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疆拜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違規被罰22萬 2名當事人擔責
千龍網北京8月15日訊 8月14日,新疆阿克蘇銀監分局發布「阿銀監罰決字〔2017〕2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新疆拜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違規被罰22萬。
信息顯示,該聯社開展個人貸款業務中,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未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信貸資金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
新疆阿克蘇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該社作出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8月14日,新疆阿克蘇銀監分局發布「阿銀監罰決字〔2017〕2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吐爾孫江·阿不都瓦依提擔任拜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期間,應對拜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展個人貸款業務中,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未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信貸資金被挪用。承擔領導責任。阿克蘇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8月14日,新疆阿克蘇銀監分局發布「阿銀監罰決字〔2017〕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張興國擔任拜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主任期間,應對該聯社開展個人貸款業務中,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未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信貸資金被挪用。承擔管理責任。阿克蘇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作出以上處罰決定的日期均是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