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石二鳥,保險公司怎麼賠?
前兩天有朋友詢問:意外傷害保險,如果一次發生了兩處傷殘,保險賠付幾處?
其實這問題不是憑空想象,在實際業務中不僅意外傷害保險會面臨此種情況,重疾險、壽險等也會出現此類情況。
那麼一次事故導致多種結果,一石二鳥,保險公司會如何賠付呢?
標準答案:根據條款約定。那麼條款是如何約定的呢,小核保員就大體梳理一下。
一、意外傷害保險
一次意外導致多處傷殘,在實際業務中常見,所以在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一般對此會有特別說明,約定處理方式。
案例1:被保險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額10萬,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一次車禍導致被保險人摘了一個腎,缺失了一個眼(一側腎切除屬8級傷殘,一眼缺如屬7級傷殘)。其後被保險人又因車禍身故。請給出兩次事故保險公司該如何賠付。
保險公司一:
條款約定:一次事故多處傷殘比大小,按照嚴重程度高的賠付;如果傷殘等級相同,則上升一級。身故時需扣除已傷殘給付的金額。
所以第一次事故按照7級傷殘賠付40%,4萬;其後身故賠付6萬。
保險公司二:
條款約定:對一次事故多處傷殘無約定;身故賠付時需扣除已傷殘給付的金額。
所以第一次事故兩處傷殘分別給付4萬+3萬=7萬;其後身故賠付3萬。
保險公司二,不約定一石二鳥的處理,多處傷殘那就要單獨給付,給付總額超過保額甚至多倍也是有可能的。為啥不進行約定呢,錢多任性?
保險公司三:
第一次事故達不到理賠條件,不賠付(7級、8級不在理賠範圍內);身故賠付保額10萬。
二、重大疾病(含輕症等責任)
現在最火的重疾險形態之一:輕症多次給付;重疾給付;身故給付……這種形態之下,會存在一次事故導致多種責任的情況。
案例2:
被保險人投保某重疾險(含輕症多次給付每次20%)10萬;一次意外導致符合兩項輕症責任;一項重大疾病責任。請問保險公司該如何理賠?
保險公司一:
條款約定:一次事故導致多項輕症,僅賠付一次;一次事故若導致輕症、重疾則僅賠付重疾。據此保險公司應賠付客戶10萬元。
保險公司二:
條款約定:一次事故導致多項輕症,僅賠付一次;未約定一次事故導致輕症、重疾該如何處理。
根據條款應先賠付輕症2萬,然後賠付重疾10萬,共12萬元。
三、壽險+重大疾病保險
一些客戶投保的保單是壽險+重疾的組合,看下面的案例保險公司該如何賠付呢?
案例3:
被保險人投保壽險10萬,附加重疾8萬,其因惡性腫瘤住院治療,治療一個月後身故。保險公司該如何賠付。
解析:
保險公司如何賠付,主要取決於重疾險的性質,如果是獨立給付重疾,則賠付重疾8萬,而後賠付身故10萬;如果是提前給付重疾則賠付重疾8萬,而後賠付身故2萬。
獨立給付重疾、提前給付重疾可以根據條款的描述來判斷,看看關於重疾理賠后對壽險的影響是如何描述的。
當然還有許多類似的一種情況,符合多張保單、多個險種的理賠條件,那又該如何理賠呢?還是那句話,保險合同說了算,條款說了算。
文中所稱的保險公司一、保險公司二歡迎根據條款描述對號入座。
還有一點,快點找出自己的保險合同,看看這種情況下是如何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