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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幼女賣淫最少判10年

原標題:強迫幼女賣淫最少判10年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崗)最高法、最高檢日前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其中,解釋第六條對於強迫賣淫罪的「情節嚴重」的規定中突出了對於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保護,即強迫幼女賣淫的,不需要人數的限定,只要強迫幼女賣淫的,就屬於強迫賣淫罪的「情節嚴重」,最少處10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該司法解釋將於明日(7月25日)起實施。

新規 司法解釋共14條 明日起施行

1991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了《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為貫徹該決定,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犯罪分子,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答》。《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已被現行刑法所吸納,解答的效力已經終止。

近年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犯罪呈現出諸多新情況、新特點,司法實踐中的新問題亟待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加以解決。

為此,經深入調研,多次召開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研究,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結合刑法修正案(九)對組織、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等作出的修改,制定了本解釋。

《解釋》共十四條,分別對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入罪標準和「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傳播性病罪「明知」的認定以及對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行為的處理等問題作出了規定。

據了解,該司法解釋將於7月25日起實施。

《解釋》第六條規定的強迫他人賣淫「情節嚴重」情形

(一)賣淫人員累計達五人以上的;

(二)賣淫人員中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三人以上的;

(三)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四)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自殘、自殺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解讀 強迫幼女賣淫 視為「情節嚴重」

《解釋》第六條對於強迫賣淫罪的「情節嚴重」的規定中突出了對於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保護,即強迫幼女賣淫的,不需要人數的限定,只要強迫幼女賣淫的,就屬於強迫賣淫罪的「情節嚴重」。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組織、強迫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負責人表示,《解釋》的亮點之一就是突出了對未成年人、孕婦等特殊群體的保護。

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法刑四庭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罪質看,引誘他人賣淫,是讓一個本沒有賣淫意願的人走上了賣淫的道路,而容留、介紹賣淫的對象,本身就是曾經賣淫或者是具有賣淫意願的人。

因此,《解釋》將引誘他人賣淫與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分別對待,對於引誘他人賣淫的入罪,不作任何人數的限定,即只要引誘一人賣淫即構成犯罪,而對於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規定容留、介紹二人以上構成犯罪。認定引誘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標準也參照容留、介紹賣淫「情節嚴重」的標準減半。

此外,《解釋》第二條、第六條第一款還規定,組織賣淫人員累計達10人以上,賣淫人員中有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5人以上,組織境外人員在境內賣淫或者組織境內人員出境賣淫等6種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發招嫖信息 可判介紹賣淫罪

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利用網路、簡訊等發布招嫖信息公開介紹賣淫的情況比較常見,不僅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也干擾了公民的個人生活,應當予以犯罪化處理。

刑法修正案(九)將利用信息網路發布違法犯罪信息的行為專門規定為犯罪,因此,對於利用信息網路發布招嫖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應適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能夠查實,行為人也在線下實施了介紹賣淫活動,構成犯罪的,可適用介紹賣淫罪追究責任。

據此,解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利用信息網路發布招嫖違法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介紹賣淫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此外,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以傳播性病罪從重處罰;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行為人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亦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關於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傷情認定問題。根據《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刑法第九十五條對重傷的定義中第三項規定「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可以適用於故意將艾滋病病毒傳染給他人,並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形。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以認定為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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