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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顯現!上鐵法院集中管轄四區行政案件試點一周年|律新社在現場

律新社作者|馮璞

收案1549件,同比增長43.3%,審結各類案件1149件,這是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對四區行政案件集中管轄一年以來取得的優異成績。

上鐵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一周年通報會

今天(8月29日)下午,上鐵法院舉行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一周年通報會,律新社受邀參加。院長俞秋瑋對一年以來上鐵法院審判工作的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果進行了介紹。

行政案件受理數量同比增長超四成

從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市靜安、虹口、普陀、長寧四區的一審行政案件開始由上鐵法院集中管轄,到2017年6月30日為止,上鐵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549件,同比集中管轄前四區法院收案總和增長43.3%。收案數量的上升,從一個角度說明集中管轄機制越來越受到社會的期待和認同。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開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的公告

在審結的1149件中,以和解撤訴和調解方式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36.2%,以判決方式結案的佔46%,以裁定方式結案的佔18%。

從被告情況來看,在受理的行政案件中,起訴市級機關的佔9.8%;起訴區級機關占絕大多數,達到88.9%,其中,靜安區、虹口區、普陀區、長寧區案件數分別佔43.6%、18.7%、17.2%、9.4%。從涉案管理領域來看,以城建、公安和市場監管為主,分別占收案總數的54%、30%、7%,衛生計生、勞動保障、稅務、司法行政等領域的案件較少。

律新社了解到,諸多案件當事人對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機制給予積極評價。在一起請求確認行政行為違法的案件中,因被告及行政行為不明確,原告只好撤訴,但撤訴后仍心存疑慮,於是將案情及其個人對該案的不同理解寫成了信件郵寄至上鐵法院。承辦法官仔細閱讀信件后,專門約原告面談,進行深入淺出的釋明。讓原告從疑慮心灰、憤懣不平轉變為最後的理解認同、心悅誠服。原告表示「本來對寄出的信件得到回復不抱希望,沒想到法院收到信會當面聽意見,我非常感動。集中管轄就是不一樣!」

五大機制建設,破除訴訟「主客場」

律新社在現場得知,上鐵法院在改革試點的一年時間裡,努力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經驗」,著眼五大機制建設,著力破除訴訟「主客場」,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權威。

一是優化訴訟服務機制。上鐵法院嚴格貫徹落實立案登記制,充分保護當事人訴權,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100%做到有案必訴、有訴必理,並依法做好釋明工作,切實破除行政審判「立案難」。同時,在訴訟服務中心提供導訴分流、答疑前置、立案登記一體化流程服務。

二是探索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上鐵法院積極嘗試將行政糾紛納入訴前調解,以「一個核心、三輪驅動」為抓手,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同市律協建立律師參與矛盾化解合作機制。

三是健全適應集中管轄改革要求的專業化審判機制。除了加強專業化審判團隊建設以外,上鐵法院還在探索構建行政審判「隨機分案」的機制,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

四是積極完善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機制。上鐵法院堅持公正審判,促進依法行政,也促進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此外,在法院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府」「院」良性互動機制也得到了健全。

五是探索適應集中管轄特點的配套機制。跨行政區劃的訴訟便利機制和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在上鐵法院一年的工作中都已經逐步走上正軌。

俞秋瑋表示,上鐵法院將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做好深化改革的先行者和排頭兵,為全國司法改革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經驗提供紮實有效的實踐樣本。

轉載請聯繫授權

製圖:婁子慧編輯:戴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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