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熊思華訴被告廣州市虎威皮具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14民初2718號
廣州市虎威皮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熊思華訴被告廣州市虎威皮具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7)粵0114民初2718號案的起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現原告請求法院判令:1、被告支付工資5868元;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天內來本院應訴,逾期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於2017年8月31日10時00分在第八號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