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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你的人只會跟你曖昧

— 1 —

「追」這個字,我很多年都沒有聽說過了。

現在已經沒有「追」了,只有滿大街的曖昧。

提到「追」,我就想到以前表哥追表嫂的事情,現在這種痴情的男人大概是死絕了。

表哥高中的時候曾經追過一個女孩子,有一天半夜醒來,突然無比地想她,那個時候手機還沒有這麼普及,不能打電話發信息告訴她,此時此刻,我很想你,所以只能立刻去見她。

於是,表哥半夜爬起來穿衣服。推開門,才發現外面下了一夜的大雪,地上的積雪厚到了腳脖子,天空中的雪花如鵝毛般片刻不停的落下。表哥什麼都沒有想,就是想立馬見到她,於是毫不猶豫地出門了。

凌晨兩點,街上空無一人,表哥踩在積雪上的聲音格外清晰。即使裹了厚厚的大衣,寒風吹著還是刺骨的疼,鼻子嘴巴全被凍得通紅。一次次踩到雪裡,再抽出來,腳凍到失去知覺。身後留下了一串長長的腳印。我想,那晚的大雪一定記得,曾經有個男孩跨過整個縣城,就為了見一個姑娘。

表哥說,不知道那一路是怎麼堅持下來的,明明第二天早上上課的時候就可以看見她,但是那天晚上還是想靠她近一點。

表哥橫穿了整個縣城的大街小巷,走了整整兩個小時,終於來到那個女生家樓下的時候,樓門緊閉,這才發現其實自己什麼都做不了。況且自己也沒有勇氣大半夜的在樓下喊她的名字,去挑戰她家人的忍耐度。

就這樣,長途跋涉,終於到了她家樓下,僅僅是站了一會兒,抽了一支煙,惆悵了一陣子以後,拐道去了網吧睡到天亮。

表哥每次說起這段經歷的時候,都滿臉驕傲,覺得這是他做過的最牛逼最浪漫的一件事。

後來,他對那個女生有求必應,上學接放學送,餓了送宵夜,疼了送藥片。就是喜歡她,心甘情願為她付出一切。表哥整整追了她兩年,女生才同意和他在一起。

那個女生,現在已經變成他老婆了,兒子都上幼稚園了。

— 2 —

小卉前幾天剛結束了一段不算戀愛的戀愛。兩個人曖昧了幾個月,像情侶一樣吃飯逛街看電影,但男生從來沒有表白確定關係。

小卉笑著跟我說:「當知道他有女朋友的時候,心痛的要死,還要保持微笑。」

「我一開始不知道他有女朋友。我就是他手中的風箏需要時拉一拉,不需要時滾遠點。他浪費著我的感情,可我就是不願意醒,一直抱有可憐的幻想,告訴自己他是喜歡我的。」

「那他不主動,你主動挑明好了啊。」

「每次想暗示一下或者半開玩笑說到這個話題,明明他都懂,可就是裝傻轉移話題,次次如此。就算自己知道是被當備胎搞曖昧,可就是喜歡他啊。跟他說句話都特別開心,他隨便撩的一句話,都感覺幸福的要死。」

原來你的幸福來得如此廉價,廉價到就是別人隨口的一句話。

我們都知道,曖昧其實就是愛日未日。

上一秒被撩,下一秒傻等, 他不讓你離開, 也不會叫你留下來 。

曖昧著,撩著你,逗著你。哪天你真和他挑明了,他就會說,是你誤會了。

每天打電話叫起床,聊天不忌諱啥都能說,寶貝、媳婦兒都讓你喊了,就差一句「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這算什麼?

互相調戲、 互相葷段子 、互相承諾、互相精神滿足,所有情侶該做的事情,你們都做了,就差一個正式的身份。他在假裝有愛,你卻在假裝有未來。

他可以把自己當做不成熟的男孩子,不負責任。

但你不能當一個懂理的阿姨,一直忍著吧?

愛情都是從曖昧開始的,我不是說曖昧不可以,但是!!真正喜歡你的人絕對不會和你曖昧太久。真愛你早就表白了,不會讓你等得輾轉難眠患得患失。

愛你的人會追你,不愛你的人才跟你一直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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