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小產權房介紹 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的產權區分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

1. 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 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 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性質有哪些

「小產權房」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小產權房產生的原因

1、城市房價過高:許多大中城市的高房價是催生小產權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價長期快速上漲,遠遠超出了當時當地一般就業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此同時,政府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無法滿足這些住房需求。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

2、擦邊球的空間:根據法律規定,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農民可以自行經營,而且農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 正是因為政策法律規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導致了各地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給小產權房留下了一個擦邊球的空間。

3、農地制度不合理: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自發在其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設的房產,不需要繳納類似開發商為獲取土地交給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支付的征地費用);由村集體牽頭開發,省去了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市政建設費用及成本費。在這一開發過程中,農民集體通過出售小產權房獲得的收益高於政府徵收土地的補償金額。

小產權房的購買風險有哪些

(一)法律效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

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二)房產轉讓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后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響。

(三)政策風險

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后,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四)監管缺位

鄉產權房屋的開發建設沒有明確的規定加以約束,開發建設的監管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時,開發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後保修難以保證。

小產權房的分類處理

由國土、住建兩部委聯合推進的小產權房整治只是針對正在建設、正在銷售——也就是近兩年新增的小產權房,而對於更多的早已有居民入住的「存量」小產權房,由於歷史情況複雜,有關部門將會區分不同的情況分類研究、分類處理。

未來可能採取的主要辦法,就是把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存量小產權房,通過補辦相關手續,繳納相應的稅費之後,納入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內;而對一些嚴重違反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非法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建築設計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的「小產權房」,則採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強制辦法。

原國家土地管理局規劃司副司長鄭振源認為,未來對小產權房的主要處理,無非就是轉正和拆除兩種措施。較為關鍵的是,需要儘快統一有關方面對十八屆三中全會後關於「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再出台更為具體的政策措施,這樣才能真正解決長期累積的小產權房問題。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