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城固縣人民法院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將以下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向社會公布,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貸款、市場准入、資質認證、交通出行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社會公眾可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進行舉報,也可以在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失信被執行人應該及時履行法定義務,本院執行賬戶:
開戶行:工商銀行城固縣支行
戶 名:城固縣人民法院
賬 號:2606051029200018859
舉報電話:城固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避免給自己帶來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