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陝西富縣官方回應「書記抄襲」:縣紀委撰寫,縣委辦提交
7月4日,針對《延安日報》上署名為中共延安市富縣縣委書記李志鋒的《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富縣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告訴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經過該縣縣委辦、縣紀委等部門的初步調查, 確認文章非縣委書記李志鋒本人所寫,而是縣紀委工作人員撰寫,縣委辦工作人員提交。但具體是縣委辦將文章提交給延安市紀委,由市紀委提交給《延安日報》,還是縣委辦直接提交給《延安日報》的,該工作人員表示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外,李志鋒本人對該文章的撰寫、發表是否清楚,該工作人員也表示還在進一步核實中,「結果很快會出來」。
今年6月23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報》、署名為中共延安市富縣縣委書記李某、題目為《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因內容與新華社2015年5月發表的題目為《新華時評:嚴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的文章,有800餘字相同,被網友指責涉嫌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