為它是從某些公認為正確的或可接受的前提出發,合乎邏輯地推導出來的邏輯矛盾。比如解決「白馬非馬」的名、實問題就不是什麼辯證邏輯問題。在上帝創石悖論(全知、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出一塊大石,連他自己也舉不起來)就是犯了不當二分法,即不能以對象有無某一非本質屬性而把概念分成兩個矛盾概念。

有人認為,詭辯是否屬於悖論,要看它的論證是故意的還是認真的。其實,是否故意與是否是悖論,本不是一回事情。況且有些也很難判定是故意的還是非故意的。古代著名的詭辯家公孫龍子的「白馬論」,在的邏輯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能說他是故意騙人的嗎?顯然不能。

也有人認為邏輯循環也應屬於悖論,這種看法是有問題的。邏輯循環,是嚴密科學的理論體系內部幾乎必然存在的現象。比如在狹義相對論中,為了從相對性原理(洛侖茲變換是它的數學表述)建立其理論結構,必須事先得有不同慣性系內空間——時間坐標的定義,而這個空時坐標的定義又是通過洛侖茲變換給出來的,這就構成了邏輯循環。為了使理論中的邏輯循環在某一點被打斷,迴避更進一步的追究,愛因斯坦賦予「光速不變」以絕對的意義(有了光速不變這種不變性假定,立即就可推出洛侖茲變換),即把它提升到邏輯推理達不到的「原理」地位,同時又辯護說這個原理只不過是一種約定[3]。實際上, 這種邏輯循環正反映了理論的自洽性。再比如,在力學中,怎麼知道物體不受外力呢?要靠它是否做慣性運動來確定,而怎麼判別它是否做慣性運動呢,又要靠它是否受外力來確定,這就構成了邏輯循環。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這當然不能認為是悖論。

總之,形式邏輯的「矛盾」和辯證法的矛盾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前者當然是不允許的,後者則是完全正常的。「既是這個又是那個」,在形式邏輯中當然不允許(因為有排中律),在辯證邏輯中則是正當的。「微觀客體即是粒子也是波」,無論在科學上還是在邏輯上都是正確的。在辯證邏輯中,「差異就是矛盾」,在形式邏輯中,差異並不構成矛盾。比如物體機械運動位移中的連續和間斷,並不違反形式邏輯中的矛盾律。生命在它的每一個瞬間,既是它自身,卻又是別的什麼。這被同一律所否認,然而在辯證法中則是完全正常的。

西方有句諺語說:人們一思索,上帝便發笑!上帝在嘲笑人類理性囿於形而上學思維的無能,辯證邏輯的思維智慧是連上帝都會讚美的。

3 說在最後的另外兩個問題

(1)所謂「逆演繹」

作為理論結構出發點的基本假設或者說邏輯公理是從哪裡來的?愛因斯坦說不可能從經驗事實的歸納得來,而是「思維的自由創造」。諸葛殷同獨辟溪徑,說它們是「逆演繹」來的[4]。這頗有啟發性。所謂「逆演繹」,是說:「設一理論結構中已有命題B[,1],B[,2],…B[,n],對每一B[,i](i≤n)進行反覆地演繹推導,如果最後能得到一組命題A[,1],A[,2],…A[,m](m<n), 不排除其中有些A[,j](j≤m)是B[,i],如果從A[,1],A[,2],…A[,m] 推得到全部B[,1],B[,2],…B[,n],反之不一定可以,則這組A[,1],A[,2] ,…A[,m]就構成邏輯公理。問題是, 這裡的「反覆演繹推導」(原文為「顛來倒去的演繹推倒」)並非盲目的瞎碰,仍帶有某種猜測的性質,愛因斯坦認為公理來自於直覺的構造,那是有一定道理的。

確實,假說是發揮主體在認識方面的能動性的有效手段。波普爾的「大膽假設,嚴格反駁」從否定方面,胡適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從肯定方面,指出了假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且,拉卡托斯還提出了一套在假說面對反駁時如何修補並堅持假說的方法論原則。

(2)關於構造悖論 吳學謀有感於通過語義分析, 分層解耦而消解悖論,他把這個方法倒了過來,以說明悖論也是可以成批構造出來的。比如:「我愛也只愛那樣的人,他們不愛自己。我愛自己嗎?」即「我愛自己,當且僅當,我不愛自己。」這就構成了悖論。其實,存在如下公式:「我R自己,當且僅當,我不R自己。」這裡的R可以是任何諸如:愛、恨、崇拜、新生、擁護、欺騙、打擊、推薦、介紹、催逼……等二元關係[5]。

悖論在哲學、邏輯學、數學和科學的發展中確實有著很大的作用,通過悖論的消解而自我超越,往往使理論發生革命性的重大變革。同時,它也是理性思維鍛煉的很好方式,可堪稱「思維的體操」。然而,我們也要注意,此為不可濫化,不可把它變成了一種文字遊戲,變成一種沒有實質內容的空論,那就有可能把它庸俗化而流於淺薄了。

原文參考文獻:

[1]黃展驥.安徽大學學報(哲社版),1997(2).

[2]馬克思.數學手稿[M].人民出版社,1975.3.

[3]倪光炯,李洪芳.近代物理[M].上海科技出版社,1997.103.

[4]諸葛殷同.人文雜誌,1997(2).

[5]吳學謀.泛系:不合上帝模子的哲學[M].武漢出版社, 1996.150.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