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是相親認識的,認識我之前,女朋友談過一個,談了一年多,第二年訂婚,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退婚了。我們倆談了半年就訂婚了,訂婚前我家全款買了房子,房子裝修也弄得差不多。我父母不做生意,操勞一輩子也就攢下這麼多錢,現在全拿出來給我結婚辦婚禮用了。
和女朋友談婚論嫁后,雙方父母就約見面。女友爸媽開口就說要十萬彩禮,然後再買一輛車,而且不管我是借錢也好,貸款也好,車子名字必須得寫女友。更重要的是,彩禮十萬也得讓女友拿著,我自己去還貸款。雙方爭執不下,最終還是不歡而散。看著女友父母獅子大開口,真覺得他們吃相難看,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退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