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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冬冬:問題、趨勢與對策:從文化消費看大數據時代的文化貿易

問題、趨勢與對策:從文化消費看大數據時代的文化貿易

柴冬冬

摘要:從產業流程層面看,大數據支配下的文化生產場,消費場將取代直接性生產場在動態性的文化場中居主導位置,並且這一態勢將成為長期性存在。在實際的對外文化貿易活動中,對他國消費市場缺乏精準把握,往往是一國對外文化貿易的劣勢所在。因此,利用大數據的消費主導效應以獲取對外文化貿易的價值認可,從而規避因文化差異、產品同質化等供需錯節因素所造成的貿易損失,是大數據時代對外文化貿易的必然選擇。鑒於此,應當實施文化貿易的多平台、多部門、多環節與大數據相對接的多元化戰略。但這一戰略的展開與文化產業的整體發展共存於一體化進程之中,二者不可分割。實踐好一體多元戰略,對的對外文化貿易與文化產業總體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大數據、文化消費、對外文化貿易、文化生產

文化貿易是實現文化產業的必要途徑,但在對外文化貿易活動中,難以獲得他國市場的認可與接受卻是一個始終伴隨的難題。那麼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或者將其影響降至最低?如果我們將這一問題置入大數據的語境下進行考量,將會產生諸多有價值的發現。不管當今是否已經向很多學者所宣稱的那樣進入大數據時代,但數據規模的日益增大以及對文化生產的重要作用已經日益顯現,這卻是個不爭的事實。舍恩伯格和庫克耶認為,大數據將改變我們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成為新發明和新服務大源泉。[1]P1文化生產也勢必不能逃離這一「連鎖反應」,而進入大數據「化」的生產場態。文化生產場的變革將直接導致其當代主導模式文化產業的變革,這種變革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事實上,文化貿易雖然不參與進直接的文化生產環節,但作為其流通展開的手段,對文化生產具有著間接引導作用。因此,在大數據引發文化生產變革的背後,探討對外文化貿易在這一「事件」之下採取何種策略,以及該如何建構策略,就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當然,這一目標的展開,必須建立在釐清大數據時代文化生產場的性質與結構態勢,以及大數據與文化貿易之間的理論與現實關係基礎之上。舍此,問題將失去被探討的邏輯基礎。

一、消費引領:大數據時代文化生產場的結構態勢

按照文化社會學的邏輯,任何社會生產活動的展開都必須依賴於特定的平台,當我們以整體的視野來考量一種現象的社會效應時,首先應對這一現象本身進行一種相對微觀的分析,如此才能明晰其本質及外圍效應的演進軌跡。文化社會學家布爾迪厄認為,我們所處的社會並不是一個渾然一體的整一的世界,而是可以分化成許多小的世界,這些小世界有著自身的邏輯和相互之間的聯繫,形成了一個關係空間。他將這種空間稱作場(場域)。在他看來,「一個場也許可以被定義為由不同的位置之間的客觀關係構成的一個網路,或一個構造。由這些位置所產生的決定性力量已經加強到佔據這些位置的佔有者、行動者或體制之上,這些位置是由佔據者在權力(或資本)的分佈結構中目前的、或潛在的境遇所界定的;對這些權力(或資本)的佔有,也意味著對這個場的特殊利潤的控制。另外,這些位置的界定還取決於這些位置與其他位置(統治性、服從性、同源性的位置等等)之間的客觀關係。」[2]場域在此強調了一種多維的關係運作,在這個關係網(空間)中,各方的位置分佈、位置屬性及位置的生成。文化生產內部自然也存在一個關係空間(場)。但文化生產是一個歷史性的存在,自人類文明產生以來,文化就一直作為生產活動存在著,只不過存在著商品式與非商品式的區別。在市場經濟的強勢介入下,文化與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不斷加強,在文化生產場內部,商品式生產已經確立了對非商品式生產的優勢地位,而佔據著場內的主導位置。整個場的屬性也首要是商品性,而其主要表徵形式就是文化的產業化生產(文化產業)。[1]

讓我們深入文化生產的內部。傳統的產業流程分類,並沒有將生產局限在與直接性的產品相關的環節。一般說來,文化生產的「階段」被劃分為創作、複製、發行、零售、展覽、傳播等六個主要環節。其中,在創作階段,主要包含了構思、實施與最終定型,複製階段主要是以印刷或者拷貝等形式製作複本,而發行階段主要有市場營銷、宣傳、分發和批發。 [3]可以看到,此類生產階段劃分法,將問題聚焦在如何生產出一個完整的(包括產品的最初成形與後期的包裝、製作)成品上。這些階段不單隻適用於文化產業,而是具有著產業普遍性,且這些階段之間有重疊、互動與衝突的可能,但問題在於,另一具有生產性的消費環節卻並沒有融入進整個流程中。在我看來,這恰恰是傳統文化生產所忽視的最重要問題所在。換言之,在傳統的文化生產場中,直接性的生產場佔據了整體場域的主導位置。按照場的邏輯,生產佔據主導地位,也就意味著生產成為文化生產場內行動者的主導習性,而重視生產則意味著會相對忽略消費習性的培養。這會造成何種後果呢?事實上,消費在一般生產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曾對此作出過經典闡述:「生產直接是消費,消費直接是生產,每一方直接是對方。」在馬克思看來,生產與消費是互為前提和中介的,是一個同一的過程而不是截然分裂的,從歸屬上講,消費則表現為生產的要素。質言之,忽視消費將導致生產的停滯。

既然消費就有生產性,那麼文化生產中的消費也具有文化生產性。「文化生產作為整體社會生產活動的一個類別,無論其是否參與進商品經濟之中,以及是否成為資本性的生產,消費都是文化生產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沒有了消費,文化就勢必會失去傳承發展的機會以及轉化為經濟元素的機會。因此在產業領域,文化消費生產著文化生產,為文化產業提供了消費的主體與生產的動力,是實現文化產業的必要條件,也是文化產業變遷與延續的動力所在。」 [4]消費不僅僅是擴大內需的重要途徑,同樣也是擴大外需(出口)的重要途徑。特別是當代的文化生產(文化產業)在經歷了形成初期的繁榮,而後又陷入無法獲得持續前進的動力困境時,文化場內原有的位置分佈勢必會被打亂,而亟需尋求新的布局,相應的,場內行動者(生產者)的習性也必然需要重構,才能繼續推動整個文化生產的發展。

那麼我們所著力探討的消費與大數據存在著何種關係?

大數據的主要特徵表現為數據量的巨大,類型多且流動快,最關鍵的一點在於它有著巨大的潛在價值。大數據的重要價值在於建立數據驅動的關於大數據相關關係的分析,而建立在相關關係分析法基礎上的預測才是大數據的核心。「大數據不是要教機器像人一樣思考。相反,它是把數學演算法運用到海量的數據上來預測事情發生的可能性。」[5]p16大數據讓我們知道「是什麼」,而不過度追尋其原因,因為對瞬息萬變的商業世界來說,知道是什麼比知道為什麼更為重要。大數據應用要真正實現的是用數據說話,而不是直覺和經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和經濟的發展與技術的創新密不可分,其最終目的還是要進入應用領域,用數據指導現實的生產。更進一步說,大數據進入應用的動機在於以它自身的優勢使生產者洞悉市場的變化。而市場是由無數的消費者構成的,可以說,消費就是市場的屬性。當大數據在文化場內的急速擴張而使得行動者的習性被大數據化時,文化就從生產的初期(生產者)被大數據化,此時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就是關注消費時代的來臨。在文化生產領域,大數據也開始逐步介入。美國電視劇《紙牌屋》的成功只是大數據商業效應的冰山一角。大數據應用已經滲透進電影、電視、遊戲、廣告、出版、動漫、音樂等文化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之中,並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大數據不僅豐富了文化產品的內容,而且促進了產業管理與運營模式的更新,使生產者能夠更好的把握市場的需求。應該說,大數據的最大價值就在於對生產與消費的雙向驅動。對生產的預測性,使得大數據生來就有著無限擴張的可能,另外生產活動的無限性,更是決定了大數據在未來必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可以預見到,隨著大數據應用價值不斷被開掘,它必將加速推進整個社會的生產從生產性生產轉向消費性生產。

其實在社會學領域,敏銳的理論家們早就預言了消費社會的來臨,並深刻分析了消費社會的癥候。在他們看來,消費社會是工業化、都市化和市場經濟的產物。另外,第三產業的崛起與服務經濟的出現,也加速了消費社會的形成。[6]波德里亞從馬克思主義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出發,認為消費社會就是物、服務和物質財富以驚人的速度不斷的增長和消費,在消費社會,「消費者與物的關係因而出現了變化:他不會再從特別用途上去看這個物,而是從他的全部意義上去看這個物」。「文化中心成了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7]可以說,消費社會注重的不再是物的使用價值,而是轉向其交換價值,特別是商品所承擔的複雜的文化意義。斯拉特更是直接採用了「消費文化」的概念,在他看來消費文化就是一個社會系統中消費被商品消費所主宰,是商業革命的產物。在具體特徵上,他認為消費文化是一種消費行為的文化,一種市場社會的文化,它具有普泛性而非個人性,同時消費者的需求也是無止境的,象徵和符號將在消費文化中扮演主要角色,不僅如此消費文化將成為身份認同塑造和實現的重要機制。[8]這說明,消費不僅在商品生產領域具有著生產性,而且在整個社會文化領域也生成了一種場域,開始發揮其形構能力。

如此看來,消費在當代社會的凸顯,直接促進了文化產業成為當代文化生產的主導。儘管存在著對物質性的依賴,但文化產業的主導產品形式還是以能夠帶來文化意義或者審美體驗的為主要目標。如果說,消費在當代社會的興起在之前還僅僅是停留在理論家們的口號中,而沒有得到社會實踐的證明,那麼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無疑會加速推進這一理論言說成為事實。大數據的預測性與指導性,目的就是為了刺激消費,擴大市場,它必將促進新一波的消費增長。

因此大數據時代的文化生產場,其內部結構態勢從直接性的生產場主導,轉向消費場主導[2],這種消費場將把消費的生產性與消費性更加牢固的整合在一起。具體結構如圖所示:

二、以大數據為依託補齊對外文化貿易的消費短板

消費生產場的主導地位決定了在具體的文化貿易活動中必須樹立市場至上的生產意識。而難以得到他方市場的完全理解與接受是任何文化「走出去」都將會面臨的問題,這種因文化差異、語言、歷史傳統、思維方式與風俗習慣所產生的文化折扣是對外文化貿易最客觀也是最基本的影響因素。不同文化之間固然存在著文化距離,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異質文化之間不具有可通約性,實際上,文化差異只是問題的一種表象,不同文化之間其實存在著可以相互認可的價值觀念。人類文明自產生以來,歷史上也就不乏不同國度之間進行文化溝通交流的案例。因此,只要定位好不同文化之間的價值共通之處,在此基礎上調和好二者之間的差異性,文化折扣就並不是一個不可逾越的鴻溝。除此之外,在直接的交易市場上也存在著諸如供求機制、價格機制、決策機制、信息披露機制乃至他國市場的財稅政策等制約因素存在,這些因素同文化差異一樣,都屬於市場的範疇。歸根到底,如何熟悉目標市場,並根據該市場的具體特點做出針對性的生產與銷售活動,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如上所指,大數據時代生產與消費將更加牢固的整合在一起,通過大數據挖掘和分析,可以提供對目標市場的文化產業發展現狀、消費者具體的文化品位與需求、該市場文化產品的歷史價格演變等諸多制約貿易的因素做出精準的分析,涵蓋了市場和非市場因素,從而能夠使生產者根據具體的需求,做出生產策略的調整。根據場域理論,當消費成為文化生產的主導場域之後,場域內行動者(這裡主要指生產者)也勢必會生成消費主導的生產習性,反過來,習性的化約與形構能力將使得生產者生成一切從消費出發的生產意識。而這種意識的形成,也就預示著消費市場將成為大數據進入文化產業之後文化產業生產流程的重點。在經歷了創意為王、內容為王以及渠道為王之後,文化產業下一階段的發展,將呈現出整合創意、內容與渠道,來服務消費、擴大消費市場的階段。不管是出於商業利益的驅使抑或是文化習性的形構,都將推動這一轉變的實現。在這一階段里,消費對產業持續前進的動力價值將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那麼文化產業的國外消費情況是怎樣呢?

2012-2013年,對外文化貿易在國際經濟持續走軟,國內處於調整經濟結構,調低發展目標的宏觀背景下,依然取得了不錯的發展成績。總體來看,2012年服務進出口貿易總額4706億美元,比上年同比增長12.3%,佔世界比重5.2%,服務貿易出口額1904億美元,同比增長4.6%,佔世界比重4.4%;服務貿易進口額2801億美元,同比增長18.2%,佔世界比重6.8%。[9]然而,其中仍存在著諸多問題。其一,同文化貿易強國相比,文化產品的競爭力、文化企業的國際經營能力依然低下。其二,是文化貨物貿易大國,但卻是文化服務貿易小國,在核心的文化創意與文化品牌上,依然沒有優勢。其三,文化產品出口市場單一,文化產業門類的出口分佈不平衡。其四,缺乏文化走出去的平台,走出去的渠道與路徑不暢。問題的產生是多方面的,這既與文化企業缺乏先進的營銷理念、技術創新能力、品牌意識,中介機制不完善等主觀因素有關,也有市場規則、文化差異等客觀因素有關。無論怎樣,文化產品無法滿足目標市場,是問題的根本所在。換言之,的對外文化貿易並沒有培育出一個合乎需求的國外消費市場。

消費疲軟,不僅是對外文化貿易的問題,也是文化產業整體存在的一個問題。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時,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消費將有一個顯著的提升,達到3000美元時,更會有一個較大的增長,而反觀,當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時,卻幾乎沒有呈現出任何文化消費增長的跡象,當達到3000美元時,更沒有任何顯著的增長。[10]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文化消費的尷尬局面。為什麼會造成這種狀況?首先,這與長期實行外向型經濟與投資拉動戰略相關,而文化產業也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大力推動的結果。其次,這與居民的消費習慣與觀念密不可分。長期的經濟貧困、落後,使多數居民將滿足生存需要作為首要目標,而將文化消費視作可有可無的。另外,嚴重的就業、住房與教育壓力,也使得多數居民對文化消費望而卻步。再次,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完善,使得整個社會缺乏一個進行文化消費的氛圍,沒有形成一個真正的市場化的文化藝術市場。[11]種種因素造成了消費成為制約文化產業持續發展的瓶頸。

但問題是,在國內文化消費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文化產業並沒有將國外的文化消費市場做大。與其他生活消費產品相比,核心文化產品,特別是電影、電視、音樂等在消費時代的受眾中擁有強大號召力與影響力的文化產品,在國外市場仍處於邊緣狀態,競爭力與影響力堪憂。正是基於此,的對外文化貿易亟需尋找一個新的突破點,或者一個新的契機,來加速自身的轉型。

從現實的情況來看,消費疲軟並不意味著消費停滯。在電影、電視等文化產品的對外貿易持續走低的情況下,遊戲產業卻逆勢而上,成為對外貿易的主力軍,海外市場不斷壯大。2011 年國產網路遊戲的出口額達到 4.03 億美元,相比 2010年的 2.29 億美元增長了76%。而到2012年,這一數字達到 5.87 億美元,同比增長 45.7%。2010 年至 2012 年間,累計出口國產網路遊戲產品數量已經突破 260 款,參與出口的網路遊戲企業接近 100 家,國產網路遊戲海外出口收入實現了穩步增長。[12]遊戲產業在還外市場的相對成功,取決於企業在運營模式、技術水平上的積極創新,及時確立了全球化意識,積极參与進國際市場的競爭體系中,同時以目標市場為基準研發遊戲,有效的降低了文化折扣。以現在文化產業各行業的發展態勢來看,未來,遊戲產業的海外市場仍將逐步擴大,仍然會在對外文化貿易中充當主力軍。

可以看到,文化產品在國外並非沒有市場,也並非不能佔據市場。問題在於,如何保證已佔據的市場,並開拓新的市場。因此,在大數據方興未艾,且積極介入文化生產的當代,無疑給文化產業自身的轉型升級提供了契機與平台,文化產業必須抓住這一歷史性機遇,實現大數據與文化消費的對接,充分發揮大數據的消費屬性。這不僅能夠推動國內消費市場的擴大,而且面對相對成熟的國外文化消費市場時,更能發揮好其市場預測與生產導向作用,適時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的新增長。

三、在整合中建構對外文化貿易的新模態

大數據的核心功能與對外貿易的訴求之間具有著天然的契合性。那麼如何發揮好大數據的作用,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的發展?

從國內的文化產業發展現狀來看,很多產業門類實際上早已開始了大數據化的進程。比如電視行業所進行的數字融合與三網融合,電影產業所進行的020營銷,已然拉開了進入大數據時代的序曲。但這也僅是個開端。多數文化產業部門,實際上並未意識到大數據的重要性。在會展、畫廊、演藝等里傳統的行業中,由於其日常的運營往往以實物交易為主,對互聯網、數字媒介依賴較少,也不存在數據服務,因此其大數據化的進程實際上並未開啟。因此,目前文化產業在大數據時代面臨這兩大問題:一方面,大數據的文化產業效應首先需要以國內市場為主要突破口,建立健全其運作體系,助力文化產業在本土的發展;另一方面,文化產業的國外市場對比文化產業強國,還相對狹小,競爭力不足,大數據亟需在對外文化貿易中發揮其效力。由此,文化產業在面臨大數據時代這一轉型機遇時,必須處理好國內產業發展與對外貿易的關係,實現二者協調、互補發展。當然,一體化進程只是問題的一面,另一方面,還要保證多元化展開,這一點是構建對外文化貿易新模式的關鍵。

同國內的產業情況類似,在對外文化貿易過程中,大數據的作用還遠未發揮出來。在我看來,扭轉這一現狀的關鍵在於,實現大數據在對外文化貿易中的全方位參入,走多元化戰略。

多元化戰略之一就是要實現多平台的聯合運作。由於大數據進入商業應用是一項極其複雜的操作程序,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技術問題,而這並不是文化企業的強項。可以採取兩種原則解決這一問題。其一,依靠專業化的數據企業,但這需要文化企業將外貿的相關程序、指標體系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與數據企業做好溝通工作,也就是說,要二者之間要實現無縫對接。其二,有一定資金與技術實力的文化企業應當著力推進自身的數據處理能力。具體來說,可以成立自己的數據分析部門,將數據的挖掘與分析當作對外文化貿易的首要工作。目前來看,文化差異是文化產品走出去的首要阻礙因素,再加上國外市場相比國內市場更加多元化和複雜化,因此做好前期對市場的調研與評估相比盲目的推出產品其成功率要高得多。特別是,在國家大力號召與推進文化產業的「走出去」戰略下,一些中小企業往往盲目跟風,對國外市場缺乏了解,推出的文化產品要麼是元素過度,難以被外國消費者接受;要麼是與國外同類產品同質化,沒有自己的特色,難以獲得市場認可。在對外文化貿易中,貿易競爭力的提升與企業的技術、運營模式與生產策略密切相關,但相比前兩者,後者的影響更為根本,它直接關係到產品內容,而內容往往是消費者所首要關係的問題。因此,發揮大數據的預測作用以指導生產是規避貿易損失的首選。

目前,國內專門從事大數據挖掘和分析的企業並不多,在產業鏈方面還不夠完善。目前,國際上多數廠商的產品和技術都是建立在Apache開源的Hadoop分散式計算和存儲的基礎和平台上,在此技術之上,主流的大數據廠商分為大數據分析基礎設施、大數據操作基礎設施、大數據基礎設施雲服務、傳統結構化資料庫、商業智能、可視化等領域。[13] 對比來看,國內的大數據產業鏈基本上分為,應用、技術與服務三個層面,應用方面,多依靠幾個主流的互聯網企業(如百度、新浪、騰訊)和通信運營商(移動、聯通與電信);技術上主要有網路設施(華為、三星等)、計算存儲(如IBMHP)以及分析企業(如SAS)等構成;此外還包括相關的諮詢服務商。可以看到,同國際相比,的大數據產業鏈並不完善,而且本土企業的比重較小。因此必須建立起完整的大數據產業鏈,實現多平台的整合。同時還要樹立國際化視野,展開全球化合作。文化貿易畢竟是一種國際行為,其數據的來源範圍之廣,非一國企業所能承擔。因此,儘管本土數據企業的比重小,但我們在發展的同時,決不能忽略國際合作,要認識到正如產品的運營要整合全球資源一樣,數據的挖掘與分析也同樣需要如此。文化產品畢竟不同於一般的生活必需品,它的生產最大程度的符合需求才是根本。放眼未來,基於全球化的數據挖掘平台、數據處理平台與創新服務平台的構建,是對外文化貿易必須要著力解決的。

多元化戰略之二就是要實現多環節的切入,即實現文化企業自身運作與文化貿易運作的大數據化。企業管理的數字化進程早已開始,但這並不以挖掘與分析市場數據為首要出發點,長遠來看,大數據作為企業日常業務的一個環節,參與進業務活動之中是企業運營改革的重點。文化貿易不僅僅是基於國內的生產而直接銷售產品,它其實包含著完整的運作體系,前期的市場調研、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後期服務以及具體運營模式的選擇都比必須實現與大數據平台的對接,讓大數據參與進項目、產品從創意醞釀到成品產出的整體流程。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到,由於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企業規模不一、業務體系不一、競爭力不一,因此並非所有企業都擁有大數據的處理能力。對此,中小企業可與專門的數據處理企業合作,將相關業務外包,也可與本行業的大企業合作,實現「借船出海」。從這個角度講,有實力的大企業應當加速推進其外貿服務平台的建設,而且行業的相關性將使得二者的合作有更好的效率。但大企業的平台建設必須也將大數據挖掘和分析業務融入其中。目前來看,文化企業才走出去的過程中,建立了眾多平台,如完美世界所開發的針對研發商和運營商一站式PWIE平台,它為研發商提供了產品銷售、包裝、宣傳、開發指導及定製等諸多方面服務,為海外運營商提供產品採購、評估、品質管制、運營諮詢及投資顧問等服務。得益於PWIE平台之上,遊戲企業之間可以互通有無,通過利益分成的方式,實現資源共享,既能夠為眾多缺乏海外運營經驗和實力的中小網游廠商提供「走出去」的機會,還可以為國外廠商進駐國內,提供平台,從而為遊戲產業的整體繁榮提供了重要途徑。因此,大數據平台的建設可以參照PWIE的模式,也可將與之深度整合。總的來看,文化產業走出去的平台要麼是基於產業的整體流程設計,要麼是選取產業的某一環節進行專項化設計,而且國際化運營的視野已經確立(特別是遊戲產業),這就為整合大數據平台提供了基礎與借鑒的經驗。如果能抓住這一機遇,相信文化產業定能在真正基於市場的前提下走出去。

多元化戰略之三就是要實現多部門的聯合。數據的挖掘不僅基於互聯網,還涉及通信、紙媒等其他媒介,而且即使基於互聯網也存在諸多限制。在對外文化貿易中,由於數據的大部分來自國外市場,這就更加重了數據挖掘的困難。首先,政府部門應在引入國際數據平台(企業)上,在給予相關的政策優惠,在保證本國數據安全的基礎上,適當減少准入審批程序與審批壁壘。其次,文化產業各部門企業之間應加強合作。由於文化的廣度關聯性決定了文化產業即使存在不同部門的劃分,但在產品內容卻具有相關性,這就決定了一種產品的數據很可能影響到其他產品的數據,特別是在消費者一方的數據上更是如此(比如小說、戲劇、電影、遊戲儘管在產業形態上不同,但有時卻共享一個內容文本)。舍恩伯格認為,數據的價值並不僅限於特定的用途,它可以為了同一的目的,而被多次使用,也可以服務於其他目的。判斷數據的價值需要考慮到未來它可能被使用的各種方式,而非僅僅考慮其目前的用途。[14]P132-134因此,發揮好各行業之間的協同、資源的共享就極為重要,任何行業挖掘、生產的數據都可能是其他行業潛在的需要。而且這也有利於壯大文化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與影響力,實現「組團出海」,發揮集群效應。大數據時代,數據的總和比部分更有價值。當我們將多個數據集的綜合重組在一起時重組總和本身的價值也比單個總和更大。在大數據驚人的增長速度之下,不同數據類型之間的統一整合,會更有助於分析的進行。多部門的聯合將打通、助力大數據的相關關係分析,最終提升預測的準確性。

總的來看,大數據時代為文化產業特別是文化產業的「走出去」提供了空前的機遇,它推動了文化生產(文化貿易)的消費轉型,至此,如何迎合目標市場將成為對外文化貿易的首要考量因素。文化產業當抓住這一機遇,儘快調整自身戰略,將大數據整合進文化貿易的日常運作之中,這對於扭轉文化貿易的不利局面,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同時這一進程和文化產業國內運作的數據化變革是一體化的。多元化的大數據戰略將實現數據的產生、聚集、分析、利用的多元化,在多部門的推動下,促使文化產業大數據鏈的產生。這將促使當今文化的生產邁向消費時代,標誌著文化生產從流程驅動到分析驅動,從產品營銷到數據營銷的轉變。當然,最重要的轉變在於思維的轉變,在當前的發展中大數據與互聯網已經深度整合在一起,樹立大數據的文化生產觀就是要發揮互聯網的效能,大數據思維就是互聯網思維。它的出現是高新技術與文化創意跨界融合實踐的產物,儘管它依託於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技術挖掘,但其產生的重大效能反過來將會助其成為影響時代發展的科學範式,從而具有了普遍的認識論意義,更進一步,也會對所處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的實踐產生重大影響。只有認識到這一點,的文化產業的發展以及文化「走出去」才會有更明晰的思路與戰略視野。

參考文獻:

[1][5][14][]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肯尼思·庫克耶:《大數據時代:生活、工作與思維的大變革》,盛楊燕、周濤譯,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布爾迪厄:《布爾迪厄訪談錄:文化資本與社會鍊金術》,包亞明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2頁。

[3][]大衛·赫斯蒙德夫:《文化產業》,張菲娜譯,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65頁。

[4]柴冬冬、高超:《從需求拉動到產業聯動——當代產業轉型背景下的文化消費》,《江漢大學學報》2014年第3期。

[6][8]參周憲:《視覺文化的轉向》,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98頁、101-103頁。

[7][]波德里亞:《消費社會》,劉成富、全志鋼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頁。

[9]見金元浦主編:《文化藍皮書——2014對外文化貿易研究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

[10][11]參金元浦:《消費引領:補齊文化產業發展的短板》,《同濟大學學報》2013年第5期。

[12]2012網路遊戲年度報告》,文化部,

[13]趙剛:《大數據:技術應用與實踐指南》,電子工業出版社2013年版,第249頁。

[1]需要指出的是,生產就其本性來說具有普泛性,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直接的或是間接的,人類任何活動的展開都具有生產性。因此,當探討文化生產場時,這裡是著眼於廣義上的生產,它將整個產業化時代文化的運作視作一種生產活動。

[2]消費本來就應該在文化生產階段佔據重要位置,只不過被傳統所忽視,大數據時代是消費發揮作用並上升為主導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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