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賓士汽車有限公司及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7年7月26日起,召回以下車輛,共計398429輛,具體信息如下:
召回範圍:
(一)北京賓士汽車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5年5月6日至2017年2月22日生產的C級、GLA、E級、GLC車型,共計348939輛;
賓士C級
(二)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4年6月28日至2016年12月29日生產的進口A級、B級、C級、CLA、GLC轎跑SUV車型,共計49490輛。
賓士GLA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範圍內部分車輛的起動限流器無法承受某些短路情況下的過載,如果起動機由於某種原因(如發動機進水等)已經卡滯,駕駛員仍多次嘗試起動車輛時,產生的電流可能使起動限流器過熱,極端情況下,起動限流器周邊的零件可能被引燃,存在安全隱患。
解決辦法:
北京賓士汽車有限公司和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將對召回範圍內車輛的起動機線束安裝保險,以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