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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大賽】第三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有哪些新變化?

今年的比賽跟去年相比,有什麼變化?隨小編一起看一下。

創意組:2017年5月31日前未註冊,團隊負責人申報,在校生

初創組:2014年3月1日後<=1輪投資 法人代表申報

2012年後畢業生(畢業5年內)

成長組:2014年前或>2輪投資 法人代表申報,

★★★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就業型創業組:

參賽項目有效提升大學生就業數量和就業質量,主要面向高職高專院校的創新創業項目(高職高專院校也可申報其他符合條件的組別),其他高校也可申報本組。

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所,不含在職生)。

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所,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所,不含在職生)。

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參賽選手股權要求: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中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3.

鼓勵師生聯合共創:對於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允許擁有科研成果的老師的股權合併計算,合併計算的股權不得少於50%(其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5%)

允許跨校組隊: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於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報名只限制「互聯網+」往屆金銀獎:已獲往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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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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